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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獎懲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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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大酒店獎懲細則

  為確保酒店員工對客提供優質服務及良好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員工獎罰細則。本細則依循公正、合理的原則,確保獎懲分明,以改善員工品行及工作表現,並允許員工有自我陳述的權利。

  一、獎勵

  (一)獎勵細則:

  1、嘉獎(獎勵人民幣50元)

  (1)、提出開源節流、提出有利酒店發展的合理化建議,並取得一定效果者;

  (2)、工作中表現較好,在本部門起到表率作用者;

  (3)、節約酒店資源,制止浪費,為酒店挽回巨大損失,事迹突出者;

  (4)、推銷成績突出,為部門創造佳績者;

  (5)、參加公司組織的活動,為本部門爭得榮譽者;

  (6)、服務熱情,團結同事,綜合成績優異,被評為季度優秀員工者;

  2、記小功(獎勵人民幣100元)

  (1)優質服務或拾金不昧(視情況而定)為酒店爭得社會榮譽者;

  (2)及時發現事故苗頭,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3)遇有緊急事故,勇於負責,舉措得宜者;

  (4)檢舉違規或損害酒店利益的人和事,經查證屬實者;

  (5)被評為季度優秀班組,帶領班次獲得集體榮譽者;

  3、記大功(獎勵人民幣150元)

  (1)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經濟效益有較大貢獻者;

  (3)見義勇為、保護國家、酒店、客人生命財產安全者;

  (4)參加對外活動表現優異,為酒店爭得榮譽者;

  (5)在酒店開展的各項活動,表現突出,成績優秀者;

  (6)積極拓展業務市場,業績顯著者;

  (7)維護財務紀律,制止貪污挪用公款行為,或其他營私舞弊行為,使公司避免較大的經濟損失的;

  (8)與上述性質相同的其他行為;

  4、晉薪、晉職(獎勵人民幣200元)

  (1)工作表現一貫優秀,為公司創造重大經濟效益者;

  (2)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者;

  (3)對酒店有特殊貢獻,足為全酒店同仁表率者;

  (5)被評為季度優秀部門者;

  (6)其他有利於酒店或公眾利益,有具體事實的部門和個人,均可申報獲得上述各項嘉獎;

  (二)審批程序

  1、由部門主管並以書面形式呈報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批准后,進行表彰、獎勵。

  2、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晉薪、晉職先由各部門呈報事迹,然後由人力資源部對事實進行查證並提出獎勵意見,經總經理核准后執行。

  (三)獎勵原則

  應從員工的“德、能、勤、技”等方面進行考量,要求有具體事例,寧缺毋濫,嚴禁搞平均主義。

  二、處罰

  (一)、處罰細則

  (1)、組織紀律類

  1-1工作時間唱歌。(10元)

  1-3工作時間未經允許接、傳、打私人電話。(10元)

  1-3工作時間睡覺。(20元)

  1-4工作時間吃零食。(10元)

  1-5工作崗位上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或嬉笑。(10元)

  1-6工作時間看書、看報、聽音樂、看電視。(20元)

  1-7工作時間聚堆聊天,(10元)跨部門聚堆聊天。(20元)

  1-8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下棋、打牌。(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9未經上級批准,離開工作崗位。(20元)

  1-10私自帶親朋好友在酒店參觀或將非本部門員工帶入工作場所。(10元)

  1-11當班時間未經允許會客或不在酒店規定地點會客。(10~20元)

  1-12帶情緒上崗。(10~3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13攜帶私人提包、傳呼、手機、香煙等與工作無關之物進入工作場所。(10~20元)

  1-14未經允許班前、班中喝酒或帶酒意上崗。(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15不按規定回復傳呼,不接聽電話。(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

  1-16上級越級指揮工作,下級越級請示工作。(10~20元)

  1-17不服從分配和管理或消極怠工,(20~3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18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

  1-19推諉、抵抗、變相不服從管理。(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

  1-20不接受檢查、態度惡劣。(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開除)

  1-21對酒店規定、處理有意見,不通過組織反映,妄加評論,(2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糾纏取鬧。(停職檢查~辭退~開除)

  1-22隱瞞過失、知情不報、欺上瞞下、為過失者包庇、打圓場。(3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23弄虛作假。(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

  1-24參加會議傳呼機、手機不定在振動位置。(10元)

  1-25未按要求參加酒店舉辦的各種會議、學習及其它集體活動。(10~20元)

  1-26參加酒店集體活動,不顧大局,不聽指揮,不服從管理。(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27集體活動起鬨、鼓倒掌、喝倒彩。(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28參加酒店集體活動有失態形為。(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29擾亂會議秩序。(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開除)

  1-30在宿舍內打鬧、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20~50元)

  1-31未經批准着裝外出,(10元)(就餐除外)

  1-32非住店員工下班后無故在酒店內停留、住店員工下班后無故在工作崗位或營業場所逗留。(10~20元)

  1-33私自在包廂內看電視、不按規定使用客用電梯設施設備。(10~20元)

  1-34帶有酒意在酒店內閑逛。(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35私自帶外人進包廂看電視、洗澡、留宿。(視情節給予辭退~開除)

  1-36就餐時間過長,超過規定時間。(10元)

  1-37不使用餐卡或餐券,私自帶領親友在員工餐廳吃工作餐。(10~20元)

  1-38擅自在酒店內烹制個人食品(包括宿舍)。(10~20元)

  1-39偷吃酒店食品、飲料。(50元)

  1-40亂串宿舍。(20元)

  1-41把客用品、店用品帶入宿舍。(50~100元)

  1-42私自帶親朋好友到宿舍。(20元)

  1-43住店員工夜間外出不登記,(10元)。未經允許不按時歸宿或外宿。(20元)

  1-44擅自帶人在宿舍留宿。(20元)

  1-45在宿舍內喝酒。(30元)

  1-46在更衣櫥或宿舍物品櫥內存放酒店物品,(100~200元,停職檢查~辭退~開除)

  1-47利用工作之便,委託客人辦私事。(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48動用酒店設施干私活。(20元~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49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開除)

  1-50利用工作之便推銷代售非酒店產品。(10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51私自換取或套取外匯。(辭退~開除)

  1-52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辭退~開除)

  1-53親朋好友來店消費少收或不收款。(停職檢查~辭退~開除)

  1-54報假帳、弄虛作假,合夥營私舞弊或銷毀、塗改各種原始記錄資料、帳單、單據,利用已付帳單向客人收費以及故意加減,中飽私囊。(開除並追究法律責任)

  1-55接受他人禮品或小費隱瞞不交公。(停職檢查~辭退~開除)

  1-56向客人索取或變相索取小費,接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停職檢查直到開除並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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