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規章制度 >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pp958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一)

  (一)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及要求,全面加強機電設備管理,確保設備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對設備從購置到閑置報廢全過程的綜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設備台帳,加強現場監察管理,及時調劑設備的使用、變更設備流動帳,做到賬、物相符,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三)機電部作為機電設備的綜合管理部門,在公司機電副總的領導下,對公司構成固定資產的設備及小型低值和不納入固定資產的設備,全部納入機電設備管理範圍,建立設備管理檔案台帳,並建立設備軟件管理系統。

  (四)機電部在設備管理調劑和使用上,有權對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設備使用單位必須設有專人(可兼職)對設備管理負責,對單位的設備使用情況,做到底數清、賬物符,對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

  (五)在設備管理上做到減少閑置、積壓、浪費,杜絕設備的重複購置,確保設備驗收質量、設備檔案齊全。

  (六)對增置新設備,機電部會同財務部門制定年度維簡計劃,由機電副總召集財務、技術、使用部門進行經濟技術論證,本着結合實踐、發展生產、產業升級等要求,制定、下達設備年度購置計劃,並組織設備到貨驗收、入賬、發放等工作。

  (七)機電部應制定公司設備包機管理體系,年度檢修計劃,大型設備周期測試安排,季節性測試安排,並負責檢查監督和考核。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二)

  為了進一步加強設備審批調撥管理,保證設備合理化利用,杜絕浪費,降低成本,做到設備的日清月結,加大設備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為生產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各單位要根據設備需求的實際情況到機電部辦理調撥單,調撥單一式三份要標明品名、規格、數量。調入單位、調出單位必須有各生產單位負責人簽字。調出單位一份,調入單位一份,機電部一份。未經機電部辦理調撥手續,私自調撥設備的處以500元罰款。

  (二)機電部負責對各單位的設備進行核查、清點,對積壓不用的設備進行調配,各個單位要積極配合機電部對設備的調配工作,單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罰款300元。

  (三)各單位要認真保管,合理使用設備,防止人為的損壞和不合理的使用,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四)各單位備用設備要碼放整齊,不得隨處亂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規定碼放的,由機電部出具整改通知單。逾期不整改的,由機電部出具罰款單。設備配件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前提下厲行節約。

  (五)各單位所用的設備、配件要正確合理使用,檢修或更換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時交給保管員。如亂扔亂放造成埋沒丟失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六)對於16mm2以上的電纜回收不準斷有齊口,未經機電部或值班領導批准,嚴禁私自截斷。回收后要及時交出,發現一個齊口或不及時交出,給予責任單位200~1000元罰款。

  (七)使用的鋼絲繩,不準打彎或背繩損壞,發現一次按損壞的長度根據單價對使用單位進行罰款。要做好日常保養維護,機電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八)實行交舊領新的物料,各單位要根據地面物料保管員出具的驗收單到調度室審批材料,否則不予支領。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三)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對設備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程,搞好設備的綜合管理,保證生產需要;

  2、本礦所有機電設備一律由機電科設備組統一分類打號,建帳、建卡,予以管理。設備管理應做到帳、卡、物、牌板四對照;

  3、礦屬各機電班,應指定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負責本單位設備的領取、使用、維修、回收、建帳建卡等管理工作。在領取設備時,予先辦理好建帳手續。上井設備要及時委託銷帳。對設備損壞和丟失的要追查責任人,並採取一定的防範措施;

  4、每台設備應有領用、發放、回收制度。設備組對全礦機電設備有權調整使用。使用單位無權外借、互借、轉讓、轉售設備。更不準隨意改裝,拆套設備。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轉讓時,應予先與設備組聯繫查清數量,辦理好手續,方可進行。違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固定資產和租賃的機電設備,不準借出和出售,易耗機電設備經礦、科領導簽字批准,並辦理財務手續,方可出售;

  6、各使用單位需要設備和其他部件時,必須提前做出月計劃報設備組,設備組積級組織貨源,保證生產需要。使用單位新增設備時,必須持電管組批發的設備用電申請單;

  7、使用中的設備,不準隨意倒裝。機電設備改變安裝地點,應先同設備組聯繫好,否則設備組有權停發該單位的機電設備。

  8、新地區機電設備的安裝,應由機電科畫出機電設備安裝示意圖,設備組按圖準備設備。安裝隊辦理領用手續,設備安裝結束后,由使用單位,安裝單位和設備組到現場清點手續,辦理設備移交手續。

  9、各單位不準存放閑置設備。井下閑置設備必須在5天內回收上交,停產工作面設備回收時間不超過10天。回收上交的設備,設備組應抽專人檢查,零部件要保持齊全,無損,否則按價值賠損。

  10、各單位要加強設備的管理工作,主要設備要實行包機制,分片包干,健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牌一致,防爆設備不準失爆,完好率必須保持在90%以上。

  11、大修理返礦和新進的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維修工和防爆員檢查,發放合格證后,方准投入使用,在檢查中發現的一般問題由維護工處理,確系大修質量和製造廠家的問題,由設備組與有關單位聯繫解決。

  12、設備庫房的設備要分類擺設,庫房要清潔,設備要完好。檢修過的設備憑合格證方可入庫。庫內設備不準拆套,確因生產急需,應有領導批准。不經設備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準在庫房拉運,拆用設備和配件,否則按丟失論處。

  13、設備管理人員要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全心全意為生產服務,保證設備的合理使用。若因設備人員失職造成損失者,應追查責任。

您正在瀏覽: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網友評論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