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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農村基層組織規範化建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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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農村基層組織規範化建設的意見 標籤:兩個文明建設

  關於加強農村基層組織規範化建設的意見

  為適應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新形勢,鞏固“三個代表”學教活動及鎮村領導班子換屆成果,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儘快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納入制度化、規範化軌道,進一步增強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現就加強全鎮農村基層組織規範化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加強思想作風建設,規範鎮領導班子建設機制

  鎮黨委作為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以“作風建設年”活動為契機,全面加強自身建設,充分發揮“龍頭”作用,帶動鎮領導班子整體素質不斷提高。

  1、強化理論學習,提高領導水平。建立健全經常性理論學習、理論培訓和學習成果交流展評等制度。堅持每季度確定一個必讀篇目,每周集中學習不少於一次,每半年組織一次專題講座和理論學習考試。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突出農業新技術、WTO知識、市場經濟知識和領導科學知識等學習重點,在招商引資、農業結構調整、發展民營經濟、村級班子建設等工作實踐中,積極學習新知識,研究新情況,探討新思路,全面提高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駕馭農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堅持民主集中制,改進領導方式。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健全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加強黨委集體領導。對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重點工程、人事安排等,必須按程序提交黨委會研究決定,黨委班子成員要帶頭講原則、講民主、講大局,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形成合力。要進一步轉變領導方式,改進工作方法,儘快由過去的以行政命令為主轉到示範、指導、服務、監督和協調上來。

  3、轉變工作作風,密切幹群關係。重點建立責任落實機制、調度督查機制和考核評鑒機制,調動班子每個成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新性。以駐村蹲點、為民服務聯動、幫困扶貧等活動為載體,組織廣大幹部深入基層,察民情、解民憂、辦實事,進一步暢通干群聯繫渠道,密切黨群幹群關係。

  4、搞好廉潔勤政,樹立良好形象。積極開展政務公開活動,不斷拓展公開的深度和廣度,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從自身做起,從點滴抓起,樹立黨委、政府的良好形象。進一步健全完善監督約束機制,落實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和個人收入申報制度,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工作之餘的監督。加強鎮機關幹部隊伍建設,結合各職能部門特點制定工作人員行為規範,明確崗位職責,嚴格考核獎懲,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二、強化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地位,規範村“兩委”工作機制

  本着協調、統一的原則,進一步理順村“兩委”關係,完善民主決策程序,建立起以黨支部為領導核心、其他村級組織各負其責、運轉協調的村級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1、理順村“兩委”關係。進一步明確村黨支部、村委會的地位、職責和作用:村黨支部是村級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總攬村內工作全局,負責研究決定村內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和推進村內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村黨支部對村委會實行直接領導,支持、監督村委會依法履行職責;村黨支部書記是村內的“一把手”,主持村內全面工作。村委會及其他村級組織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積極開展工作,並自覺接受村黨支部的監督。

  2、健全完善民主決策程序。按照先黨內后黨外、先黨員后群眾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健全完善村黨支部領導下的村級決策機制。(1)重大村務決策實行村黨支部、村委會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召集和主持,村“兩委”成員共同參加。凡村內重大開支、固定資產處置、村“兩委”幹部分工、村級經濟組織負責人安排使用、計劃生育指標安排、宅基地劃分等,由村黨支部在廣泛徵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具體方案,提交村“兩委”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後,方可組織實施。(2)一般村務處理實行溝通、監督制度。村黨支部要定期同村委會通報村內有關工作情況。村委會召開會議研究村內日常事務,村主任要主動向村黨支部報告,經黨支部同意後方可提交村委會討論,並及時向黨支部和村民會議報告各項決議的落實情況,自覺接受村黨支部和群眾的監督。(3)印章管理實行審批和備案制度。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的印章,要有專人嚴格保管,對使用情況隨時作好記錄,定期歸檔。凡重大事項需要蓋章的,必須由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共同研究;涉及全體村民經濟責任和簽定數額較大經濟合同需蓋章的,必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

  三、倡導用好的作風選人和選作風好的人,規範農村幹部選拔任用機制

  1、嚴格選人標準。選拔村幹部,要按照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認真堅持“四看”標準,即看是否有學習實踐“三個代表”的自覺性,看是否有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看是否有公正廉潔的浩然正氣,看是否有較高的群眾威信,真正把“靠得住、有本事”的人選拔到村級領導崗位上,堅決防止“矬子里拔將軍”,搞臨時組閣,建“維持型、湊合型”班子等短期行為。

