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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美化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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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規範商場美化管理標準,並根據本店的需要和企劃部的實際工作能力,經研究后,制定以下美工巡場管理條例:

  一、 美工巡場管理職責:

  1、 巡場美工於每周一早上協同商場客服部管理人員共同負責商場巡場任務;

  2、 巡場美工必須依照《商場美化管理標準》進行巡場;

  3、 巡場美工在巡場工作中遇到可以現場處理的問題,應與共同巡場的客服部管理人員協商解決;

  4、 巡場美工在巡場工作中遇到不能現場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彙報商場執行總值班經理或是店長室。尋求解決途徑;

  5、 巡場美工在巡場完畢后,須將在當天巡場中遇到的所有問題,以書面形式向部門管理人及店長室彙報情況;

  6、 巡場美工在得到部門管理人或店長室批示后,需對問題的處理工作進行跟蹤和進度彙報。

  二、 商場美化管理標準:

  1、 商場POP要求:

  a、文字清晰 b、排版美觀 c、無錯漏字 d、無塗抹更改e、無污漬 f、無補貼 g、紙張平整

  商場內POP的使用期限為1個月。其間若不符合以上a~g規定的將一律沒收,並由賣場部門重新申請製作。

  2、 POP擺放要求:

  a、   POP應放置於專櫃前顯眼處,不能擋住通道和消防栓;

  b、   扶梯口的POP擺放應朝着顧客迎面方向,商場促銷活動POP必須置於專櫃促銷活動POP之前的位子;

  c、   大門POP擺放必須徵得企劃部同意方可擺放;專櫃租用商場大門POP水牌費用為50元(含製作一張A0POP),擺放時間為一周(7天)。逾時加收50元(每7天50元,以此類推);

  d、   商場POP水牌由企劃部管理,專櫃租用須向企劃部提出申請,方可使用;當商場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時,企劃部有權將正在使用的所有水牌收回用於商場促銷活動的宣傳。被徵用的水牌未到期的將在商場促銷活動結束後繼續使用,直至使用期限結束;

  e、   由廠家提供的任何宣傳用品,包括POP、傳單、噴繪等,需經過企劃部檢查核實內容後方可擺放。(其中宣傳內容中不能包含不健康、不文明用語、廠家地址、供應商名字、聯繫電話、文字錯漏等內容)否則一律沒收。

  3、 商場宣傳用品擺放要求:

  a、   在商場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時,各專櫃必須擺放由企劃部統一製作的宣傳用品,並按規定擺在專櫃顯眼處;

  b、   不參加商場促銷活動的專櫃應擺放印有“本專櫃不參加此活動”字樣的提示牌;

  商場促銷活動結束時,各專櫃應及時將促銷活動宣傳印刷品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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