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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統一中國石油集團公司標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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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統一中國石油集團公司標識的通知 標籤:東方中國夢 中國夢 我的中國夢 感動中國

  關於統一中國石油集團公司標識的通知 各企事業單位:   根據集團公司領導幹部會議提出的“共同高舉集團公司整體發展的大旗,打造統一品牌”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從2004年12月26日起,全集團公司系統使用共同標識,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及各企事業單位原有形象標識停止使用。現將統一使用共同標識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標識工作的意義及指導原則   集團公司使用統一標識,是充分發揮中國石油的無形資產價值,體現中國石油“奉獻能源,創造和諧”的企業價值觀,樹立中國石油統一品牌,進一步塑造跨國企業集團新形象的重要舉措。   統一標識秉承對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現有註冊商標的繼承性,在體現企業特色的同時,以有利於公眾和消費者認知為取向,實現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標識統一,中國石油系統內部企事業單位包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的標識統一,在功能上實現標識本身服務標識和產品標識的統一。   二、統一標識的圖樣及其寓意   統一標識圖樣為紅黃兩色構成的十等分花瓣圖形。   標識色澤為紅色和黃色,取中國國旗基本色並體現石油和天然氣的行業特點。標識整體呈圓形,寓意中國石油國際化的發展戰略。十等分的花瓣圖形,象徵中國石油主營業務的集合。紅色基底突顯方形一角,不僅表現中國石油的雄厚基礎,而且蘊育着中國石油無限的凝聚力與創造力。外觀呈花朵狀,體現了中國石油創造能源與環境和諧的社會責任。標識中心太陽初升,光芒四射,象徵著中國石油蓬勃發展,前程似錦。   三、統一標識的使用主體與範圍   (一)使用主體   1、集團公司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全資與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所屬單位);   2、股份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全資與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所屬單位);   3、集團公司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所屬分支機構與企事業單位、全資與控股子公司以及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全資與控股子公司的所屬分公司和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全資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其他經授權許可使用統一標識的單位。   (二)使用範圍   統一標識主要在下列需要顯示、宣傳中國石油形象的範圍內使用:   1、生產、經營、辦公、會議、生活區等公共場所;   2、旗幟、網頁及系統內部電視、報刊等傳播媒介;   3、事務性用品、禮品、紀念品、證章;   4、產品、大型設備、運輸工具、員工服裝;   5、其他需要使用統一標識的範圍。   四、統一標識的使用方式   以統一標識為基礎,通過添加使用單位的中文、英文名稱或縮寫,實現不同使用主體在境內、外不同使用範圍內對統一標識的區分使用。   鑒於統一標識使用主體、範圍及方式的多樣性與複雜性,本通知僅就統一標識的幾種主要使用方式作出要求,其他使用方式詳見另行下發的《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視覺形象識別手冊》(以下簡稱《手冊》)。   1、在集團旗幟(以下簡稱司旗)上的使用方式   在司旗上使用的統一標識組合圖樣由兩部分組成,上部為統一標識,下部為“中國石油”字樣。   司旗底色為淡藍色。   2、統一標識與會議、活動或單位名稱組合的使用方式   (1)統一標識與會議、活動名稱的組合使用圖樣由兩部分組成,左側為統一標識,右側為會議、活動中文或英文名稱,需要時,中文名稱可以和英文名稱上下對應並用。   (2)統一標識與集團公司或股份公司名稱的組合使用圖樣由兩部分組成,左側為統一標識,右側為集團公司或股份公司中文或英文名稱,需要時,中文名稱可以和英文名稱上下對應並用。   (3)其他使用主體使用的統一標識組合圖樣由兩部分組成,左側為統一標識,右側為相關單位的中文或英文名稱,需要時,中文名稱可以和英文名稱上下對應並用。