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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處置煤礦貸款意向的請示

手機:M版  分類:法律文書  編輯:小景

  主任辦公會:

  多年來,農村信用社為推動煤炭資源開發和縣域經濟發展,發放了大量以煤礦企業、私營礦主及其親屬為借款人的貸款,據初步統計,該類貸款2400餘萬元,涉及 11個煤礦,大部分屬於一戶多筆、跨區和單戶累計百萬元以上的貸款,貸款遍布全轄,在信貸資產中佔有相當比重,清收盤活任務較大。

  在形態管理上,煤礦貸款全部形成不良貸款,煤礦企業及私營礦主高負債經營,均已形成嚴重的資不抵債。負債最多的前營煤礦外債高達4000多萬元,周xx、牛xx外債600多萬元,負債最少的趙xx外債也有300多萬元。

  在眾多貸戶中,煤礦貸款的貸戶信用觀念最為薄弱,還款意識最差,除xx山煤礦被依法關閉外,由於去年以來煤礦政策有所鬆動,各煤礦不同程度地紛紛投入生產,但原煤仍然供不應求,銷售看好。大部分礦主經營好轉后,並沒有積極償還信用社貸款,而是普遍抱着能推就推、能躲就躲、能逃就逃的想法,千方百計地逃避信用社債務。

  為解決煤礦貸款問題,聯社資產管理部積極協調法院執行庭,採取兩次集中行動和突擊行動,加大執行力度,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按照“不還錢、就賣礦”的思路,大力打擊有錢不還的賴債戶、釘子戶,通過不懈的努力,收到了明顯的效果,張xx、馬xx、牛xx等欠貸大戶在法律的震懾下,在信用社強硬的態度面前,信用觀念有所轉變,主動與信用社聯繫,協商還款事宜,已達成部分還款意向。但該意向建立在被迫而不是誠信的基礎之上,尚不穩定,需要信用社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將意向變成現實,從而收回貸款本息。

  對煤礦貸款的清收盤活,擬採取集中管理和招標清收的模式進行:

  一、集中管理。

  煤礦貸款均屬跨區貸款,一個貸戶的貸款,十幾個信貸員催收,既浪費了信用社人、財、物力,又使貸戶不勝其煩,影響煤礦正常經營,因此對煤礦貸款可以試行集中管理的多種形式:

  1、貸款互調。煤礦所在地信用社和本地貸戶跨區在煤礦所在地信用社貸款的信用社,以同等額度的貸款進行互調,由煤礦所在地信用社集中清收;

  2、債權轉讓。其他信用社將本社煤礦貸款以雙方協商的價格(一般可為貸款本金、訴訟費用和部分利息)轉讓給煤礦所在地信用社,煤礦所在地信用社作為自己的資產進行清收;

  3、委託管理。其他信用社可以在不改變貸款所有權的前提下,統一將煤礦貸款委託給煤礦所在地信用社管理,由煤礦所在地信用社代為集中管理、集中清收,收回的本息按照貸款本金的比例進行分配,其他信用社按照代收貸款手續費向煤礦所在地信用社支付報酬。貸款集中管理涉及全轄各社,必須通過聯社的統一協調、指導和監督,方可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二、招標清收。

  煤礦貸款筆數多、金額大、清收盤活難度大,依靠信用社自身的力量,在短短的有效的工作時間內,難以收到預期的效果,因此對煤礦貸款可以試行對內對外招標清收的模式,最大限度地調動執行人員、信用社工作人員和社會人員的積極性。招標清收,既可以對內,也可以對外。對內招標,從社主任到信貸員,都可以應標;特殊情況下,信用社也可以作為法人應標方,參與他社煤礦貸款的有償盤活。對外招標,只要能夠協助信用社收回貸款,不拘人員,律師等社會各界人士都可以應標。實行公開招標清收標的,由基層信用社選擇並經貸審會審定后,逐級報請聯社資產管理部和主管領導批准;數額巨大或重大、疑難貸款,由主任辦公會批准。信用社與應標方簽訂《不良貸款招標清收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公開招標清收的費用,除訴訟、評估和過戶費用由信用社支付外,其它費用應標方自理,信用社以到帳資金扣除相關費用后的餘額,按照約定比例嚮應標方支付手續費。

  為建立完善的協調、指導、監督機制,對煤礦貸款清收盤活建立報告制度。每戶貸款清收盤活,由信用社寫出包括貸款基本情況、貸戶信用資產狀況、擬採取清收盤活方式、措施和逾期可以達到目的等內容的請示報告,報請主任辦公會批准。清收盤活結束,聯社資產管理部對清收盤活的整體情況寫出報告,並聘請律師對清收盤活過程的合法性及存在的不足寫出法律意見書,一併報請主任辦公會審查。

  近年來,有關煤礦生產的政策變動頻繁,煤礦隨時面臨著被強行關停的危險,行業政策隨意性大、可預見性差,從而使煤礦貸款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處於不確定狀態。大部分礦主只顧眼前、不顧長遠,大肆進行破壞性開採,在導致可持續開採時間縮短的同時,潛在安全風險較大,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極可能導致煤礦被關閉,致使煤礦企業或私營礦主喪失還款能力。

  在當前嚴峻的形勢下,如果不對煤礦貸款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即使煤礦取得收益且礦主願意還款,但因其拖欠款項較多,所涉情況複雜,其他單位和人員搶先下手,信用社就會喪失收回此類貸款本息的大好時機,導致煤礦貸款分文無收。

  由於煤礦貸款筆數多、金額大,短期內收回全部貸款本息是不現實的,只能逐步清償,逐步收回,不可能一步到位。分期還款、以礦抵債、招標清收是當前清收盤活煤礦貸款的有效措施,也是當前清收盤活煤礦貸款的基本途徑,不出現意外情況,預期可以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但由於不可預見的政策和安全因素的影響,卻使這一做法存在着現實的風險,一旦國家煤炭行業政策發生變化或者該煤礦發生安全事故,極可能會導致貸戶還款能力的全面喪失,全部或部分貸款最終將難以收回。

  權衡輕重、權衡利害,都需要聯社、信用社各級人員,自上而下,站在事關農村信用社生死存亡的高度,以“爭當信用社功臣、不作信用社罪人”的高度責任感,勇於迎難而上,善於克難攻堅,敢於承擔風險,以依法執行百日攻堅戰和四級十戶清收盤活責任製為依託,積極探索和落實煤礦貸款清收的各種有效途徑,最大限度地調動人員工作積極性,最大限度地實現貸款債權,為確保全縣農村信用合作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准執行。

  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河南省平頂山市城市信用社·張要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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