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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設備及用品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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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設備及用品管理規定 標籤: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工作 黨委辦公室

  總經理辦公室:為了增強員工的主人翁意識,提倡勤儉節約風尚,杜絕不必要的浪費,確保在順利完成工作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降低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地消耗,公司特制定對辦公設備及用品的管理辦法如下:

  一、辦公設備:

  1.公司現有辦公設備發布情況如下:

  辦公室:

  銷售部:

  場務部:

  經營部:

  競技部:

  財務部:

  保安部:

  2.以上三部門各指定專人負責對辦公設施進行管理、使用、清潔及維護並做好詳細記錄。

  3.有需要使用以上設備者,應交給各部門的指定人員操作,如無特殊情況不得私自使用。

  4.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維護以上設備,損壞時應及時上報,屬正常磨損的應及時修理,屬意外損壞的應上報說明原因,並做相應記錄。

  5.負責辦公設施的人員必須正確、熟練地進行操作,並嚴格執行本辦法。

  6.需要購買新設備時應寫明原因,經部門經理批准再上報到辦公室,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部門經理應實事求是,嚴格把關,杜絕重複及浪費現  象。

  7.不得使用公司電話撥打信息台,因此造成的費用一經查處由本人承擔。各部門員工應互相監督,若責任不能明確到人,則費用由該部門全體員工分攤。

  二、辦公用品:

  1.公司的辦公用品同一由總經理辦公室購買,各部門需用品應由專人負責到辦公室領取並填寫領取單。

  2.各部門每月末應制定下月辦公用品領用計劃,上交至總經理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計劃、調動、購買,便於掌握各部門的辦公用品消耗情況。

  3.各部門應建立辦公用品發放辦法及手續,領取辦公用品應登記到人,由辦公室定期予以檢查。

  4.簽字筆、圓珠筆、鉛筆等不耐用品,每人每月領取不得超過一支,可換筆芯的應更換筆芯繼續使用。

  5.塗改液、膠棒、便簽紙、橡皮等較耐用辦公用品,每人每季度領取不得超過一支。

  6.剪刀、尺子、文具盒、鉛筆刀、裁紙刀、起訂器等耐用消費品自員工工作起一次性發放,除非正常磨損不另行發放。

  7.其他辦公用品如文件盒、文件夾、筆記本、信紙等視工作需要領取相應數量,不得浪費。

  8.以上各項規定指在通常情況下,如遇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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