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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2005年經營管理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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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2005年經營管理考核方案 標籤:100個品德故事

  機械廠2005年經營管理考核方案 為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整體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一、目的和原則 1.目的:為正確處理好國家、廠、員工三者之間的關係,認真完成廠的各項生產經營任務,實現年度奮鬥目標。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生產積極性,激發員工勞動生產率,在企業降本增效的前提下,努力增加員工的收入。促進各基層生產分廠加強管理、苦練內功、增收節支、提高效益,完成下達的指標,實現企業的持續發展。 2.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多勞多得的原則;向生產一線傾斜的原則;基層單位實行獨立核算、指標考核,按效計酬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 廠成立經營管理考評委員會: 主 任:梁啟國 朱傳敬 副主任:侯曉峰 關世波 朱明智 劉玉金 孫鐵英 王鳳君 朱旭光 考評委員會下設辦公室: 考評辦主任:朱明智 副 主 任:周登田 李仁鐵 於曉輝 成  員:張 君 劉春友 任昭春 李君平 譚立峰 張 勇 苑修若 李麗艷 金 躍 考核辦公室設在企建辦。 考核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經營管理總體方案的起草和修訂,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後貫徹執行。 2.負責每月經營管理考核工作。 3.負責考核工作的調查、研究、監督、檢查、核實工作。 4.負責考核資料的發放、接收、保管及存檔,並擬發月份的考核通報。 5.負責對考核方案的解釋。 基層單位2005年考核指標   三、考核內容: 1.對機關職能部門,主要考核可控費用指標。 2.對基層的兩個費用單位:設備研究所(不含設計室)和供應站,主要考核可控費用指標。 3.對生產分廠的考核指標分主要指標、輔助指標和可控費用指標。主要指標指產值和變動費用率。輔助指標指收取管理費用比例和分配公共費用,其中:資金占用費是根據各生產分廠實際發生的生產費用總額和庫存原材料所佔的資金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收取的。 四、考核辦法 1.對各基層單位年終實際完成產值超過盈虧平衡點的產值,按照完成的產值與收取管理費用的比例,計算收取管理費用后的利潤五五分成(即50%上交,50%兌現)。 2.對設計室的考核:設計室自負盈虧,年終按實際完成產值的10%收取管理費用后的利潤五五分成(即50%上交,50%兌現)。 3.設備研究所考核:以新產品應用按產值提取技術服務費3%,承擔其全部工資及相關費用。 4.物資供應站考核:以食堂、汽修創效形式承擔10人的工資及相關費用。 5成本指標考核辦法: (1)成本指標考核主要考核變動費用。廠根據從事產業測算並下達變動費用指標。基層生產分廠如果超出考核指標,超出部分從年終該單位的效益工資中扣回。如果節餘,最終從利潤中體現,按收取管理費用后的利潤五五分成。 (2)基層生產分廠由廠下達可控費用指標,動力費、修理費、油料費三項費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標的10%,其他可控費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標,超出部分從年終該單位的效益工資中扣回,如果節餘則按節餘額度的50%提成,並由本單位支配。(見表B) (3)基層的兩個費用單位:設備研究所(不含設計室)和物資供應站,由廠下達可控費用指標。動力費、修理費、油料費三項費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標的10%,其他可控費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標,超出部分從年終該單位的效益工資中扣回,如果節餘則按節餘額度的50%提成,並由本單位支配。(見表C) (4)機關部分可控費用指標如有超支,從年終效益工資中扣回,特殊情況由廠領導審批。如有節餘按節餘額度的50%提成,並由本單位支配。(見表D) 五、崗位、效益工資發放辦法: 1. 2005年除單項獎勵和特殊獎勵以外,其餘獎金指標轉入效益工資。 2. 為了充分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2005年對考核單位工資總額實行總包干,內部考核發放(300元風險金以現金形式由基層單位考核發放), 效益工資根據各單位效益情況,採取按季度考核發放。機關300元風險金按績效、工作質量,由本部門考核發放。 3.生產操作人員在完成當月工時情況下享受全額崗位工資,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工時的按比例相應扣除崗位工資。機關人員和不實行工時人員按出勤情況考核,每月考核達不到80分以上按比例相應扣除崗位工資。 4.效益工資發放原則,向生產一線超額完成定額人員傾斜。全年完不成工時的人員,不享受效益工資。對機關和輔助人員全年考核平均分數達不到80分以上,不享受效益工資。 六、廠領導、機關職能科室、基層單位每月按考核方案的細則填寫“考核信息反饋表”。 七、其他考核指標項目 1.附件一:質量考核細則 2.附件二:工藝管理考核細則 3.附件三:生產計劃考核細則 4.附件四:安全、環保管理考核細則 5.附件五:設備資產管理考核細則 6.附件六:車輛費用管理考核細則 7.附件七:物資管理考核細則 8.附件八:預結算及成本考核細則 9.附件九:成本管理考核細則 10.附件十:精神文明建設考核細則 11.附件十一:機關工作質量考核細則 12.附件十二:考核信息反饋表 八、對考核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由廠考評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修訂,報考評委員會討論解決。 附件一: 質量考核細則 一、總則 為了進一步增強職工的質量意識,使我廠產品質量再創新水平,從而提高我廠信譽及市場競爭能力,特制定此質量管理考核細則。各分廠可參照本細則結合自己產品特點和生產實際制定本分廠內部的質量考核細則。 適用範圍:機械廠下屬各生產分廠的所有產品。 二、質量考核通則 1.