  2、拓寬選人渠道。選拔村幹部,要立足村內,面向社會,把充分挖掘村內人才資源與面向社會公開選拔結合起來。對村內確無合適人選的,堅持“三為主三不唯”的選人原則,即以村內選人為主但不唯村內,以黨員中選人為主但不唯黨員,以選拔年輕幹部為主但不唯年齡,靈活採取回請、下派、強村幹部兼職等方式,擇優從機關幹部、大中專畢業生、複員退伍軍人、外出務工經商能手中選任村幹部。

  3、改進選人方式。堅持黨管幹部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選拔任用村“兩委”幹部。選拔村黨支部成員特別是支部書記,要在全面推行“兩推一選”的基礎上,配套實行社會公示制和試用期制。(1)社會公示制。對鎮黨委考察確定的村黨支部成員候選人,在提交全體黨員大會正式選舉前,要對擬任對象的基本情況、擬任職務等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2)試用期限。新任村黨支部成員的試用期一般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民主評議,鎮黨委考察稱職的,予以正式任用,選拔村委會成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依法進行“直選”。

  4、精減幹部職數。村黨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人組成,個別規模較大、黨員人數較多的村可增加1至2人;黨員不足7名的,一般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1名副書記。村委會一般由3—5人組成,1000人以下的村設3職,1000人以上的村設5職。要本着宜兼則兼和“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原則,因村制宜,大力推行村“兩委”成員交叉兼職特別是黨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一人兼”,總體上要求村“兩委”班子成員一般控制在3—5職,個別較大的村可增加1—2職。在調整村黨支部班子時,要優先把是黨員的村委會成員通過“兩推一選”進村黨支部班子;在村委會換屆時,要動員和支持村黨支部成員積極競選村委會成員,使村“兩委”成員交叉兼職比例達到80%以上,村黨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一人兼”比例達到60%以上。要本着地域相鄰、優勢互補的原則,採取強村並弱村、大村並小村、強強聯合等方式,積極探索調整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的有效方式。

  5、加強後備幹部隊伍建設。重點抓好農村後備幹部的“選、育、管、用”等環節,建立一支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農村後備幹部隊伍,切實解決村級班子後繼乏人的問題。選拔農村後備幹部要堅持民主、公開的原則,通過群眾推薦、村“兩委”成員推薦、個人自薦等形式,把保證民意與保證質量結合起來。對確定的後備幹部,鎮黨委要建檔立卡,實行跟蹤培養、動態管理、擇優汰劣。對各方面表現優秀、條件具備的,及時充實進村級班子。要特別重視加強貧困後進村、班子軟弱渙散村、5年以上未發展黨員村的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採取領導重點包靠、機關幹部包村、強村幫帶等措施進行重點管理。

  四、大力提高農村幹部整體素質,規範農村幹部培訓、考核機制

  1、強化教育培訓。培訓內容上,要本着按需施教的原則,把農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規定的必讀篇目和參學書目,作為教育培訓的基本內容。同時,要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重點抓好WTO知識、農村實用技術、市場經濟知識、農村政策法規和農村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訓。村“兩委”幹部每人要至少掌握兩門以上實用技術。培訓形式上,要本着靈活、實效的原則,採取依託示範服務基地現場培訓,舉辦農村黨員幹部大中專班,掛職鍛煉以及電化教育、參觀考察、典型引導、聘請專家授課、研討交流等多種形式,增強教育培訓的實效性。充分發揮區、鎮兩級黨校的教育主陣地作用,加強“兩委”幹部、黨員骨幹和農村後備幹部的培訓。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每年集中培訓時間不少於7天,其他村幹部不少於3天。建立健全村幹部定期集中學習和理論學習考試等制度,鎮、村兩級要建立農村幹部學用情況檔案和培訓督查制度,定期調度檢查,確保各項教育培訓任務落到實處。