其中,集團公司所屬單位及股份公司所屬單位的中文或英文名稱具體表述詳見附件3,其他單位的名稱具體表述為該單位的中文或英文名稱。   (4)在同一地區分為上市部分和未上市部分的油田和煉化企業,為體現整體性和一致性,在共用場所或特定地點應該使用通用的名稱(見附件4)表述。名稱與統一標識的組合使用方式同上。   (5)需要時,可以將統一標識居上,下部冠用會議、活動或單位中文和/或英文名稱。   3、統一標識在境外的使用方式   在境外使用的統一標識組合圖樣由兩部分組成,上部為統一標識,下部為“CNPC”字樣。集團公司從事勘探開發、施工作業、煉油化工、貿易銷售的各企事業單位在境外均應突出使用該種組合圖樣。在使用統一標識的前提下,也可以根據使用場合採用豎式或橫式方法與單位、活動名稱相組合,以滿足區分使用的需要。單位、活動名稱一般應採用漢、英雙語規範表述。   4、統一標識在股份公司對外披露、新聞發布等場合的使用方式   股份公司在對外披露、新聞發布等場合需要使用統一標識時,其組合圖樣可由統一標識和股份公司名稱的英文簡稱“petrochina”組成。   五、使用統一標識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統一標識的重大意義。統一標識,是集團公司堅持整體協調發展,塑造跨國公司新形象的重大舉措。各企事業單位,特別是領導同志,要充分認識統一標識的重要意義,強化“中國石油”的整體觀念,支持標識整合,加快標識更新,停用原有標識,維護標識權益,把做好統一標識的各項工作作為一件大事抓好抓實。   (二)加強對統一標識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統一標識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集團公司成立品牌管理委員會,下設委員會辦公室,由專人負責品牌形象的策劃、管理和維權等工作。各企事業單位也要明確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具體負責統一標識工作的組織領導,並落實具體工作部門,按照集團公司統一標識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統一標識工作計劃,並抓好各項工作的具體落實。   (三)切實維護司旗使用的一致性。凡需在廣場、會場、大廳、辦公區等公共場所和設施、設備等處使用司旗時,必須嚴格按統一標識的組合圖樣、色彩、比例及旗幟底色等規範使用,不得任意改換。在辦公場所、大廳、廣場等具備條件的地方都應懸挂或豎立司旗。   (四)有計劃地做好統一標識的更換與使用工作。   1、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主要建築物、辦公場所、重要接待公共場所、對外網站及印刷品(包括信封、名片等)統一標識的更換工作。其他更換工作應有計劃地進行,原則上在2006年12月30日前完成。凡需新用標識的地方不得再使用原標識,各企事業單位也不得另行設計新標識。   2、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5000座加油站外部形象的改造,全部加油站的形象改造於2008年奧運會開幕前完成。   3、股份公司所生產的石化產品的包裝自2005年1月1日起全部啟用新包裝。   4、集團公司所屬企業產品使用新標識要注重規範,嚴格按集團公司產品使用統一標識管理辦法執行。   5、集團公司所屬企業興辦的多種經營企業和屬於中外合資、合作類別企業的統一標識更換工作暫緩進行,具體更換時間另行通知。   6、在服務和產品類別使用奧運合作夥伴聯合標識工作,另行通知。   7、集團公司在境外生產作業、開展商務活動使用標識的整合與規範工作由國際事業部(外事局)根據集團公司統一要求做出安排。   (五)加強統一標識的管理,確保統一標識使用的規範性。為確保統一標識工作的有序規範開展,集團公司已着手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手冊》。各企事業單位使用統一標識,要嚴格執行集團公司的管理辦法和《手冊》。既要防止各行其是,又要防止一哄而起。   (六)各企事業單位在懸挂司旗時必須懸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需要時,允許在懸挂國旗、司旗的同時懸挂或使用帶有統一標識與單位名稱組合使用圖樣的本單位標誌旗。具體規定另行通知。   (七)2005年2月30日前,各企事業單位應將統一標識使用工作情況及遇到的問題上報集團公司,集團公司將適時對統一標識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八)各企事業單位使用新標識后,要認真做好屬於註冊商標的停用標識的保護工作。   (九)集團公司品牌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辦公廳負責。   附件:   1、中國石油統一標識圖樣及主要組合圖例   2、中國石油集團旗幟(司旗)   3、集團公司及股份公司所屬單位與統一標識組合使用的中、英文名稱   4、同一地區油田、煉化企業通用的與統一標識組合使用的名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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