對各生產分廠的產品,質量管理部採取質檢員對產品進行全面檢查,質監員對產品進行監查,並對停止點、特殊工序及重要項目的控制點進行確認相結合的辦法,對產品製造的全過程質量進行控制。 2.質量管理部的考核工作以正常工作檢查為基礎,以抽查、集中檢查、專項檢查為輔,對全廠各分廠的產品進行控制。 3.質量管理部對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下發《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若生產廠整改后仍不合格罰款50元/項;不按期整改或不整改,罰款100元,並再次限期整改。生產廠整改后仍不合格,不按期整改或不整改,則加倍處罰,並通報批評。 4.對發生質量事故的責任單位做如下處罰: (1)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處罰責任單位直接經濟損失50%。並對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 (2)對發生一般質量事故,處罰責任單位80%。 (3)對發生輕微質量事故,處罰責任單位100%。 (4)對發生一般質量事故、輕微質量事故扣質量第一責任人(分廠廠長)300~500元。 5.廠質量事故等級劃分 (1)重大質量事故:因質量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含5萬元);因質量事故造成裝置延期開工,停工;因我廠產品質量不合格,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或受到用戶投訴,給我廠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 (2)一般質量事故:因質量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5萬元;對我廠聲譽有較大影響者。 (3)輕微質量事故:因質量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2萬元;對我廠聲譽有影響的。 6.質量管理部負責對廠所有的產品質量及質量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統計、考核。考核結果每月以《質量月報》的形式進行通報。 7.質檢員如在檢查過程中遇到本人解決不了的質量問題或發現質量事故,應及時向質監員彙報;質監員如在檢查過程中遇到本人解決不了的質量問題或發現質量事故,應及時向檢驗責任工程師彙報,不及時彙報,扣當事人50~100元。 三、材料質量考核細則 1.材料必須按規定擺放,界限清晰,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2.原材料在使用前必須有清晰的標識、合格的材料質量證明書,原材料必須經材料質監員檢查合格,材料責任工程師確認後方可使用。如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材料,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3.需進行復驗的原材料必須由材料責任工程師確認後方可使用,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4.對檢驗合格的材料,材料質監員應及時給出檢查標識,如發生遺漏或延誤對有關責任單位每項罰款50元; 5.對檢驗不合格材料,應按規定隔離存放,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6.經檢驗合格的原材料運至現場后,如仍存在質量問題,每項罰材料質監員100元;(如該項質量問題按常規的檢驗發現不了,需增加項目才能發現的除外)。 7.封頭下料應按工藝所給厚度下料,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8.封頭必須在測厚合格後方可使用,使用單位及時索取相報告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9.封頭成型后,生產單位必須將表面氧化皮清理乾淨,否則每個封頭罰款100元(外購封頭責任單位為供應站)。 10.物資供應站材料計劃員應及時索取該材料的材質證明書及相關資料,材質證明書應符合最新版本標準規定的指標,特殊情況應辦理緊急放行等手續,不合格或檢驗項目不全的決不能投入生產,否則每一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11.本廠自製的機加工件,機加單位應將合格證書、檢驗報告(需要時)、代用單(需要時)等資料與實物(有必要的標識)一起交與使用單位,同時使用單位應及時索取,並做好交接記錄,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2.本廠自製的鍛件應按相應標準進行檢驗,並將合格證書與實物一起交使用單位,同時使用單位應及時索取,做好交接記錄,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3.附有合格證書的本廠自製件,運至使用單位后,仍存在質量問題,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4.壓力容器備料單要標識設備類別,編號及特殊性能要求(復驗等項目),違者罰款100元/項。 15.附有合格證書的本廠自製件,運至使用單位后,仍存在質量問題,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四、容器製造質量考核細則 1. 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考核 (1)所有原材料、鍛件、機加工件等在使用前使用單位應核對其材料質量證明書、合格證、規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如未經檢驗直接使用的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2)壓力容器下料時每個筒節的鋼板上都應打上方位線及基準線及標識,否則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3)代用材料沒有代用單不得使用,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4)無圖無工藝文件不得進行作業,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5)操作者應按圖樣、工藝進行作業,無更改通知單不得改變原圖樣、工藝參數,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6)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換、更改、偽造產品合格證、材料質量證明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7)下料時按規定進行標識移植,無標識移植或移植內容、方法不對,每一項罰責任單位50元; (8)分廠質檢員對原材料檢驗合格後方可下料,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9)壓力容器試板必須經射線和力學性能等項目檢驗合格並由市技術監督局確認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違反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10)在製造過程中,每道工序完成操作者自檢合格后,方可交質檢員檢查,對於停止點,質檢員檢查合格后,交質監員檢查,任何一方無故發生遺漏或延遲而影響生產、質量的,每一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1)換熱器管板與換熱管連接為脹接時,由生產分廠對管板和換熱管硬度進行檢測,不合格不允許轉入下道工序。