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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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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會議精神

  會議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目的

  第1條為規範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會議類別

  第2條總經理辦公會

  (1)總經理辦公會是由總經理本人或委託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加人員為總經理、財務經理、項目經理及相關的部門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為每周________。

  (4)例會由行政管理部轉發通知,並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5)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整理,並於次周周____呈總經理審閱后發放至各有關部門。

  第3條部門例會

  (1)部門例會是由各部門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例會時間由各部門根據部門工作特點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原則。

  第4條部門聯席會議

  (1)部門聯席會議是由總經理或各職能部門經理髮起召開的跨部門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行政管理部轉發通知,並安排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總經理審閱后發放至各有關部門。

  第5條其他會議管理

  (1)行政管理部每周____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編製《會議計劃》並印發給企業領導和各部門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行政管理部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____天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

  (3)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行政管理部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三章會議的準備

  第6條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第7條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部門會前應準備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並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第8條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並簽到,準備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及時進行傳達。

  第9條會議涉及機密事件,所有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泄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10條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並負責監督落實情況。

  第四章會議記錄

  第11條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第12條集團總經理主持的企業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秘書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集團總經理指定的辦法實行。超級秘書網

  第13條會議記錄員應遵守的規定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第五章會議室管理

  第14條會議室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如因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行政管理部申請,由行政管理部統籌安排。

  第15條會議室衛生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後均要進行衛生打掃,並做好日常保潔。

  第16條會議室電子設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設備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六章附則

  第17條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18條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二)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二條 公司會議。歸納為四類:

  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公司董事(擴大)會、公司副總經理會、全公司幹部會、全公司班組長會、全公司職工大會、全公司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批准后,由各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車間召開的工作會(如部門辦公會、車間員工會等),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4.班組會議:由各分部、中心或班組負責人決定並主持召開。

  第三條 上級或外單位在本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部門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三)會議安排

  第四條 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研究、部署生產、營銷、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公司的重大問題。

  (2)副總經理辦公會:總結評價當月生產、行政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幹部大會(或全公司職工大會):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委(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彙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彙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彙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彙報、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布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車間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車間辦公會: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0)分部、中心、班組會: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1)班組班前會:對前一天工作進行講評,布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2.各類代表大會:

  (1)職工代表大會;

  (2)工會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公司董事會;

  (2)公司管理委員會;

  (3)經理聯席會;

  (4)生產管理委員會;

  (5)生活福利委員會。

  4.科技成果發布會:

  (1)QC成果發布會;

  (2)科技成果發布會;

  (3)信息發布會。

  第五條 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車間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由召集單位經部門或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后,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匯總,並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 總經理辦公室每周五應將全公司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製會議計劃並印發到副總經理和各部門、車間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七條 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 對於準備不充分或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 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十條 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廠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會議的準備與記錄

  第十一條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通知與會人等)。

  第十二條 會議召集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並及時歸檔。

  第十三條 本公司所有與會人員必須自備工作記錄本,做好會議記錄,回到個部門、車間后落實會議內容,必要時將落實情況記錄在案,並及時上報。

  (五)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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