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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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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崗位職責 標籤:安全知識

  安全崗位職責(一)

  一、學校設安全員二人,一人側重消防安全,另一個人側重飲食安全和校舍安全。

  二、安全員負責全校的具體安全工作。

  三、要熟知全校各部位的設施的完整情況。

  四、每天上班后,第一件事就是立即檢查全校範圍內的安全情況,做到記錄詳細真實。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檢查情況。

  五、認真監督檢查食堂飲食衛生安全,維持學生就餐秩序。

  六、對學校的安全設施要定期檢查,能熟練使用消防水帶、乾粉滅火器、升降器等急救設備。對學生急救演練給予正確的指導。

  七、如意外出現校內不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協助領導及時處理。

  安全崗位職責(二)

  第一條 為加強工程管理,確保工程安全施工,不出現火災、人員傷亡事故,並保證工程按期按質完成,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節約投資,實現工程總目標,特制訂本職責。

  第二條 安全員在工程部經理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對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施工作業進行管理。

  第二節 具體職責

  第三條 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條 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管理,學習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現場安全施工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工作中有權直接向公司領導及主管部門領導直接彙報工作。

  第五條 參與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安全技術規程,檢查執行落實情況,做好檢查記錄。

  第六條 編製安全技術交底措施計劃,組織進行現場安全生產施工交底,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考核工作。負責新工人入場安全教育,檢查施工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 檢查落實施工消防用火設施與措施,確保用火安全。

  第八條 深入現場及時發現工程施工隱患,堅持原則,堅決制止現場違章作業施工,對重大緊急情況和不聽從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立即上報公司領導進行處理。

  第九條 負責安全設施、防護器材、滅火器材和事故隱患的管理。

  第十條 發生安全事故,及時保護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上報工作,協助項目經理落實施工現場各項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 收集有關安全的各種信息,做好數據分析。識別改進的需求、制定相應的措施實施改進,驗證實施的效果

  第十二條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崗位職責(三)

  一 協助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對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出現的安全問題負主要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的方針政策、規範、制度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三認真檢查督促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的勞動保護及各項安全規定的落實,

  四參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條款擬定工作,檢查督促條款的實施,負責安全措施標識的管理和使用,及時記錄好安全台帳。

  五 負責本工程的常規安全檢查活動,並做好檢查記錄,協助落實獎懲措施,對違章現象進行制止,對一般事故做出處理和記錄。

  六 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產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參加對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總結、上報等工作。

  八、自覺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加強自身廉正建設,杜絕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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