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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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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標籤:安全知識 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找工作 工作經驗

  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領導就近日“寧波奉化倒房事故”做出的重要批示和全省危舊房大排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紹興市危舊房大排查工作會議要求,扎紮實實做好全區範圍內的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堅決防止類似坍塌事故的再發生,經區政府研究,特制定上虞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範圍

  排查區域以城區為主,也包括鄉鎮、街道的所有危舊房屋等。

  二、排查對象

  全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城鎮既有住宅房屋調查登記建檔工作為基礎,確定“六個”方面作為必查對象:

  (一)老樓危樓必查。建造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尤其是80年代、90年代建造的各類商品房、舊住宅區建築。

  (二)受災的房屋必查。曾受颱風、暴雨等自然災害影響導致受淹的部分房屋。

  (三)保障性住房必查。尤其是區直管公房和單位自管公房。

  (四)公共建築必查。人員聚集的學校、醫院、車站、商場、文體場所、農村禮堂等公共建築。

  (五)群眾有投訴反映的必查。群眾來信來訪來電反映的房屋質量安全、違規裝修等建築。

  (六)在建建築工程必查。在建的建築工程,重點是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城鄉公共建築等。

  三、排查內容

  要求按幢排查登記,記載排查情況,建立排查檔案,主要排查內容如下:

  (一)房屋結構有無傾斜、變形、開裂等現象,地基基礎、梁、柱、承重牆體、樓蓋、屋蓋、構造連接支撐、圍護結構、電路設備、給排水管道等安全隱患情況。

  (二)是否有裝飾裝修涉及拆改主體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的情況。

  (三)是否屬於整體危險的房屋,如屬整體危險房屋,人員是否已經撤離。

  (四)是否屬於有危險點或局部危險的房屋,如屬有危險點或局部危險的房屋,是否已經採取有效措施。

  (五)房屋原開發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情況,現管理責任制落實單位等情況。

  (六)在建建築工程排查內容。檢查建設、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主體是否履行質量安全相關主體責任,是否嚴把材料關、設備關、現場關、工藝關等關鍵技術節點。安全隱患是否得到全面排查整治。

  經排查發現有安全隱患的,應填寫《上虞區危舊房安全隱患登記表》(見附件1),要求一幢一表。

  四、排查職責

  本次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政府屬地負責,部門各司其職,街道(鄉鎮)具體實施,業主自查自報”為總原則,落實排查工作責任。

  (一)各鄉鎮、街道的職責

  各鄉鎮、街道是本次危舊房安全大排查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負責轄區內危舊房安全大排查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具體實施、政策制定;設立公開電話,受理房屋安全質量的群眾投訴;建立危舊房安全排查的基礎檔案。

  (二)區建設局的職責

  牽頭組織全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指導協調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負責統一匯總上報危舊房安全大排查相關數據等工作;具體負責區直管公房及保障性住房的安全排查。

  (三)區建管局的職責

  負責區在建建築工程的安全排查工作,協助解決全區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四)區行政執法局的職責

  負責對已確定為違章建築的危舊房的執法及監督工作。

  (五)區相關部門的職責

  教體、文廣、衛生、交通運輸、水利、服務業發展、經信、旅遊、市場監管、供銷、商貿國資、水務集團、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單位牽頭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相關公共建築的安全排查及數據上報工作,及時與相關鄉鎮、街道銜接具體公共建築的排查對象;城改局負責本部門直管征遷改造安置房的安全排查及數據上報工作;宣傳、監察、民政、財政、規劃、國土、安監、公安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六)房屋所有權人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也是本次排查的第一責任人。要積極配合當地街道(鄉鎮)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切實負擔起自查自報的主體責任。

  五、排查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街道)、各單位要深刻認識本次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本着對歷史負責、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負責、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負責,也對本單位和自己負責的態度,全力做好危舊房安全大排查的各項工作。為加強對本次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以袁建副區長為組長,羅鵬達副主任為副組長,區建設局、建管局、國土局、規劃局、行政執法局、宣傳部、經信局、教體局、監察局、民政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文廣局、衛生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服務業發展局、旅遊局、城改局、供銷合作總社、商貿國資總公司、水務集團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建設局、建管局、規劃局、國土局、行政執法局抽調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各鄉鎮、街道也要相應建立領導小組,落實經費和人員,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責任。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確目標,抓緊排查。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務重、時間緊、要求高,全區各部門、單位要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方案、政策、措施,按照“輕重緩急、數據可靠”的原則,迅速行動,抓緊排查,儘早摸清實情、掌握底數,尤其是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危舊房要迅速、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的整治和治理措施,避免發生新的倒房事故。全區各部門、單位必須在4月20日前完成危舊房安全大排查的工作部署,並迅速轉換到危舊房安全大排查的操作實施環節;今年5月30日前必須全面完成排查任務,基本建立好檔案資料,同時將《上虞區危舊房安全隱患登記表》、《各鄉鎮、街道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基本情況匯總表》、《區直相關部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 1、2、3)分別由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電話:82131445)。

  (三)加強督查,嚴格問責。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全區各鄉鎮、街道及部門危舊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進度、工作質量的督促檢查,並加大對督查情況的通報力度。凡是工作進度緩慢、責任落實不到位、不按時完成任務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要向區人民政府作出書面報告和解釋說明,並視情對責任人進行約談和問責。對大排查過程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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