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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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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安全管理制度 標籤:安全知識 三項制度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總監離工程師應對監理人員進行安全意識、勞動紀律、專業技能的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2、按照培訓計劃選送有經驗和責任感事業心強的人員進行進修培訓,同時應結合施工特點經常對監理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隊伍的整理素質,增強安全監管能力。

  3、監理站根據學習制度要求每月組織有關監理人員進行一次業務學習,時間不少於2h。

  4、安全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工程進展及特點和項目機構要求,及時對監理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和交底

  二、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監理站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應逐步完成由傳統管理模式向現代管理模式的轉變,即:實行規範化、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管理,不斷加強對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的監控把關和推進!

  2、所有工程開工前都必須針對工程結構形式、施工工藝、施工機具、周邊環境和氣候等特點,要求施工單位編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水下、水上作業、基坑支護、起重吊裝、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大型機械設備拆裝、壓力容器工程、臨時用電工程、拆除工程及危險性較大的作業等,必須編製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經集團公司技術管理部門審核。對危險性較大的項目,要經五人以上的專家組論證同意后,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准,方可組織施工。

  3、對危險性大、高溫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長的工程,應獨立編製季節性“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從防護上、技術上、管理上採取強化措施,以做好高溫炎熱季節的防暑降溫、防食品中毒工作,保證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雷電、防漏電及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氣中毒工作

  4、監督施工單位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⑴、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向工程負責人,有關技術、安全、質量等管理人員及施工從業人員進行交底。

  ⑵、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監理工程師應參加施工單位組織的交底會。

  ⑶、安全技術交底應履行簽字手續,交底內容全面、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交底應一式3~4份經專業監理工程師簽認後由交底人、接收人及項目管理機構安質部門和監理分站分別存檔備查。

  ⑷、施工作業人員有權拒絕未經安全技術交底的工作內容。

  ⑸、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依照交底的要求進行施工作業

  ⑹、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安檢人員應檢查現場落實情況

  ⑺、監理人員對方案和措施進行監控,對未按要求落實的或違規、違章、違標作業應堅決制止,對不聽勸告的,應立即向分站長或總監理工程師報告,採取暫停報驗等強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5、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級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清晰、真實、完整、有效,符合標準和規範要求。

  6、監理人員應認真審核各類安全技術資料,需現場核實的應及時到現場核實,嚴格按規範和有關把關簽認,同時應及時整理歸檔,嚴禁補簽漏簽或違規亂簽盲目簽字。

  三、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1、進場大型施工機械(包括:混凝土運輸車及輸送泵、壓路機、平地機、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打樁機、發電機組、空壓機、鑽機、潛孔鑽機、混凝土立式拌和機、提梁機、運梁車、架橋機、造橋機(移動模架)、襯砌台車等機械設備應當附有設備出廠時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施工單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和考試,並定期進行相關施工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形成記錄及台賬

  2、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在大型施工機械使用前進行自檢並做好記錄報監理站審批,報項目管理機構備案

  3、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大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加強設備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細則);定期檢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設備保養、檢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設備檔案管理制度。

  4、大型施工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證上崗

  5、大型機械臨近營運線施工時要嚴格執行“一機一人”的專職防護,“人隨機動”,來車時提前停止作業,現場設置警戒線的防護措施。

  6、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有關單位對現場使用的大型施工機械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由施工單位整理形成記錄。大型施工機械應進行定期檢驗,未未定期檢驗或不合格的機械不得使用。

  四、從業人員資格審查制度

  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建立完善的施工組織機構,配齊相關人員;監理工程師應審核以下內容:

  1、 施工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件或批文,營運線上施工應有路局簽發的《營業線施工許可證》

  2、 施工單位施工組織機構框架圖及人員名單,外聘勞務人員應納入其班組管理。

  3、 安全質量專職檢查體系機構圖、人員名單及資質證書。

  4、 項目經理、總工、安全專職檢查人員、質量專職檢查人員的有關要求持證上崗的證書

  5、 各類特殊工種操作證和有關要求持證上崗人員的有效證件如:吊車司機、上下電梯司機。

  6、 對人員進行動態管理,施工人員中途變動時,應及時辦理報批手續,並經培訓教育考試合格方能上崗作業

  五、安全重大方案審查制度

  1、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建設部有關《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製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如:隧道開挖、爆破作業、大型設備的起重吊裝、施工臨時用電、高空作業、深基坑開挖、大型支架、臨邊圍護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業等應編製專項施工方案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專家組論證通過。

  2、危險性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術專項措施須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簽認后,報監理站安全監理工程師審核;並經總監離工程師批准方可下發執行。

  3、專業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逐級細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細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須針對性強,並具有可操作性。

  4、經過審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須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組織逐級召開專題會進行交底,做到逐級交底簽認,責任到人。

  5、監理人員應參加施工單位召開的安全技術交底會議,並記入監理日記,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業。

  6、凡未達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單位強行施工的,監理人員必須里上報監理站,由總監理工程師及時簽發暫停令,暫停該工程施工、檢查與驗收,並上報項目管理機構。

  6、應急救援預案審查制度

  1、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開工前編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設立應急救援組織,配齊應急救援人員,配備不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救援物資。

  2、專業監理工程師對預案進行審核,現場實地查看清點確認救援人員、機具物資配備等有關事宜,確保落實到位。

  3、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應急預案符合要求,簽認后報監理站,經安全監理工程師審核后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備案。

  4、監理工程師經常檢查應急機具、物資是否完好齊全,存儲到位,督促施工單位組織應急救援和消防演練,確保應急救援時能熟練進行。

  5、監理工程師加強現場應急救援的動態管理,根據工程的推進,適時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資的補充與完善。

  7、安全檢查制度

  一、定期檢查:

  1、總監離工程師應每季組織有關人員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綜合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①外業檢查:對管段內施工現場、駐地進行全面檢查,特別是重點施工項目、關鍵工序、重要部位的現場控制、制度的落實、作業標準、文明施工等應對照要求檢查。

  ②內業檢查:重點檢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實情況,人員教育培訓、技術交底、文件學習傳達情況,內業資料整理是否完善等

  2、安全監理工程師每月至少一次組織有關人員對重點施工項目,關鍵工序重點抽查。

  二、專項檢查: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專項或季節性安全專項檢查,如用電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隧道、防火防爆、節假日前後、雨季、冬季、颱風前後等;要對定期檢查存在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複查,對各監理組(分站)現場安全監控情況進行檢查。

  三、日常巡查: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應加強對管段內施工情況日常檢查、巡查、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應現場把關,對定期和專項檢查發現及項目管理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督促整改落實,及時反饋信息,並做好記錄。

  8、安全例會制度

  1、監理站應建立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例會。主要內容:學習文件、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安全管理經驗,制定針對性措施、布置下階段安全工作重點。

  2、總監或副總監每月主持召開施工單位分管安全領導、安質負責人、監理組長(分站長)季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工作協調會、總結、分析、布置安全工作。

  3、監理站和各監理組(分站)建立安全隱患問題數據庫台賬,作為分析依據,落實整改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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