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2)換熱管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磨管頭,管板孔必須清理乾淨,按規定進行平管頭,否則每台罰責任單位100元。 (13)排版必須符合工藝要求,違者處罰責任單位50元; 2.現場實體考核 (1)嚴格執行工序質量考核制度,即上道工序提出的質量問題轉到下道工序時還未處理,即作為考核內容。 (2)組對施焊前對口間隙、錯邊量超標一處罰款50元;稜角度超標一處罰責任單位50元; (3)容器整體直線度超差罰款100元; (4)組對施焊前橢圓度超標一處罰款50元; (5)接管、支座安裝必須符合圖樣、標準要求,超差一處罰款50元。 (6)塔內件安裝必須符合圖樣、標準要求,超差一處罰款50元; (7)鋼板表面氧化皮及筒體鏽蝕必須清除,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8)冷換設備穿管束時,組對施焊前管子伸出管板長度,超差一根罰1元; (9)對隨意減免試驗或檢驗項目的責任單位每一項罰100元; (10)列為停止點工序,如分廠未通知質監員檢查而進行下道工序的,每項罰責任單位200元; (11)總體檢驗應在產品製造完畢后,熱處理及耐壓試驗前進行,如質檢員檢查合格后,質監員在總體檢驗中發現質量問題,限期整改,對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項目,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12)耐壓試驗和氣密性試驗 a.試驗溫度、試驗壓力、試驗程序必須符合標準要求,違反一處罰款50元。 b.耐壓試驗分廠自檢合格后,應及時通知質監員,質監員及時與市技術監督局聯繫,並將信息及時反饋到製造廠,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c.試壓工裝、壓力表必須滿足要求,不能泄露,否則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3.竣工資料 (1)質檢員應及時填寫各項檢驗記錄,質監員對停止點應及時確認,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2)分廠應及時索取材料質量證明書、檢測報告、代用單、檢驗記錄等見證資料,如有遺漏或延誤,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對以上資料分廠如果未索取到或有困難應及時向質監員反映,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3)在耐壓試驗前,分廠將該設備的相關資料交質監員,耐壓試驗后,兩天內將該設備所有資料交質監員,拖期一天每台設備罰責任單位50元。 (4)質監員對設備的竣工資料進行審核,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質檢員,並限期整改,對未按期完成或完成的項目不合格,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5)質監員在竣工資料的審核中,單台設備資料中超過5處問題以上時,每超一處罰責任單位50元。無問題的獎勵50元/台。 五、焊接質量考核細則 1.焊接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規範及工藝要求,並且有質量證明書,焊材儲存、烘乾、發放、回收必須符合標準和規範要求;焊接施工必須由有效持證焊工進行;焊接必須有評定合格並經批准的焊接工藝,各分廠不能隨便更改焊接工藝。以上有一項不合格,扣罰責任單位50元。 2.焊工必須隨時攜帶焊條筒,焊后焊條頭及焊絲頭不能隨地丟放,不帶焊條筒,扣罰50元/人次;發現亂扔1根焊條扣罰100元,發現1根焊條頭扣罰10元。每發現亂扔一米以上焊絲(不包括氣體保護焊絲),每米罰責任單位20元; 3.換熱器管束(新製造)管頭必須用管對管板自動焊機焊接,特殊情況由分廠辦理例外放行手續,必須由有關部門責任人員(設備、生產、技術等)審核,由總工程師簽字批准,方能改為手工氬弧焊,未經批准私自更改焊接方式,每台設備扣罰責任單位200元。換熱器管頭焊接的氬弧焊工必須是廠技術部備案的經考核通過的焊工,違者罰責任單位200元。 4.焊縫外觀成型必須美觀、平直,焊縫余高及咬邊情況應滿足GB150的要求,焊縫與母材必須圓滑過渡,角焊縫焊角高度取焊件中較薄者的厚度,否則每條焊縫扣罰50元,管對管板角焊縫不滿足要求,每個頭扣罰10元。 5.焊縫表面不得有裂紋、氣孔、弧坑、飛濺、缺肉、夾渣、葯皮等缺陷,上述缺陷及低標準焊完隨時處理,不能等到試壓時處理,否則每處扣罰20元。 6.焊縫未按要求做標識,每處扣罰責任單位20元。 7.管對管板焊接:φ32mm以上管頭不允許熔損,φ25mm管頭焊接時的允許熔頭率為0,φ19mm管頭焊接時的允許熔頭率為0,超過此指標者,超標部分每個頭扣罰2元。整台設備管頭無熔損的,每100個頭獎勵操作者20元,不足100個頭的以100個頭計算。 8.每月焊縫拍片一次合格率指標為96%,高於該指標,高出部分每張片嘉獎10元;低於該指標,不足片數每張片扣罰10元(100%合格的按本項第五、12條執行)。 9.焊縫返修:出現二次返修,每張片扣罰20元;二次以上返修,每張片扣罰50元。 10.焊縫需返修時,應按程序文件規定進行,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20元; 11.焊縫的無損檢測委託比例及範圍必須符合圖樣、工藝及相關標準要求,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2.如果一台設備拍片100%合格,沒有返修片,每張片嘉獎2元。片長按250mm標準片長計算。 13.換熱器管束管頭試壓,一次試壓泄漏率應不低於1/400,泄漏率高於該指標,超標部分每個管頭扣罰5元。整台試壓管頭沒有泄漏的,每100個頭獎勵操作者10元,不足100個頭的以100個頭計算。 14.設備整體試壓時,A、B、C類焊縫不准許有泄漏,技術監督局看壓時,任何焊縫及密封點不允許有泄漏,否則每點扣罰100元。 六、熱處理質量考核細則 1.熱處理所用設備必須完好;儀錶、熱電偶必須在檢定有效期內;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2.