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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局醫療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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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局醫療費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一)、醫療費享受對象:

  醫療費享受對象為:xx系統內離休幹部、退休人員、在職幹部職工,辦理提前離崗退養人員。

  (二)、醫療費管理原則:

  醫療費管理總的原則是:參照國家醫療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實行門診費用核定基數,包干使用,逐月發放,節餘歸已,超支不補;住院費用確定限額,比例報銷;重大病症,特殊處理。醫院是指鎮醫院、縣醫院、縣中醫院。因公外出和法定假期在外地急診住院的必須電告單位,經批准的可以比照在縣住院的辦法報銷住院醫療費。

  1、門診費用:

  門診是指定的醫院門診。核定基數標準:離休人員據實報銷;退休人員和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核定基數,工齡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補420元,月平定補35元;26年至30年的,年人平定補360元,月平定補30元;21年至25年的,年人平定補300元,月平定補25元;16年至20年的,年人平定補240元,月平定補20元;11年至15年的,年人平定補180元,月平定補15元;10年(含10年)以下的,年人平定補120元,月平定補10元。門診費由各單位按月隨工資發放。

  2、一般性住院費用:

  一般性住院費用實行限額比例報銷。其標準為:離休幹部單位據實報銷;退休人員單位報銷75%;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實行限額、比例報銷。即:工齡在10年(含10年)以下的,按45%比例報銷,最高限額為每年500元;工齡在11至15年的,按50%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每年1000元;工齡在16至20年的,按55%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每年2000元;工齡在21至25年的,按60%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每年3000元;工齡在26年至30年的,按65%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每年4000元;工齡在31年以上的,按70%比例報銷,最高限額為每年5000元。

  3、重大疾病住院費:

  重大疾病是指經縣以上醫院確診為癌症、器官移植、腦管意外導致神志不清、肢體功能障礙等重大疑難病症。離休幹部據實報銷。其它人員,住院費超限額部分經縣局醫療費管理領導小組審定后單位報銷75%,個人負擔25%。

  (三)、具體辦法:

  1、xxx局成立醫療費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局醫療費實行管理。其組成人員由分管機關的局領導為組長,分管計財工作的局領導、分管人教局領導副組長,計財、人教、黨辦、辦公室、徵收、管理、稽查等股室(局)負責人為成員。

  2、凡需住院治病的離、退休幹部職工、在職幹部職工(含提前離崗退養人員),必須先提出住院治療申請,經xxx局醫療管理領導小組領導批准,並在指定醫院住院治療。不經批准,不予報銷醫療費。凡住院者,應先由個人墊付醫療費,病癒后憑住院病歷和住院醫療費收據報銷醫療費。重大疾病可先借款,出院后結算。

  3、一般性住院,如需做費用較高的病情檢查(如做CT、核磁共振檢查等),必須經xxx局醫療費管理領導小組批准後方可檢查,否則,其檢查費用不予報銷。

  4、凡生病住院的幹部職工,如需價值較高、或進口高檔的滋補藥品,必須經縣局醫療費管理領導小組批准後方可開藥,否則,其滋補藥費不予報銷。

  5、經xxx局醫療費管理領導小組認定為公傷者,其醫療費用全部由單位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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