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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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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 標籤:798藝術區 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找工作 工作經驗

  中學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2016年大連市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規定",為規範我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為有藝術特長的學生進一步發展提供有利條件,促進我校藝術工作的開展,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工作程序,嚴格考試紀律,嚴禁弄虛作假,特制定我校2016年藝術特長生招生、認定工作方案,圓滿完成我校藝術特長生招生、認定工作。

  一、藝術特長生測試認定工作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儲明

  副組長:雷鳴曉、楊明、杜彥

  小組成員:陳寶順、李述良、孟祥利、劉旭、張曉菲

  2、工作小組

  組長:孟祥利

  成員:唐棣等七人

  監督小組:

  教育局巡視員 家長代表

  二、招收項目及名額

  聲 樂: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招生對象及條件

  1、符合大連市普通高中招生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熱愛音樂,聲樂達到較高水平,有較好的視唱和表演能力。

  3、在區級以上行政部門組織的比賽中獲得單項或集體項目榮譽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參加其它音樂比賽的獲獎證明。

  四、報名辦法及相關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報名方法: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陸"大連市中招考試管理系統"(網址:略),點擊"網上報名",按提示步驟進行填報。

  3、相關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許申報一所學校和申報一個特長項目,申報后不得更改。

  (2)網上報名后,考生於2016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攜帶《2016年大連市普通高中藝術、科技類特長生登記表》一式兩份(網上報名填寫后打印到初中學校蓋印)、本人相關榮譽證書(查看原件、上報複印件)、2張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報名,由我校核驗相關信息辦理准考證等。逾期不予受理。

  4、諮詢電話:0411-86532258

  五、考試辦法及認定

  1、評委

  藝術類專項素質測試的評委不少於7人,其中我校校級領導1人,藝術專業教師2人,專業藝術團體或高等院校的相關專家4人。相關專家從市教育局指定的"專家庫"中電腦隨機派位產生。

  2、考試:

  時 間:考試時間5月28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 點:大連市第二十三中學 音樂教室

  組 織:工作人員組織考生有序的參加我校專業水平考試。由學生當天抽籤決定考試順序。

  內 容:形象儀錶,自選聲樂曲一首,自備伴奏(存儲在優盤裡),視唱五線譜或簡譜(3個升降號以內)表演限時六分鐘。

  3、評分標準:見附件一

  4、成績認定

  (1)專項素質測試採取分現場即時賦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記分辦法綜合評價。

  (2)專業水平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達到認定標準者經過專家組和學校領導小組審核,擇優錄取,予以確定。因生源數量及質量問題,學校實際錄取人數可以少於四人。

  (3)我校依據考生專項素質測試成績,按不超過特長生項目招生計劃數的1.5倍,擇優將符合本校特長生條件的考生名單在大連市第23中學網站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上報市教育局安體衛處,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將具有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在考生原初中學校和社會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

  (4)經特長生測試,認定具有我校藝術類特長生報考資格的考生,在中考填報志願時,必須在統招第一志願填報我校,否則,將不享受特長生錄取政策。

  六、考試要求

  1、考生按測試時間安排,提前30分鐘持"2016年大連市普通高中藝術特長生登記表"和准考證進入考場,審驗資格合格后在指定地點自行做準備活動。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遲到十五分鐘不得入場。遲到考生和丟失"登記表"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未佩戴考務標誌牌人員,嚴禁進入考場。

  3、本人要親自參加測試,嚴禁冒名頂替。發現冒名頂替的學生將取消該考生體育測試資格。

  4、家長、 帶隊教師不得進入測試場地,測試學生必須身體健康,如果由於健康原因等不適合考試,考生必須向學校報告,否則後果自負。

  七、安全預案

  1、做好測試地點的檢查工作,包括水、電、防火等安全檢查

  以及突發事件的撤離疏導。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專職人員維持秩序和紀律。

  3、如遇考生身體突發異常反應,及時救助,並通知家長。必要時,馬上聯絡120急救中心給予救助。

  4、參與測試的相關老師、領導時刻關注考生的日常表現,如遇心理問題,在場老師或領導立即予以一定輔導,並通知家長。

  八、特長生培養

  1、要 求:以特長生資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從學校對特長生的有關管理要求,保證排練時間,必須參加學校文藝活動。

  2、排 練:計劃每周排練兩次。排練地點在學校音樂教室。

  3、師 資:負責人為我校音樂教師。

  4、高 考:學校支持特長生高三時進行大學特長生藝術考試,同時也支持特長生報考專業藝術院校。

  附件一:

  聲樂專項素質測試參考標準

  項目

  內容

  標 准

  基本 要求

  音準

  無走音的現象,有轉調地方處理得當。

  節奏

  歌曲節奏把握準確,不搶拍,時值足。

  吐字

  發音準確,歌唱語言與聲音統一。無含糊不清或過於咬音的情況。

  氣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穩、完整,不亂晃。

  音色

  聲音集中、不散亂,音色響亮飽滿。

  綜合 表現

  歌曲表現力

  理解歌曲的內涵,能很好的把握並自如演繹;歌曲的內容表現力好。

  現場表演力

  從容、自如,不緊張;面部表情與肢體語言運用得當。

  聲音控制力

  聲音自然、圓潤、有張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點,有穿透力。

  歌曲風格的掌握

  通過思想特徵和藝術特徵把握音樂風格,塑造完美音樂形象。

  視唱

  音準

  在給出標準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給譜例。

  節奏、節拍

  準確無誤的按所給節奏擊打。

  識譜

  快速認讀線譜、簡譜,無錯音,演唱流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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