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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分配實施方案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小景

  為適應公司產品結構優化的戰略性調整,充分發揮好經濟的槓桿作用,調動全車間職工的生產積極性,促進車間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階,再求新發展。根據車間實際情況,制定本內部經濟責任制分配實施方案。 一、分配原則: 分配製度的完善和改革,關係到全車間職工的切身利益,必須依法貫徹多勞多得,以尊重職工的創造性、積極性、發揮好主人翁的精神為出發點,根據每個人的德、能、勤、績來綜合評定考核,以安全、優質、高產、低耗、文明有序為準則,公正、公平、公開為原則,充分運用經濟分配的積極效應,最大限度地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調動好職工的積極性,從而把車間各項工作做好、做細、做實。 二、實施範圍: 車間在冊正式職工,且根據公司有關規定所核定的享受獎金分配者。 三、考核內容: 由公司核定的技能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和獎金投放基數以及其他有關獎勵基金。 四、考核辦法: (一)技能工資 1.定額人員月度考核基本工時為206小時,當完成工時小於月度基本工時按下降比例扣減,當扣減后工資加各項政策性補貼小於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2.無定額人員及管理人員當月累計五次(含五次)未完成臨時交辦任務者則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二)崗位工資、工齡工資: 1.定額人員月度考核工時為250小時,當完成工時小於250小時則按5元/小時扣減。 2.無定額人員及管理人員當月累計二次(含二次)末完成臨時交辦任務者則按其所得額的50%給予扣罰,累計達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則給予取消。 (三)超產獎: 定額人員月度完成工時大於250小時以上者則計發超產獎,為了充分體現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的原則將採取激勵機制,按台階形式給予測算獎勵。 (1)250<完成工時≤300小時,則按0.50元/小時計發; (2)300<完成工時≤350小時,則按0.70元/小時計發; (3)完成工時>350小時,則按1.00元/小時計發。 (四)基本獎: 1.基本獎的發放基數不作固定,必須根據公司對車間的綜合考核以車間實際完成實績所得額進行測算,在確保超產獎金額足夠發放的前提下進行。 2.對未全額得到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的人員不得獎。 3.定額人員當月缺勤累計達5天(含5天)以上者不得獎。 4.無定額人員當月缺勤累計達3天(含3天)以上者不得獎。 (五)否決性指標考核: 1.因車間目標利潤未完成指標或未完成公司下達的產品產量計劃而被否決的,全車間不得獎。 2.發生重大工傷事故者(以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單為準)不得獎。 3.發生嚴重質量事故,造成經濟損失較大,而被公司根據有關規定受處理者不得獎。 4.當季被評為不文明職工者不得獎(在季末次月扣罰)。 五、考核規定: 1.本方案與《精品車間綜合管理考核規定》和《精品車間目標成本管理措施及考核辦法》配套實施。 2.根據公司對車間目標利潤的考核規定和工費成本的節(超)率情況,實行掛鈎考核。 3.加班、加點費的發放,按每班28.00元計發,且按每班8小時扣除,同時個人可根據實際當月工時完成情況自行作調整。加點費每次按3.00元計發。 4.新進職工、實習人員,原則上從第四個月起按超產獎考核工時基數的50%測算,按台階形式給予獎勵,半年後按全額工時考核,實行超產獎和基本獎的發放。 5.本方案未盡事宜由車間領導集體討論決定。 6.本方案經車間民管會討論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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