  2、實行量化管理。鎮黨委將結合年度工作總體安排,對村級工作進行細化、量化,分解到村。村黨支部要落實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按照村“兩委”幹部分工,將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人。在此基礎上,重點建立完善三項制度:(1)雙向公開承諾制度。年初,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要對確定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等,分別向上級黨委、政府和全體村民作出公開承諾,其他村“兩委”幹部要分別向村黨支部、全體村民作出公開承諾,並簽定《農村幹部公開承諾目標責任書》。(2)定期考核制度。按照《農村幹部公開承諾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對村幹部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村黨支部書記和村主任由鎮黨委、政府負責考核,其他村幹部由村黨支部負責考核。考核結果與村幹部使用、工資待遇和評先樹優掛鈎,獎優罰劣。(3)引咎辭職制度。未完成承諾工作目標的村幹部要寫出辭職報告,由鎮黨委視情況進行處理。

  3、加強監督約束。重點落實“四項制度”:(1)“兩公開一監督”制度。按照“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要求,定期對財務、計劃生育、宅基地審批、水電費收繳及重大事項公開,並加大群眾質詢和民主監督力度。(2)民主評議村幹部制度。鎮黨委、政府每半年組織一次,先由村“兩委”幹部述職,然後由村幹部、黨員、村民代表等進行民主評議。(3)幹部審計制度。由經管站每半年對村幹部進行一次審計,重點搞好任前審計、年度審計、離任審計,審計結果要上報並定期公開。(4)定期談話誡勉制度。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至少每季度與村“兩委”主要負責人進行一次談話,對發現有問題的村幹部要隨時談話,防患於未然,對需要誡勉的,按有關程序誡勉。

  4、落實各項待遇。逐步建立完善科學合理的農村幹部工資體系,做到量化工作,量化待遇,績酬掛鈎。嚴格掌握享受固定補貼的幹部職數,支部書記、村主任、村會計三人享受固定補貼,實行結構工資制,由基礎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三部分構成,其他村幹部實行誤工補貼,按出工時間據實發放,有條件的村可實行養老保險辦法,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確定。

  五、不斷增強農村黨員先進性,規範農村黨員管理機制

  1、規範黨員發展。合理制定發展黨員計劃,做到“三傾斜三注重”,即向多年來未發展黨員的村、後進村、班子年齡老化的村傾斜;注重從非黨村委會成員、從致富能手、農村後備幹部中發展黨員。實行以“兩推一評一考一公示”為主要內容的發展黨員制度。“兩推”,即採取黨員推薦、村民代表推薦的方式,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初步人選;“一評”,即由村黨支部召開黨員、村民代表等參加的會議,對“兩推”產生的入黨積極分子初步人選進行民主評議,凡得贊成票不超過60%的,不能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一考”,即對發展對象進行理論考試,凡考試不合格的,原則上不進行談話;“一公示”,即在村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確定發展對象前,對擬發展對象在村務公開欄內公示。

  2、規範黨員管理。村黨支部要落實好“三會一課”、黨員活動日等黨內製度,充分保障黨員的知情權、監督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要按照黨員標準,對黨員義務進行細化,實行目標量化管理。同時,積極開展“黨員家庭十帶頭”、“幫貧扶困”等主題實踐活動,促進黨員作用的有效發揮。

  3、規範黨員處置。堅持從嚴治黨的方針,根據黨員量化目標完成情況,由村組以上幹部、全體黨員、村民代表等,每半年對黨員進行一次評議。根據評議結果,慎重確定不合格黨員,並按程序分別給予限期改正、勸退、除名等處理。對違反黨章、黨內法規,特別是參與和組織越級上訪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疏通黨員“出口”,保持黨員隊伍的純潔性。

  六、以齊抓共管為目標,規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領導機制

  農村基層組織規範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 ,各級黨組織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切實把農村基層組織規範化建設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鎮黨委要繼續堅持和完善第一責任人直接抓、分管領導靠上抓、有關部門共同抓的工作機制,建立定期調度制度,強化檢查考核,督促抓好落實。紀檢、組織、宣傳、民政、農業和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組織部門要發揮好牽頭抓總作用,深入調查、超前研究,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創造性和預見性,並協調有關部門履行好各自職責,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格局。鎮黨委、政府要把農村基層組織規範化建設作為農村工作的“牛鼻子”,常抓不懈,務求實效。要按照“抓兩頭帶中間”的思路,加大後進村轉化、中間狀態村整頓和經濟強村黨建工作力度,提高村級班子的整體水平。

  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發現、總結、宣傳和推廣農村基層組織規範化建設中的典型,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引導、鼓勵和帶動作用,促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整體水平的提高,力爭兩年內全鎮85%以上的村達到“五個好”的標準,鎮達到“六個好”的標準,努力爭創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先進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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