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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狀範文

手機:M版  分類:法律文書  編輯:pp958

離婚起訴狀範文 標籤:離婚潛規則

  範文一:離婚起訴狀

  原告:孫##,女,19##年#月#日出生,#族,住河南省##縣##鄉##村。身份證號:410##############。

  聯繫方式:##############。

  被告:張##,男,19##年#月##日出生,#族,住福建省##縣####村#號。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159#############。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決解除原告與被告的婚姻關係;

  二、請求判決兒子張##歸原告撫養;

  三、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雙方婚前通過網絡聊天認識,認識不久之後於2005年5月27日登記結婚,並於2006年1月2日生有一子,起名張##。因雙方婚姻感情基礎薄弱,婚前缺乏充分了解,結婚後才發現雙方性格極其不合,經常因為生活瑣事發生爭吵。被告經常無端懷疑、打罵原告,甚至持菜刀要划傷原告的臉,詛咒原告父母,原告實在難以忍受。現在夫妻感情已經達到嚴重破裂的程度,為結束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關係,特訴諸人民法院,望法院判如所請!

  此致

  範文二:離婚起訴狀

  原告:姓名、性別、年齡。

  委託代理人:廣東指針律師事務所 王曉明律師 13809837***

  被告:姓名、性別、年齡

  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原被告離婚;

  2、判決女兒XXX由原告撫養,被告按月支付女兒XXX元撫養費至女兒獨立生活;

  3、對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於2010年1月11日登記結婚,生育有女兒XXX。婚後,原被告因為家庭瑣事經常爭吵,夫妻感情常年不和,缺乏溝通,已經失去了婚姻存在的感情基礎。 被告居住在原告家,而原告一直在外生活,實際分居的時間已經超過了兩年,夫妻感情感情破裂,無法複合。基於此,懇請法院判決原被告離婚,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 致

  惠城區人民法院

  原告:

  2013年5月10日

  範文三:離婚起訴狀

  原告:張某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xx省xx市xx鎮xx村xx號。聯繫電話:xxxxxxxx

  被告:陳某某,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xx省xx市xx區xx鎮xx居委會xx號樓xx單元xx室。聯繫電話:xxxxxxxx

  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解除原被告間婚姻關係;

  2、依法判決孩子張xx歸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xxxxxx元給原告(從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按每月xxxx元計);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於xxxx年xx月份與被告認識,經媒妁之言,奉父母之命,原被告於xxxx年xx月xx日到xx省xx市xx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孩子張xx於xxxx年xx月xx日出生,

  由於雙方學識、生活環境、生活習慣及生活方式不同,婚後雙方產生了大量的家庭矛盾,被告也對原告充滿了不滿,xxxx年夏天,被告離家出走,常年不歸家。自被告離家后,原被告就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現分居已滿兩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局滿兩年的,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由於無法忍受冰冷的婚姻現狀,原告在xxxx年上半年曾找到被告,要求其配合辦理離婚手續。被告也認為原被告間感情基礎破裂,無任何修復的可能性,當即表示同意協議離婚。后因原告戶口本未在身邊而未辦理成功,待原告找到戶口本再次找到被告請求其配合辦理離婚手續時,被告仍表示同意離婚,但拒不配合原告辦理離婚手續。

  兒子張xx一直跟着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孩子的成長,尤其是其離家出走後,再也沒有對孩子盡一絲撫養義務,為了讓孩子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由原告繼續撫養孩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被告現在收入穩定,且經常不回家、無法取得聯繫,為給孩子張XX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被告應當一次性支付撫養費XXXXXXX元。

  為此,原告為維護自己及孩子的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望判如所請!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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