熱處理工藝參數應嚴格執行工藝,記錄要真實可靠,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3.爐外熱處理件測溫點布置、輔助和保溫措施應符合工藝要求,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200元; 4.操作者在熱處理前應核對產品的標識,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熱處理,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5.熱處理前應有防變形措施,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6.壓力容器熱處理試板由製造分廠提供給熱處理單位,並有交接手續,如有遺漏,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7.承擔熱處理任務的分廠質檢員應對熱處理過程進行跟蹤檢查,並及時填寫記錄、收集資料,熱處理后及時出具熱處理報告,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20元; 8.承擔熱處理任務的分廠質檢員應及時委託試板的力學性能檢測及其它檢驗項目,並及時索取相應的報告,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9.熱處理冷卻方式、介質必須符合工藝。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0.熱處理后對產品重新進行標識。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20元; 七、出廠產品質量考核細則 1.底漆、面漆噴塗均勻,標牌、螺栓不準刷上漆,否則發現一處罰款50元。 2.法蘭密封面無保護或出現划傷的發現一處罰款50元。 3.分段出廠的設備,每段要做好標識(按排版圖編號),必要時分段處須加防變形措施,沒試壓的,焊道不允許噴漆,否則每台罰款100元。 4.用戶反饋的質量問題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八、加工質量考核細則 1.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考核 (1)原材料必須有產品質量證明書,原材料必須經質檢員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材料每項罰款50元。 (2)鍛件檢驗:出現以下問題每項罰50元: a)鍛件檢驗沒按設計及標準要求的進行檢查; b)鍛件外觀有裂紋、摺疊、結疤等現象存在: c)沒有工藝,對鍛件進行私自補焊; (3)機械加工成批產品必須做到首件檢查合格后,由質檢員在工藝卡上簽字方可加工,違者罰款20元。 (4)對機加件,在圖樣上必須附有工藝卡片,如發現圖樣上未附有工藝卡片,對責任單位每項罰款50元。 (5)對機加件加工產品,操作者加工完后,必須認真在工藝卡上簽字;質檢員確認合格后在工藝卡上簽字確認。違者每項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 2.現場實體考核 (1)法蘭加工:以下各項如有一項不符合要求,處罰責任單位50元。 a)法蘭密封面加工表面粗糙度不得低於圖樣要求。 b)未注公差尺寸的不得超過圖樣所規定的等級要求, c) 法蘭加工完后,必須按標準要求標識(合格標識和產品標識)。 d) 法蘭其它尺寸符合圖樣要求。 (2)管板經加工后,尺寸應符合圖樣要求的加工尺寸,公差數值不得超過標準規定,表面粗糙度不得超過標準規定;管束孔必須鉸孔、管板表面、孔內必須清潔,不準有油污、鐵屑等雜質;否則每項處罰責任單位50元。 (3)螺栓:以下要求如有一項不符規定,處罰責任單位20元。 a)螺栓所用材料不得出現裂紋等缺陷; b)螺紋基本尺寸按圖樣要求;精度等級應符合要求; c)螺紋側面粗糙度不低於圖樣要求; d)螺栓發黑前,氧化皮及毛刺必須清除乾淨; e)螺栓抽檢合格率必須達到100%。 f)螺栓按批號進行力學性能檢測。 (4)管箱等的二次加工、封頭坡口加工必須清理毛刺和內部鐵屑,否則每件處罰責任單位50元。 九.本細則由質量管理部負責解釋並負責修訂。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執行。原機械廠和機修廠制定的相關質量考核細則自行廢止。 附件二: 工藝管理考核細則 一、總則 1.工藝管理是企業生產過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工藝文件是保證產品質量的重要手段之一,為此制定本工藝管理考核細則。 2. 工藝文件的編製應以設計文件、國家及各行業頒發的標準和規定及我廠廠標為依據,並與本廠工序能力的實際情況相適應,滿足顧客的合同、技術附件及技術協議要求。 3.適用範圍:機械廠各生產分廠。 二、工藝考核辦法 1.工藝的編製必須符合相關的法規、標準規範的要求,不符合的每一項扣責任人50~100元。 2.工藝的編製必須有編製、審核、批准,有漏項的罰責任部門20~50元。 3.工藝的下發要有收發文登記,有受控章和分發號,沒有的罰責任者20元。 4.工藝更改必須有變更申請,不得隨意變更,否則罰責任者30~50元。 5.生產過程有不符合工藝要求的罰責任者50~100元。 6.需要進行工藝試驗的(包括焊接工藝評定)必須在試驗合格后才可編製工藝進行施工,否則罰責任部門100~200元。 7.生產分廠產品必須有相關的標準,工藝中所用標準必須為最新、有效的版本,否則每用一個作廢標準罰責任部門50~100元。 8.審批的工藝不允許存在較多的低標準,若工藝的低標準重複超過3次,則罰責任部門每項20~50元。 9.已完工的焊接工藝評定的理化報告和試件必須在完工後2天內交技術部,否則罰責任部門每項30~50元。 10.設備製造前生產分廠所編製的工藝文件必須經過審批,工藝文件未經審批而設備製造開項罰責任部門每項100~200元。 附件三: 生產計劃考核細則 1.生產部根據生產情況向各基層生產單位下達生產任務,各單位要正常接收生產任務,保證生產計劃順利下達。生產部根據接收情況給予50-500的罰款或獎勵。 2.生產單位要按時完成生產計劃,對於分期完成的生產任務,其進度要符合計劃要求,對於不能按期完成生產任務和能夠提前完成生產任務的單位,分別給予50-500元的罰款或獎勵。 3.各基層單位要服從生產部對全廠生產的統一指揮協調,從而保證全廠生產順利進行,對於不服從統一指揮而影響生產的情況,給予50-500元的罰款。 4.機關各部門要以生產為中心,本着服務生產,服務基層原則開展工作。如有推諉扯皮,教條主義現象,進而影響生產,罰款50-500元。 5.生產部要積極組織各基層生產單位進行生產,協調機關各部門工作,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生產部工作人員要經常深入基層解決問題,為基層服務。如因工作不利影響生產,罰款50-500元。 6.物資供應站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採購生產用料,保證生產正常進行。