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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交接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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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交接班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護理交接班管理制度(一)

  1

  交接班制度是護理工作連續性的重要保證。臨床相關科室應有護理交接班制度與工作流程,並及時進行修訂。

  2

  護士掌握護理交接班相關內容並嚴格執行護理交接班制度,服從護士長安排,堅守工作崗位,履行職責,保證各項治療護理工作準確及時地進行。

  3

  每班必須按時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鐘到科室,交接患者、護理記錄、醫囑執行、物品、病區環境等方面的問題。

  4

  交班前,交班者應掌握所管患者的病情變化,重點觀察和了解危重患者、手術前後患者和新入院患者,在交班時安排好護理工作。

  5

  交班者應做好交班前的準備工作,便於交接班工作的順利進行。盡量完成本班各項護理工作,為接班者做好工作提供便利條件及用物準備,以便於接班者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做詳細交代,與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離去。

  6

  交班時交班者應做到口頭講清、床頭看清、記錄寫清、內容全面、重點突出。交接班過程中如發現患者病情、物品等交代不清,應立即查問。

  7

  早交班的方式可以是在護士之間進行,也可以是全科室醫護聯合交班。應重點報告患者總數、出入院、轉科、轉院、分娩、手術、危重、死亡等人數,以及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搶救患者、大手術前後患者等的病情變化及處理,並盡量做到脫稿。全體人員應嚴肅認真聽取。

  8

  由護士長或組長帶領A班和N班護士共同完成床邊交接班。床邊交接班應重點交接患者的病情、觀察的重點以及護理要點。交接班過程中應尊重患者,注意保護患者"隱私",對實施保護性醫療的患者應避免在患者床邊交接班。

  9

  交班中如發現病情、治療、器械、物品交代不清,應立即查問。接班時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發生差錯事故或物品遺失,應由接班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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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班者(責任護士或組長)填寫"病房護理交班志",內容要求:客觀、真實、及時、準確、簡明扼要,有連貫性,運用醫學術語。進修護士或實習護士書寫時,由帶教護士負責修改並簽名。"病房護理交班志"是電子文檔的,要求每月打印一份存檔。

  11

  護士長定期檢查護理交接班制度的落實情況及質量,進行持續質量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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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班內容包括:

  A患者總數、出入院、轉科、轉院、分娩、手術、死亡人數,以及新入院、危重患者、搶救患者、大手術前後或有特殊檢查處理、有行為異常、自殺傾向的患者的病情變化及心理狀態。

  B醫囑執行情況,重症護理記錄,各種檢查標本採集及各種處置完成情況,對尚未完成的工作,應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C查看重點患者,如新入、當日手術或術后3天患者、危重患者、特殊檢查治療用藥患者、有多重耐葯菌感染患者等,昏迷、癱瘓等危重患者有無壓瘡,以及基礎護理完成情況,各種導管固定和通暢情況。

  D貴重、毒、麻、精神藥品及搶救藥品、器械、儀器的數量、備用狀態等,並簽全名。

  E交接班共同巡視檢查病房是否達到清潔、整齊、安靜的要求及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護理人員值班與交接班制度(二)

  一、各科室由護士長安排護理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有效履行職責。

  二、根據科室情況實行APN或AN排班,在此基礎上實施彈性排班,根據各時段工作量變動情況合理調配本科室護理人員。

  三、各科室需設立一線、二線聽班,聽班人員必須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一線聽班在接到電話后30分鐘內到位,二線聽班1小時內到位。在突遇護理工作量驟增,本班護理人員難以應對時,當班護士應及時向護士長彙報,護士長立即啟動一、二線聽班,協助完成相應工作,保證護理質量。

  四、每班必須按時交接班,接班者應提前15分鐘進入病區,閱讀交班記錄及相關護理文書。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離開崗位。

  五、值班者必須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項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做詳細交代,與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後方可離去。各班必須寫好交班記錄,白班為夜班做好用物準備,如消毒敷料、試管、標本瓶、注射器、常備器械、被服等,以便於夜班工作。

  六、實行床邊交接班,交接不清不得下班。交班中發現病情、治療器械、物品交代不清,應立即查問。接班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發生的問題或物品遺失,應由接班者負責。

  七、交班內容:

  (一)患者總數、出入院、轉科、轉院、手術、死亡人數以及新入院、危重患者、搶救患者、大手術后或有特殊檢查處理、病情變化及思想情緒波動的患者。

  (二)醫囑執行情況、各項護理記錄、各種檢查標本採集、各種處置完成情況及後續工作。

  (三)查看昏迷、癱瘓等危重患者皮膚情況,基礎護理完成情況,各種導管固定和通暢情況。

  (四)備用、貴重、醫學專用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及搶救藥品的數量,器械、儀器的數量、功能狀態等。

  (五)交接班者共同巡視檢查病房是否達到清潔、整齊、安靜的要求,查看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八、晨會集體交班由護士長主持,當日當班護理人員均應準時到會,認真聽取夜班交班報告,交接內容及要求如下:

  (一)夜班護士彙報患者情況,對危重患者要重點交接,彙報內容簡明扼要、重點突出。

  (二)護士長布置當日重點工作,傳達各項會議精神。

  (三)在保證交班質量的基礎上,晨會交班應於15分鐘內結束,小講課時間可適當延長,但不應影響正常護理工作。

  九、遇有下列情況時,不得進行交接班:

  (一)遇緊急情況或搶救時(可在緊急情況或搶救結束後進行交接班)。

  (二)交班或接班人員任何一方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交接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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