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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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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律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會議精神

  1、會議實行簽到制度,凡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將記工作差錯一次,並責令在電子政務我的檢查欄寫出檢討。

  2、與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3、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4、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導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5、會議期間不準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或打瞌睡。

  6、會議內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廢棄物。

  7、與會人員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雜事,不得在會場上隨意走動。

  8、不準泄露會議機密,妥善保管會議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會議內容。

  9、會議內容要“精”、“短”、“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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