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規章制度 > 公司崗前培訓制度

公司崗前培訓制度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pp958

公司崗前培訓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行政執法培訓 幹部培訓 暑期培訓

  文秘資源網崗前培訓制度

  總 則

  第一條  崗前培訓的目標是要使新進人員了解本公司概況及規章制度,便於新進人員更快地勝任擬任崗位的工作並遵守規定。

  第二條  凡新進人員必須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其具體實施辦法依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  崗前培訓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公司創業史及公司業務;

  2.公司組織機構及公司管理制度;

  3. 擬任崗位的工作情況、業務知識。

  第四條  新進人員的培訓,人事部門應事先制訂日程安排計劃表,培訓進度記錄及工作技能評定標準表。

  培訓階段

  第五條  對於新進人員的培訓,按工作環境與程序一般分為三個階段:

  1.公司本部培訓。

  2.主管部門培訓。

  3.實地訓練。

  第六條  公司本部培訓重點進行以下各項:

  1.公司概況,包括公司歷史、現狀及其在產業中的地位,公司的機構設置、規章制度等。

  2.參觀公司各部門及本人擬任崗位的工作環境。

  3.介紹擬任崗位情況及如何與其它部門配合。

  4. 介紹公司的業務範圍、經營項目及市場銷售情況。

  5. 必要時聘請專家實施培訓。

  第七條  各部門教育培訓的重點在於實際操作技術、技能的培訓,其要點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臨時性業務。

  2. 擬任崗位的工作技能及工作方法。

  3.時間的運籌與管理。

  4.工作任務的達成率。

  第八條  各部門教育培訓負責人必須有豐富經驗,並掌握相應的工作技術,必須強調與實地訓練密切配合。

  第九條  實地訓練即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下,嘗試從事即將開展的工作,指導者應協助受訓者完成工作並隨時指出注意事項和應改進的地方。

  第十條  從事培訓指導的人員本身必須精益求精,要能圓滿地完成指導培訓工作,對在培訓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人員,公司視情況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  為有效達成教育培訓目標,應酌情安排、靈活制訂上述教育培訓階段的計劃,並嚴格予以實施。

  教育培訓的內容

  第十二條  教育培訓的內容,由人事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可根據擬任崗位的特點確定並安排,一般說來,必須具備下列三項:

  1.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的教育培訓;

  2.程序規劃的教育培訓;

  3.工作服務態度與文明禮貌用語的教育培訓。

  第十三條  必須確保新進人員通過崗前培訓,使其具有相應的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熟悉公司的組織結構、目標、政策、經營方針等情況、熟悉並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凡新進人員,都應對他們進行系統的教育培訓,培養他們工作中的時間管理和計劃能力,從而使其在今後的工作中能通過適當的組織與協調工作,按一定的程序達成工作目標。

  第十五條  態度與語言訴教育培訓的目的在於提高公司新進人員的樂觀、自信的精神與積極的態度,以熱忱服務、信譽至上的信念履行職責。

  第十六條  教育培訓要注重講究效率,按一定的計劃與步驟促進培訓成功與公司發展。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您正在瀏覽: 公司崗前培訓制度
網友評論
公司崗前培訓制度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