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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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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班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坐班制度

  為進一步規範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嚴格勞動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樹立良好形象,提高辦事效率,保障系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系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人員

  全系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和輔導員均實行坐班工作制。

  二、坐班時間

  按照學校作息時間正常上、下班。

  三、坐班要求

  (一)不遲到,不早退,堅守工作崗位;

  (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上班時注意儀容儀錶,保持着裝整潔,儀錶自然端莊,舉止大方得體。

  四、不需坐班的情形

  (一)上課和聽課;

  (二)開會;

  (三)參加學習(含訪學)和培訓;

  (四)督察課堂和檢查教育實(見)習;

  (五)組織和指導學生比賽和活動;

  (六)走訪和檢查學生宿舍;

  (七)參加集體活動;

  (八)因公出差:

  (九)報送材料和報帳;

  (十)其它經系領導批准的情況。

  五、請假與考勤

  (一)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崗的必須事先請假,經批准後方為有效。否則,以缺勤論處。

  (二)請假一天的,由系分管領導批准;請假二天的,由系分管領導批准后,報系主要領導批准;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系領導批准后,報學校人事處和分管院領導批准。

  (三)請假時應書面請假,因特殊情況不能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先以電話請假的形式請假。

  (四)考勤由系分管領導或分管領導指定的人員負責。

  (五)所有考勤人員應做好書面記載,核對無誤后交系辦公室統一登記。系辦公室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情況。

  (六)考勤情況與坐班人員績效工資、職務晉陞、評先評優掛鈎。

  六、本制度從2014年2月24日起試行,於2014年3月24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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