根據材料組織到貨情況,給予50-500元的罰款或獎勵。 7.質量管理部配合物資供應站對到貨材料進行驗收,保證材料及時發放。如因驗收不及時而影響生產,罰款50-500元。 8.安全裝備部要組織維護人員對生產設備進行維護管理,保證生產設備處於完好狀態。根據設備管理情況給予50-500元罰款或獎勵。 9.計劃經營部要保證下達生產任務的圖樣、技術協議、經營計劃及時準確,積極與客戶明確落實有關事項。根據情況給予50-500元罰款或獎勵。 10.生產單位要加強值班管理,值班人員要按時向調度室報到,堅守值班崗位,及時處理解決各種事情,不能借故脫崗、串崗。 11.生產單位值班人員要服從生產調度安排的臨時任務、緊急任務,積極組織人員、材料工裝設備等,保證生產緊急任務順利完成,並及時將完成情況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對安排的任務要檢查落實,重大項目通報有關部門及領導。 12.生產部調度室要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講評,對於脫崗、串崗、不服從調度指揮的給予罰款50-500元。 13.各部門每周要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與會人員能夠傳達、落實會議精神,解決生產問題,對於缺席、遲到,不認真參加會議罰款50-200元。 14.基層各單位實行文明生產,嚴格各項管理加強檢查和考核,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當天的鐵屑及一切廢料一定要清掃乾淨,並運出廠房指定位置,對不清掃和不運到指定位置的一次罰50-100元,清掃不幹凈一次罰20-50元。 15.對所有備件或工件實行定置管理,整齊、規範,對不合格罰款20-50元。廠房內不準存放自行車,如有一次罰款5-10元,所有廠房要做到通道暢通,清潔,違者罰50-100元。 16.對於經檢查考核好的單位給予一定獎勵。 生產考核細則(補充件) 一、計劃要按期完成,對於無故拖期情況考核如下: 1.普通項目拖期1-5天,罰款50-200元,拖期5-10天罰款200-400 元,拖期10天以上罰款400-500元,情節嚴重的上報廠領導進行處理。 2.重點項目拖期1-5天,罰款100-500元,拖期5-10天,罰款500-1000元,情節嚴重的上報廠領導進行處理。 3.特急項目拖期每天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上報廠領導進行處理。 二、生產計劃按期或提前完成給予獎勵 1.重點項目提前1-5天,獎勵200-600元,提前6-10天,獎勵600-1200元。 2.特急項目每提前1天獎勵500元。 三、在生產會及其它生產工作中安排布置的工作事項,各單位各部門要抓緊落實並及時回復。根據落實回復情況給予考核或獎勵。 1.生產會上布置的工作落實不好每拖延1天罰款100元,回復不及時每天罰款50元。對於落實工作回複信息較好的給予50-200元的獎勵。 2.在日常生產工作中安排布置的工作,如果落實不好每拖延1天罰款50元,回復不及時每天罰款20元,對於工作較好的給予20-100元的獎勵。 3.每月生產數據統計中,生產計劃完成率每降低一個百分點考核100 元,工時完成率每降低一個百分點考核200元。 4.生產車間完成臨時追加計劃,特急生產任務且表現較好,根據情況獎勵100-1000元。 四、生產車間對於完成的生產任務要及時到成品庫辦理入庫手續,每月20日前辦理完畢,計劃經營部統計員根據入庫單確認生產計劃完成率。對於入庫不及時的情況進行考核。 附件四: 安全、環保管理考核細則 本《細則》考核對象為各生產分廠。實行月度考核,由安全裝備部提供考核信息。 安全管理: 一、 安全管理考核細則 1.發生特大事故(一次重傷11人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扣責任單位5000-20000元。 2. 發生重大事故(一次輕傷11人以上,一次重傷3-10人,一次死亡1-2人,一次經濟損失30-100萬元,交通事故一次經濟損失3-6萬元),扣責任單位2000-10000元。 3.發生一般事故(一次輕傷3-10人,一次重傷1-2人,一次經濟損失5-30萬元,交通事故一次經濟損失1-3萬元),扣責任單位1000-3000元。 4.發生小事故(一次輕傷1-2人,一次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交通事故一次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扣責任單位500-2000元。 5. 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取消當年評選安全先進單位的資格。 6. 不按時參加廠HSE例會的,扣100元。 7.對不按總廠和廠要求,各種台帳、資料未按規定填寫、漏填、不全的,每本扣罰50元。未按規定上報材料、報表的每次扣罰50元。 8.對職工及外來施工人員(經廠審批錄用的)不進行安全教育上崗的,扣罰100-500元,並清出現場。 9.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上崗或超期沒經複審上崗作業的,每人罰款50元、單位扣罰100-500元。 10.各種高壓氣瓶未按規定檢驗、超期使用的,扣罰單位每件50元。 11.不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不認真填寫記錄的扣罰每次50元。 12.對各類變配電間不按規定管理,無二圖、三票、三定、五規程、五記錄或不按要求填寫的,無“三防”措施的,扣罰100-500元。 13.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否則每台扣罰50元。 14.架設臨時線的導線,應是絕緣導線,架設時應符合相關規定,否則扣罰50-100元。 15.不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的扣罰50-100元。 16.消防器材不按規定檢查、更換扣罰50-150元。 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考核細則 1.現場不按規定着裝、不戴安全帽一次罰款50元。 2.班前、班中飲酒者,每人罰款50元,並馬上清出現場。 3.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辦理施工作業票、施工動火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高處作業票、動土票、臨時用電票等作業票,否則一次扣罰200元,並立即停止其作業。 4.對不按規定動火,未辦理動火手續、防火措施不落實、監護人不在現場動火的,違章動火者罰款50元,違章指令動火者罰款100元。 5.氧氣瓶與乙炔瓶間距不符合規定,與動火點安全距離不符合規定,一次扣罰50元,並馬上整改。 6.不得用鐵絲或導鏈當繩扣吊物件,違反一次扣罰50元。 7.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系掛安全帶,否則一次扣罰50元。並停止作業。 