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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pp958

  遵照上級指示精神,為加強機關辦公設施現代化建設,我局於近期給各科(室)和局領導配備了電腦,並建立了本局網站網頁。為加強局機關辦公信息系統管理,保證電腦設備安全、快捷、準確運行,以充分發揮其作用和功能,現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各科室的電腦及附屬設備由所在科室負責管理,主要用於科室建立資料檔案,查找信息資料,提高辦公(事)效率;同時,組織員工學習科技、業務知識,了解和掌握國際、國內時事政策,以不斷提高隊伍自身素質。

  二、科室配備的電腦設備,實行科長負責制。機關工作人員要加強電腦知識的學習,按規範要求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電腦設備的保養和維護,嚴防病毒侵入,保證正常運轉;嚴禁非本局人員擅自使用,人為造成設備損壞,除追究當事人和科室負責人的責任外,其維修費用從科室辦公經費中核減。

  三、本局網絡信息輸入操作員,應加強責任心,所有輸入信息必須經局領導審核批准后,按有關規定正確操作,信息載體必須安全有效。輸入電腦的加密信息和資料,屬本局機密,未經批准本局工作人員不得向任何提供、泄露。輸入信息由辦公專人提供操作。各科室日常工作資料應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實行微機管理。

  四、嚴禁利用電腦設備播放反動、黃色音像。工作時間不得利用電腦設備玩遊戲、看VCD、聽音樂和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更不得瀏覽黃色網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不得將來歷不明的軟件裝入機器運行,防止染上“病毒”。發現機器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進行維護,防止造成損失。電腦設備維修應由局辦公室組織進行。

  六、加強本局電腦設備的集中統一管理。未經辦公室同意,局長批准,任何科室不得自行調換、拆卸、處理電腦及附屬設備。設備的配備、更新、維修和報廢都須按程序報批,辦公室按固定資產登記造冊。

  七、凡違反上述規定,將視情給予批評教育、警告和扣除個人年終考核獎的處理,情節嚴重者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八、本規定從2003年6月5日起執行。

  二00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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