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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辦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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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辦公規定 標籤: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工作 黨委辦公室

  A涉密人員保密管理規定 一、涉密人員應遵守10條保密守則。 (一)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 (八)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 (十)不攜帶秘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二、嚴格遵守“密來密往”原則,嚴禁明密混用和複製密碼電報。 三、涉及秘密內容的會議、活動及涉外的重大活動、項目,應當制定嚴格的保密規定和防範措施; 四、涉密的電子設備、通信和辦公自動化系統,應當採取必要的保密技術防範措施; 五、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等物品應存放在專用鐵皮櫃或保險柜內。並按規定及時清退國家秘密文件和資料; 六、發生泄密事件時,涉密人員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門和上級機關報告。凡屬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發現之日起,絕密級10日內,機密、秘密60日內查無下落的,應當按泄密事件處理和報告. B科室微機保密管理規定 一,各科室微機由科室負責人指定專人專管。 二、專管人員應本着對單位負責的態度嚴格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三、嚴格執行《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與工作無關的嚴禁使用。嚴禁將密碼告知無關人員。 四、下班時間專管人員應負責鎖機。 五、專管人員對本科室電腦資料妥善保管,未經科室負責人許可,嚴禁將本單位軟件資料打印或拷貝給外單位人員,重要資料必須徵得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否則追究保管人責任。 C保密宣傳教育規定 一、制訂、執行保密法制宣傳教育規劃,每年對保密普法工作進行布置、檢查、總結。 二、每年以創辦保密知識宣傳欄、開展保密知識競賽、舉辦保密講座、組織觀看保密教育錄相等形式,提高全體職工的保密安全意識。 三、經常性組織職工學習《保密法》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治密。 四、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保密安全教育培訓,重點對涉密人員加強教育培訓,增強整體保密管理素質。 五、各單位每年應完成訂閱《保密工作》雜誌的學習任務,並組織保密人員撰寫保密信息和工作經驗文章。 六、各單位應與重點涉密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對重點涉密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考核,對流動進行審批。 D計算機保密管理規定 一、各科室微機由科室負責人指定專人專管。 二、專管人員應本着對單位負責的態度嚴格管理。 三、嚴格執行《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凡與工作無關的嚴禁使用。嚴禁將密碼告知無關人員。 四、下班時間專管人員應負責鎖機。 五、專管人員對本科室電腦資料妥善保管,未經科室負責人許可,嚴禁將本單位軟件資料打印或拷貝給外單位人員,重要資料必須徵得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否則追究保管人責任。 六、加強計算機系統保密管理。採取身份認證、存儲傳輸加密、審計跟蹤、防電磁泄漏發射、查毒殺毒、對涉密機和非涉密機予以明確區分等措施加強保密防範。 七、人事任免及處分專用計算機、財務、審計專用計算機兩台、文件打印專用計算機、工程交通戰備密級資料專用計算機必須與局域網完全脫離,並不准上因特網以防泄密。   E傳真機、複印機等辦公自動化設備保密管理規定 一、一般秘密內容,如發傳真,應當加密傳發。 二、複印秘密文件、資料,要按規定履行批准手續,認真進行登記,並嚴格按批准的複製數量和發放範圍辦理。 三、傳真機、複印機落實專人保管,並嚴格執行保密規定防止泄密。 四、加強對各種秘密數據載體的傳真、複印管理,對複印、傳真廢紙立即進行碎紙或燒毀處理,防止發生泄密。 五、不在未採取保密措施的各種有線、無線通信工具和計算機網絡中傳輸秘密信息。 六、拍發密碼電報,其內容應限於黨和國家的重要秘密事項,或不宜用其他方式傳遞的事項,並在辦文中,堅持“明來明復,密來密復”。 七、未經主管領導批准和因特定的工作需要,不能使用本單位的通信工具擅自與境外的機構人員聯絡。 八、屬於秘書工作人員管理和操作的信息傳輸,有責任提醒和督促領導同志做好保密工作。 F涉密人員保密責任書 保密工作事關國家安全和利益,關係到改革開放和公路建設的成敗。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關於加強新形勢下保密工作的決定》與《保密法》精神,為進一步增強涉密人員的保密意識,落實保密責任,提高保密工作能力,促進保密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本責任書。 一、涉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守則: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遞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二、涉密人員對本單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按規定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觸範圍,並按規定作出密級和保密期限標誌。 三、涉密人員應嚴格遵守“密來密往”的原則,嚴密明密混用和複製密碼電報。 四、涉密人員在對外經濟合作中提供資料,應遵守合理、合法、適度的原則,事先報其業務主管機關審批后報保密工作部門備案。 五、涉密人員在公開的科學技術展覽、新聞出版、講學、進修、考察、合作研究等活動中,不得涉及國家科學技術秘密。 六、涉密人員對涉密的電子設備、通信和辦公自動化系統,應當採取必要的保密技術防範措施。 七、涉密人員應將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存放在有保密性能的專用鐵櫃或保險柜內,並及時清退國家秘密文件、資料。 八、涉密人員對屬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發現之日起,絕密級10日內,機密、秘密級60日內查無下落的,應當按泄密事件處理。發生泄密事件時,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門和上級機關報告。 九、責任追究:涉密人員因失職或管理不善發生泄密事件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追究,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單位主管(簽章): 涉密人員:(簽章)    政治處:    組織人事崗位:    秘書崗位:    文印崗位:    機要收發崗位:    計算機崗位:    檔案管理崗位:    工程設計崗位:    交通戰備崗位:    財務審計崗位:    戰備倉庫崗位:    安全保衛崗位:    機材設計崗位:    民兵管理崗位:    二○○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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