8. 高處作業物件必須放牢,不得高處落物或從高處向下扔東西,違者扣罰50-100元。 9.進入裝置檢修施工現場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帽,辦理相應手續,違者扣罰50元。 10.進入現場的機動設備必須按規定擺放,設防雨雪設施。導線截面積,應滿足設備容量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扣罰50-100元。 11.施工現場臨時架設的電源線,應是絕緣導線,架設應符合安全規定,地面敷設越過道路必須加金屬保護管。導線不得順油氣管線敷設,不得與起重設備和滾動設備接觸,違者扣罰100-200元。 三、交通安全管理考核細則 1. 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廠批准同意的駕駛員駕駛。私自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後果自負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私自將車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的按總廠規定處罰。 2.出車前,必須按規定辦理出車任務單,對無任務單出車者追究該單位領導責任,並視為私車,出現問題後果自負。並扣該單位一次100元。 3.駕駛員不得酒後駕車,違者給予嚴肅處理。由此肇事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和處分。 4.廠內機動車不準出廠,否則發現后扣罰單位一次50元。如造成交通事故,一切損失由派車人和駕駛員承擔。 5.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廠安全裝備部報告,對不及時上報、隱瞞事故、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按總廠文件處罰(對所在單位罰款2000元,對事故直接責任者罰款500-1000元)。 環保管理 一.固體廢棄物(廢渣、廢鐵屑、廢鋼鐵、生活垃圾等),應在指定地點回收存放,在指定地點排放。不按規定地點回收、排放的扣罰單位100-500元,並要求整改。 二.廢機油、洗油、瓦斯脫水后殘液等液態廢棄物必須用專用容器回收、貯存,不得隨意傾倒,違者扣罰100-1000元。 三.發生較大污染事故(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人員發生中毒癥狀,引起廠群衝突),扣責任單位1000-5000元。 附件五: 設備、資產管理考核細則 1.考核對象:各基層生產分廠和佔有設備或資產的職能部門。 2.本《細則》實行月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由安全裝備部提供考核信息。 3.本《細則》考核,只扣不加。 4.各佔有設備或資產的單位(部門),要按有關設備生產管理制度加強設備管理,做到專人負責。達到廠要求的設備完好率指標(主要設備完好率達到98%以上,一般設備完好率達到95%以上)。每降低1%,主要設備扣罰100元,一般設備扣罰50元。 5.各單位(部門)要按月及時上報職能部門所要求的報表和修保計劃,並配合和監督承修單位做好修保工作。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上報報表和計劃或不按時完成修保計劃的單位(部門)依情節扣罰50-100元。 6.車輛維修以舊件換新件(100元以上的),舊件上交安全裝備部,不上交者,每台次考核責任單位50-100元。 7.未經主管部門批准,用國有資產從事資產經營(包括設備、房屋出租等)每次扣罰責任單位該資產原值的0.5-2%,並沒收經營收入。 8.對閑置、帳外資產要妥善保管、登記。閑置資產保管不善使之遭受損壞的,令責任單位恢復原資產,並扣罰責任單位100-500元;帳外資產隱瞞不報,發現后責令補辦手續,並扣罰獎金100-200元;報廢設備要按規定回收,私自變賣的,責令追回,並處罰責任單位該資產原值的3-5倍罰金。 9.未經批准私自進行資產內部轉移或私自出借,責令其追回資產,並扣罰責任單位200-1000元。 10.年終考核,資產出現盤虧,處罰責任單位該資產原值3-5%罰金。 11.全年設備資產完好率達到99.8%以上,獎勵該單位500-1000元。 附件六: 車輛費用管理考核細則 一、考核對象:各生產分廠及廠辦、物資供應站、設備研究所。 二、本《細則》實行月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由安全裝備部提供考核信息。 三、本《細則》考核,只扣不加。 四、車輛維修及配件更換: 1.審批手續:車輛維修及配件更換必須由使用單位設備人員填寫維修申請單,經使用單位主管負責人簽字,駕駛員持維修申請單經設備主管人員簽字,超過500元的費用必須經主管廠長(部長)簽字后,方可實施維修,承修單位以廠指定維修點為主,特殊情況經批准可以外委修理。 2.車輛維修以舊件換新件,舊件上交安全裝備部。 3.對各單位的要求:為便於隨時掌握各單位維修費用,各單位應及時處理當月的費用,結算時間不能超過一個月。為保證車輛維修質量,車輛維修時,駕駛員要全過程參與。 4.對承修單位的要求:為了便於管理,結算形式以單台為結算單位,按月結算。車型、車號、維修日期等項應填寫清楚,配件名細表中名稱型號必須標註清楚,簽字手續齊全。 以上四項,出現未達標的,依情節輕重每項扣50-200元。 五、油料管理 1.各單位應按月填報當月的《車輛技術狀況表》,如實填報里程數及油耗情況,控制好各自單位的油耗情況。漏報、誤報1項扣50元。 2.設備管理人員每月同加油站溝通,掌握油料的使用動態,及時統計耗油量,並對報表的真實情況進行核定。對非正常情況及時發現並處理。 3.嚴格執行加油本制度:各單位拖拉機以上車輛必須實行一車一本,持本到加油站加油,油本上記載加油量,並由加油站經手人確認簽字。對於使用集體油本的,除履行加油站的手續外,各單位應對油料的去向進行記錄、統計,如實上報。發現一起未達標扣10-50元。 六、費用考核 1.主管部門協同財務、採購部門按月統計各單位車輛費用,各單位三項費用無計劃、無審批不予結算,實行按月結算的原則,以便於主管部門監控。 2.每年年初由主管部門依據上年費用消耗情況和車輛狀況下達當年三項指標(車輛維修、配件更換、油料消耗)。各單位依據車輛維修管理制度,根據下達的指標控制自己管轄內的車輛費用。年終結算時,發生單位車輛費用超指標的,按超標數額50%罰款,同樣,也按節餘額的50%加獎。 附件七: 物資管理考核細則 1.本《細則》考核對象:物資供應站、機關各部門及各基層生產分廠。實行月考核,由物資供應站提供考核信息。 2.由於盲目提料和材料計劃提錯(價格、型號、材質有誤),貨到后不能及時發出,造成積壓,按積壓金額的100%對責任單位扣款,能利用的按50%罰款。 3.計劃員無計劃批料,其責任全部有計劃員承擔,並下崗。批料金額在1千元以內扣責任單位100元,批料金額在1萬元以內扣200元,批料金額在1萬元以上扣300元。 4.計劃員超計劃(整張板、整支管、整包裝除外)批料,超批金額在1千元以內扣500元,超批金額在1萬元以內5000元,超批金額在1萬元以上扣50%。 5.各單位不參加材料例會,一次扣50元。 