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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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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標籤:安全知識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設備安裝

  (1)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於斷開位置。

  (2)搬運配電櫃時,應有專人指揮,步調一致。多台配電盤(箱)並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觸摸連接螺孔及螺絲。

  (3)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設施。配電箱必須牢固、完整、嚴密。使用中的配電箱內禁止放置雜物。

  (4)剔槽、打洞時,必須戴防護眼鏡,鎚子柄不得鬆動。鏨子不得卷邊、裂紋。打過牆、樓板透眼時,牆體後面,樓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二、內線安裝

  (1)安裝照明線路時,不得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業需要行走時,必須在大楞牆上鋪設腳手板;天棚內照明應採用36V低壓電源。

  (2)在腳手架上作業,腳手板必須滿鋪,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使用的料具,應放入工具袋隨身攜帶,不得投擲。

  (3)在平台、樓板上用人力彎管器煨彎時,應背向樓心,操作時面部要避開。大管徑管子灌沙煨管時,必須將沙子用火烘乾后灌入。用機械敲打時,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錯開,管子加熱時,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4)管子穿帶線時,不得對管口呼喚、吹氣,防止帶線彈出。二人穿線,應配合協調,一呼一應。高處穿線,不得用力過猛。

  (5)鋼索吊管敷設,應預防鋼索頭扎傷。繃緊鋼索應用力適度,防止花籃螺栓折斷。

  (6)使用套管機、電砂輪、台鑽、手電鑽時,應保證絕緣良好,並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三、外線安裝

  (1)作業前應檢查工具(銑、鎬、錘、釺等)牢固可靠。挖坑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按規定放坡。

  (2)桿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員經常通過的地方,挖好后的坑應及時覆蓋,夜間設紅燈示警。底盤運輸及下坑時,應防止碰手、砸腳。

  (3)施工現場運電杆時,應有專人指揮。小車搬運,必須綁紮牢固,防止滾動。人抬時,前後要響應,協調一致,電杆不得離地過高,防止一側受力扭傷。

  (4)人工立電杆時,應有專人指揮。立桿前檢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無傷痕,鏈子合適,溜繩、橫繩、鋼絲繩等無傷痕)。地錨釺子要牢固可靠,溜繩各方向吃力應均勻。操作時,互相配合,聽從指揮,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吊車臂下不準站人,上空(吊車起重臂桿迴轉半徑內)所有帶電線路必須停電。

  (5)電杆就位移動時,坑內不得有人。電杆立起后,必須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鉤。電杆坑填土夯實后才允許撤掉叉木、溜繩或橫繩。

  (6)電杆的梢徑不小於13cm,埋入地下深度為桿長的1/10再加上0.6m.木質桿不得劈裂、腐朽,根部應刷瀝青防腐。水泥桿不得有露筋、環向裂紋、扭曲等現象。

  (7)登桿組裝橫擔時,活板子開口要合適,不得用力過猛。

  (8)桿上作業時,禁止上下投擲料具。料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上下傳遞料具的小繩應牢固可靠。遞完料具后,要離開電杆3m以外。

  (9)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並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時,操作人員應在外側作業。緊線時裝設的臨時腳踏支架應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須用繩將梯子與電杆綁捆牢固。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10)緊繩用的鉛(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電線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終端緊線時反方嚮應設置臨時拉線。

  (11)架線時在線路的每2—3km處,應設一次臨時接地線,送電前必須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風天,停止登桿作業。

  四、電纜安裝

  (1)架設電纜軸的地面必須平實。支架必須採用有底平面的專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頂等代替。敷設電纜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內容執行,並設專人指揮。

  (2)人力拉引電纜時,力量要均勻,速度應平穩,不得猛拉猛跑。看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軸前方。敷設電纜時,處於拐角的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彎曲半徑的外側。

  過管處的人員必須做到:送電纜時手不可離管口太近;迎電纜時,眼及身體嚴禁直對管口。

  (3)豎直敷設電纜,必須有預防電纜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電纜放完后,應立即固定、卡牢。

  (4)人工滾運電纜時,推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前方,兩則人員所站位置不得超過纜軸中心。電纜上、下坡時,應採用在電纜軸中心孔穿鐵管,在鐵管上拴繩拉放的方法,平穩、緩慢進行。電纜停頓時,將繩拉緊,及時“打掩”制動。人力滾動電纜路面坡度不宜超過15°。

  (5)汽車運輸電纜時,電纜應盡量放在車頭前方(跟車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後面),並用鋼絲繩固定。

  (6)在已送電運行的變電室溝內進行電纜敷設時,電纜所進入的開關櫃必須停電。並應採用絕緣隔板等措施。在開關櫃旁操作時,安全距離不得小於1m(10kV以下開關櫃)。電纜敷設完如剩餘較長,必須捆紮固定或採取措施,嚴禁電纜與帶電體接觸。

  (7)挖電纜溝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規定放坡。在交通道附近或較繁華地區施工電纜溝時,應設置欄杆和標誌牌,夜間設紅色標誌燈。

  (8)在隧道內敷設電纜時,臨時照明的電壓不得大於36V.施工前應將地面進行清理,積水排凈。

  五、電氣調試

  (1)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被調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專人看守或加鎖,並懸挂警示牌。待儀錶、接地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後方可升壓。

  (2)電氣設備或材料非衝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應緩慢進行。因故暫停或試驗結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並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3)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挂標誌牌,嚴禁合閘。

  (4)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嚴禁有人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后,必須放電,遇到雷電天氣,停止搖測線路絕緣。

  (5)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方式進行。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六、施工現場變配電及維修

  (1)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嚴禁跨越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2)高壓帶電區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必須保持安全距離,並應有人監護。

  (3)在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工作時,應按順序進行。停電、驗電應懸挂地線,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4)驗電時必須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驗明設備或線路確實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5)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絕緣防護用品。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必須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接地線。

  (6)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於25mm2的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使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7)用絕緣棒或傳統機構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應專人監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8)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面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系統不允許一部分設備採用接零,另一部分採用接地保護。

  (9)電氣設備所用的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量相適應。嚴禁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七、施工現場照明安裝

  (1)施工現場照明應採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場所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對於需要大面積的照明場所,應採用高壓汞燈、高

  壓鈉燈或碘鎢燈,燈頭與易燃物的凈距離不小於0.3m.流動性碘鎢燈採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固,燈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於0.2m的絕緣材料隔離。

  (2)施工照明燈具露天裝設時,應採用防水式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於3m.工作棚、場地的照明燈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線上連接燈數不得超過10盞,若超過10盞時,每個燈具上應裝設熔斷器。

  (3)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4m.每路照明支線上燈具和插座數不宜超過25個,額定電流不得大於15A,並用熔斷器或自動開關保護。

  (4)一般施工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燈具,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應選用螺口燈頭。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保護接零。單項迴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5)現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環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於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6)36V的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二次線圈、鐵芯、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保護接零。一、二次側應分別裝設熔斷器,一次線長度不應超過3m.照明變壓器必須有防雨、防砸措施。

  (7)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

  (8)施工現場的照明燈具應採用分組控制或單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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