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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合同

手機:M版  分類:合同範本  編輯:pp958

  產品合同(一)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 產品的地區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區域、期限:

  1、乙方授權甲方為乙方 產品在 地區內獨家排他代理,並保障甲方在銷售區域內的長期利益。具體區域指:

  2、代理期限為 年,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結束后,雙方可續約。

  二、雙方責任、權利:

  1、乙方保證不在甲方區域內授權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證甲方產品供應,並提供相關的證書文件及其他產品宣傳資料;

  3、乙方應免費對甲方進行技術諮詢、培訓、指導;

  4、乙方應當提供設備維護和售後服務的技術支持。

  5、甲方保證按時支付貨款。

  6、甲方保證不向代理區域外銷售。若需銷售需得到乙方書面同意。

  7、雙方互有為對方保守商業和技術機密之義務。

  8、產品中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均為乙方所有。一旦發現侵權,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採取維權措施。

  三、經銷條件:

  1、甲方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七日內,首批進貨元以上。

  2、協議簽定3個月內為產品推廣期,不計銷售任務;之後每個月需完成元以上銷售額。若是甲方未完成規定銷售額,乙方有權變更合同條件。

  四、產品質量及售後服務:

  1、乙方保證產品及配件的質量,對直接用戶產品及配件 月保換、 年保修。

  2、乙方的產品及配件的技術和售後服務標準以產品說明書和保修卡所列條款為準。

  3、乙方產品的售後服務工作委託甲方具體實施,甲方在發現自身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后 小時內派員解決。

  五、價格:

  1、所有單價均為人民幣不含稅價格,若市場價格變化,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需要另行商定進行調整。

  乙方應保證甲方所獲得價格為其銷售最低價,甲方如發現其他代理商的低於其獲得的銷售價時,甲方有權利按照此最低價執行,甲方並有權要求返還之前的價差。

  乙方如需調整售價,需在 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漲價則甲方繼續執行原來價格。

  2、結算方式:

  六、交貨方式、地點:

  1、交貨地點。貨物數量規格由甲方提前 日書面向乙方下訂單。

  2、如果批量訂貨總金額小於元,乙方不承擔運輸費用。

  3、貨物的風險實際交付時轉移。

  七、售後服務八、違約責任:

  1、 若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國家有關法規 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由於水災、火災、地震、乾旱、戰爭或協議一方無法預見、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該方可以免責。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儘快將事件發生狀況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日起15日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

  3、違約金的具體計算方式:

  九、通知1、甲方確認 為其送達地址,乙方確認 為其送達地址。

  2、任何一方送達地址發生變化時應提前 日以 方式通知對方,未通知的,對方向原地址送達的任何文件視為其已經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2、本協議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或代理人: 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品合同(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按部頒標準執行;(3)按企業標準執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檢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處理:(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 日 ____年__月__ 日

  產品合同(三)

  合同編號: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和價格:

  產品名稱:

  規格:

  數量:

  單價: (以訂貨單價格簽字為準)

  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產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產品質量要求標準按照 標準執行。

  三、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交(提)貨期限: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甲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甲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乙方自提自運 。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乙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編排運輸計劃;必須由乙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5、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乙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甲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四、貨款結算:

  在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下單,並將50%的貨款打到甲方指定賬戶;在交(提)貨異議期滿后,乙方再將剩餘50%的貨款打到甲方指定賬戶。

  五、驗收及異議期: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十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乙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乙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甲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甲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甲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甲方應當償付乙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甲方應當負責賠償。

  4、甲方逾期交貨的,應按全部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甲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等費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甲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甲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甲方提前交貨的,乙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甲方逾期交貨的,甲方應在發貨前與乙方協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乙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2、乙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按全部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全部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5、乙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甲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訂確認的訂貨單或傳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體產品以訂貨單為準,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以特快專遞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制定帳號:

  合同簽訂日期: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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