6.不按時報送材料月計劃,每超過一天扣報送單位50元。 7.對回收廢舊物資不配合,阻撓回收工作,每次扣該單位50-100元。 8.未經領導批准,擅自變賣,借送廢舊物資者按廠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八   預算及成本考核細則 考核對象: 預算成本中心、生產廠、供應站。本《細則》實行季度考核,由預算成本中心提供考核信息。 考核內容: 一、投標報價 1.預算成本中心按月編製材料採購指導價格表。預算員按招標文件要求向材料計劃員發出所需材料詢價表。 2.材料計劃員按預算成本中心要求限時反饋詢價表,此詢價表由預算成本中心備案。 3.預算員依照材料詢價表、招標文件結合我廠實際成本和市場動態認真做出相應報價。 二 、預結算: 1.各生產分廠預算員按下發的《結算文件》要求做好本分廠的日常預結算工作。 2.預算成本中心協調各分廠工作。 3.預算成本中心認真審核對外付款項目。 4.每月召開預結算會。 三、成本測算: 1.預算成本中心負責全廠設備製造的成本測算(以容器製造分廠、換熱設備製造分廠為主)。 2.其他分廠預算員負責本分廠加工製造的成本測算,並按要求及時上報成本測算表。 3.分廠成本員按月度上報單台設備實際成本(財務進帳),並配合預算成本中心進行季度成本對比與考評。 四、材料審批: 1.材料計劃員工作要嚴細認真,對供商嚴格考察,真正做到貨比三家。 2.材料計劃員按統一格式填寫報價單,註明提料單位、項目編號、材質、規格等,並附主輔材備料審批表,如利用庫存也要明碼標價。 3.鍛件、加工件、特殊件等需附加工圖樣。 4.預算成本中心嚴格審核對外加工、材料採購價格。 考核辦法 1.以上工作直接關係著本廠的經濟利益,相關人員應本着對廠、對職工、對自己負責,嚴謹、細緻的工作態度,保證工作質量。如有失誤,給我廠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2000元以內罰款。 2.如不按要求完成任務的人員每次扣100元。 3.會議缺席扣50元,遲到扣20元。 附件九: 成本管理考核細則 考核對象:生產分廠。本《細則》實行月度和年終考核,由財務部提供考核信息。 考核內容(重點是成本員) 一、每月須按財務部下達的費用總額,按產品類別分配費用,對成本計算準確負責。 1.須與生產分廠的施工員配合,提供每月的工時數,分配工資總額、其他直接費、製造費用等,工時數要有依據,分配額要準確。 2.須與生產分廠的材料員配合,分配材料費。材料員應根據產品實際耗用的材料在材料單上標明產品類別,成本員根據料單分配材料費,必須有依據,要準確。 3.與生產分廠的有關管理人員配合,可以直接分配的費用直接列支,要有依據,不可以隨意攤銷。 二、 產品(產成品、自製半成品)核算工作 與施工員配合辦理入庫單、出庫單的同時,按照成本核算的方法確定成本價以及完工產品、在產品之間分配問題。核算方法要準確、合理,數據提供有依據,有明細,每月30日上報產品成本計算單,上報時須按統一格式,要按期、及時,不能拖欠。 三、每月與保管員配合,定期清查庫存產品,包括在產品,產成品,自製半成品。成本員按產品類別上報的報表,應與保管的數量、金額、帳目一致,並且存貨報表在次月5日前定期上報財務部,不能跨期。 四、每月應與財務部及時溝通,對是否符合本生產分廠的成本費用及時核對,並且及時與領導溝通,隨時掌握本生產分廠的成本費用情況,以及更好地控制和降低,並及時提出解決的措施。不能跨月核對。 五、每月與結算人員、施工人員配合,按時登記每月的產值情況,與財務部的收入情況及時核對,對於多結與漏結的收入及時查找原因,及時反映不能跨期。 六、每月28日下午2時開結算會,不能遲到和缺席。 七、 財務部定期培訓成本員,成本員要努力學習業務,每年定期考核。生產分廠定崗的成本員不能隨意更換。 八、所有的資料不能隨意存放,須按規格裝訂成冊及存檔,並建立存檔手冊。 九、每次臨時通知的會議不能缺席,不能遲到。 十、所需要報銷的成本費用不能跨月。 考核辦法 對以上規定的考核範圍成本員要貫徹執行,對有錯誤或不能按時完成的人員,每次扣50元。會議缺席扣50元,遲到扣20元。 附件十: 精神文明建設考核細則 廠辦、黨委辦考核部分 一、思想政治教育 (有經驗推廣獎勵100—200元,未達到要求罰200元。) 1.按照廠黨委要求,積極開展主題教育活動。引導職工轉變觀念,統一思想,振奮精神。 2.抓好“理論工程”建設。按要求內容學習。科級幹部人人有學習筆記,班子有集體學習記錄。 3.搞好“形勢、任務、責任”教育活動,經常對職工進行形勢教育,引導職工認清形勢,堅定信心。辦好“廠務公開欄”,內容豐富,及時更換。 4.做好穩定工作。注意職工(包括內退及有償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家屬的思想反映,並及時做好工作。無聚集、無上訪,為企業營造團結、穩定、和諧的環境。 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1.按要求組織課題攻關,年底之前完成一篇論文。 2.積極應用政研成果,做好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未達到要求罰50—150元,在總廠獲獎的論文獎勵200元。 三、宣傳報導 1.每個基層單位設1名兼職報道員。 2.及時反映典型事例或新聞稿件。每見報一篇稿件獎給作者50元。 四、統戰工作 (未達標罰100—200元) 1.無非法傳教人員。 2.無FLG習練者。原FLG習練者徹底轉化。 五、武裝工作 (未達到要求罰50元) 1.按要求派員參加預備役部隊和民兵訓練。 2.加強民兵“四號四隊”建設,發揮預備役官兵和民兵在雙建活動中的骨幹作用。 六、黨支部日常工作 1.每月向黨委辦報送2條信息。 2.按要求完成黨支部工作總結及打算。 3.按要求參加各種會議。(缺席會議1人(次)扣100元。) 七、共青團工作 (成績突出獎100元,未達到標準罰50—150元。) 1.加強團的思想建設。學理論活動小組有記錄,青年志願者活動保持經常化,讀書活動效果明顯。 2.圍繞生產開展青年崗位能手活動。組織青工崗位練兵,技能比武,組建青年突擊隊,開展突擊競賽。 3.加強團的組織建設。堅持“三會一課”制度。按時收繳團費,基礎資料齊全,活動用品完備,有活動室並使用。 4.結合青年特點,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 5.按時參加團委組織的各種會議及活動,認真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 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制建設 (每有一項不達標罰100—300元。) 1.不發生案件,無群眾鬧事,重點部位達標95%以上。 2.無刑事案件,無治安案件,無職工違法犯罪,無治安事故。 3.職工中沒有賭博,沒有販賣、傳播、收看淫穢物品,沒有賣淫嫖娼,沒有搞封建迷信活動的。 4.按時參加綜合治理工作例會,不參加的罰20元。 5.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無合同糾紛。 九、計劃生育 (每有一項不達標罰50—100元。) 1.認真組織職工學習《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例》、學習落實《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及配套文件規定的標準。 2.按時參加計劃生育工作例會。 3.堅持五訪五問,對重點戶走訪率達100%,並做好走訪和回訪記錄。 4.計劃生育率100%。 5.出生統計準確率100%。 6.建立“一卡”、“七冊”,填寫齊全、及時、準確。 7.《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證及時,辦證率100%。 8.及時準確上報各種統計報表及出生、懷孕信息,準確率100%。 9.綜合避孕率達87%以上;期內服務率達100%。 10.按要求完成交辦的宣傳任務,發現典型獎50元。 十、“紅十字會”、信訪、民調工作。 (每有一項不達標罰50—300元。) 1.按要求交納“紅十字”會費。 2.無群體上訪、越級上訪案件。 3.及時調解民事糾紛。 十一、環境衛生及綠化工作 (未達標扣50—100元,成績突出獎50元。) 1.辦公樓無死角,各辦公室、樓道等部位窗明几淨,物品、工件擺放有序,衛生分擔區管理有序。 2.落實門前“三包”,達到無垃圾、無雜草、無廢料。 3.道路清潔,院內乾淨,排水溝暢通,物料堆放整齊。 4.及時作好庭院綠蘺花木的修整,澆水、除蟲等工作,搞好本單位庭院綠化。 紀委、(監察室)考核部分 一、黨風廉政建設 (未達標的扣50元—100元。) 1.有黨風和廉政建設規劃,並認真執行。 2.每單位至少要樹立黨風廉政典型一名,黨風和廉政教育每季至少一次,有教案,有記錄,受教育面要達到95%以上。 3.黨支部要有黨風和廉政建設制度,抓好乾部監督和效能監察工作。 4.黨風、政風監督員積極發揮作用,每季度向紀委、監察室彙報一次黨風政風實際情況。 5.黨支部每半年總結、彙報一次本單位黨風和廉政建設情況,並將書面材料上報紀委。 6.本單位黨員、幹部無違法違紀行為。 工會考核部分 (未達標的扣50—200元。成績突出獎50—100元。) 一、民主管理 1.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生產分廠職工大會,每月召開一次民主會。記錄等各種資料健全。 二、班組建“小家”和安全達標工作 1.班組建“小家”,生產分廠建“職工之家”活動有規劃,有實施細則,有台帳。 3合理化建議活動 (1)年人均提一條合理化建議。 (2)建議採納率達40%,實施率達30%。 4業餘文化活動:積极參加廠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 人力資源部(黨委組織部)考核部分 一、黨建工作(未達標的每項扣50—100元) 1.黨員花名冊內容齊全、準確。 2.黨小組設置合理。 3.黨員教育有計劃、形式靈活,內容豐富。 4.按要求考核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按期討論預備黨員轉正問題。 5.堅持“三會一課”制度,支部大會每季度一次,支委會根據工作實際召開,黨小組會每季度召開一次。 6.每半年上一次黨課。 7.按要求搞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8.先鋒工程活動有計劃、有效果,按要求評選優秀共產黨員。 9.按標準收繳黨費,每月10日前繳黨委組織部。 10.黨支部基礎工作紮實,資料齊全準確。對黨員和黨小組實行目標管理,並張榜公布。 11.黨員、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工作調動時,按要求及時轉移組織關係和考核檔案。 12.按要求填寫黨支部活動記錄,按時上交黨支部工作的有關材料。 二、職工培訓 (成績突出獎勵100—200元,未達標的每項扣50—100元) 1.完成廠下達的各項培訓指標。 2.基礎工作按要求建立各項培訓檔案,制定培訓計劃。 3.培訓辦班有辦班申請,準備充分。 4.每期培訓班結束,五項資料齊全,出勤率達95%。 三、勞動紀律 1.生產分廠每月不少於兩次檢查勞動紀律,要有記錄和講評,否則扣獎金50-100元。 2.認真填寫考勤薄和請銷假台帳,做到及時準確。對於填寫不準確或不及時,每發現一次扣50元。 3.出勤率達97%以上,每降低1%扣50元。 4.勞動定額實行率不低於80%,每下降5%扣50元。 5.職工違紀率控制在6%以下。每上升1%扣50元。 6.對遲到、早退、溜號等違紀行為每次罰10-50元。超1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全月累計三次以上罰100元。 7.因事請假必須按程序辦理手續,手續不全給予50元罰款處理,對不履行手續按礦工處理。 8.在崗人員不準干私活,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50-100元,不準玩撲克,發現一次每人罰50元。 9.在崗職工必須服從指揮,無故不聽從指揮,不上崗人員按礦工處理,無正當理由完不成任務給予罰款50-100元。 企建辦考核部分 1.機關各部門及基層單位應認真組織學習各種規章制度、體系文件、工作程序和工作標準,對於學習不夠或不熟知的單位及個人,經檢查一次罰款50-100元。 2.對於在生產經營管理運行中未按程序執行每發現一次扣100-200元。 3.在管理體系運行中,由於未按程序執行所造成經濟損失按損失額度的50%處罰。 4.對於在考核過程中,執行不嚴考核不細走過場的部門或個人給予批評及處罰。 5.對於嚴格按程序執行並積極推進(創新)企業現代化管理的單位和個人及時總結經驗推廣,並給予相應的獎勵。 附件十一: 機關工作質量考核細則 一、考核對象:廠各職能部門及設備研究所、物資供應站。 二、本《細則》由各基層生產分廠、職能部門及廠領導提供考核信息。 三、考核方法: 依據廠各職能部門的工作程序和應盡責任,由基層生產分廠通過填報《生產分廠對機關職能部門和其他生產分廠管理工作質量考核信息返饋表》的方式;機關職能部門通過填報《機關本部門對其他職能部門和生產分廠工作質量考核信息反饋表》的方式以及《廠領導對機關和基層考核評價信息返饋表》的方式,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 四、考核內容 1獎勵:只有公認有突出表現和成績的才能給予獎勵。如下情況: (1)工作質量受到生產分廠及部門的好評,加獎20-100元。 (2)受到廠以外的客戶表揚,要視情節加獎50-100元。 (3)受到廠調度會等會議表揚的加獎20-50元。 (4)受到總廠表揚的,加獎100-200元。 (5)完成臨時交辦的工作,成績顯蓍,加獎100-200元,或者直接獎勵現金。 2.扣罰 (1)客戶不滿意或受到客戶的批評; (2)受到總廠的批評; (3)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完成的不好; (4)以上視情節扣罰100-300元。 (5)由於沒有盡職盡責,職能工作質量不達標,受到批評或警告,扣罰100-300元。 (6)沒有完成考核任務或沒有上報“考核信息反饋表”,扣該部門50-100元,考核不認真,填報不及時,扣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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