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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煤礦公文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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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某煤礦公文管理規定

  一、發文管理

  (一)行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發文機關、秘密等級、緊急程度、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時間、主題詞、抄報抄送機關等部分組成。

  1、發文機關應當寫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

  2、機要公文分“絕密”、“機密”、“秘密”三種,緊急文件分“特急”、“加急”、“平急”三種。

  3、發文字號由機關代字、年份、序號組成。

  4、公文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一般應當標明發文機關、公文種類。除發布和轉發政府規章性文件外,標題一般不加書名號,也不用其他標點符號。如轉發上級黨政或部門的文件和批轉下級文件,原標題文字過長,可重新概括確定標題。

  5、公文如有附件,應在正文之後,成文時間之前註明附件順序和名稱。

  6、公文成文時間以領導簽發的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領導的簽發日期為準。

  7、公文主題詞標註在文件末頁下部,抄報抄送範圍上方。使用公文主題詞以省委、省政府頒發的主題詞表為準。

  8、礦行政及礦黨政(行政)辦公室發文格式,主送單位為:基層各單位、機關各部室,抄送單位為:礦領導、副總、井領導;礦黨委及黨政(黨委)辦公室發文格式,主送單位為:各黨(總)支部,抄送單位為:礦領導、副總、井領導、機關各部室。主送單位為部分單位的,應限定發文範圍,抄送可直接寫明單位或部門。

  (二)行文規則

  1、中國共產黨某某煤礦委員會、徐州礦務集團有限公司某某煤礦、某某煤礦黨政辦公室、中國共產黨某某煤礦紀律檢查委員會、某某煤礦工會、共青團某某煤礦委員會、某某煤礦張小樓井、中國共產黨某某煤礦張小樓井總支委員會、某某煤礦東城井、中國共產黨某某煤礦東城井總支委員會可以單獨行文,礦(井)黨政也可以聯合行文,聯合行文須經礦(井)黨政主要領導簽發。黨政聯合行文的編黨委(黨總支)文號。黨委、行政、黨政辦公室文件由黨政辦公室履行審批、核稿、簽發、存檔程序,紀委、工會、團委文件由各部門起草,履行審批、核稿、簽發程序,統一歸礦黨政辦公室建檔管理。兩井文件由各井自行管理。

  2、基層單位及機關部室上報的報告、請示按文種分別處理。“請示”應當一文一事,“報告”中不得夾帶請示事項。如涉及多個部門、多個事項,原則上應退回原單位重新行文。

  3、原則上不越級行文,如需越級行文,應視內容抄送被越級的機關。

  4、“報告”或“請示”只能寫一個主送機關,如涉及有關部門可以抄送,但不得同時抄送下級機關。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不得直接送領導者個人,必須交礦黨政辦公室按程序辦理。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請示的問題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給予批複。

  5、凡礦職能部門和黨群辦事機構的一般性工作安排,可以以某某煤礦黨政辦公室文件向基層行文,紀委、工會、團委可以單獨行文,由礦分管領導簽發,重要事宜需經礦主要領導簽發。

  (三)公文形成

  發文辦理程序為:起草人擬稿→部門主管審核簽字→黨政辦公室秘書核稿→主管領導簽發(視情況有時先由分管領導會簽)或分管領導簽發→機要文書登記編號→打字室根據領導審核意見修改文稿→起草人校核定稿→排版印刷→蓋印裝訂。

  1、公文起草

  礦黨政和黨政辦公室下發或上報的所有公文由礦職能部門、黨群辦事機構代擬或由礦黨政辦公室負責組織起草。擬寫公文應遵守以下幾點:

  (1)擬寫公文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黨和政府的文件、政策及有關規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規定,應加以說明。

  (2)內容真實,觀點鮮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文字精練、通順,標點準確,篇幅力求簡短。

  (3)用詞準確、規範,人名、地點、專用術語、數字、事物名稱準確無誤,使用簡稱應規範,並加以說明,日期應寫具體的年月日。

  (4)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時間、部分結構層次序號和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詞、具有修辭色彩的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書寫外,應使用阿拉伯數碼書寫。

  (5)引用材料應核對原件,做到準確無誤。引用公文還應註明所引用公文的發文日期、機關、標題和發文字號。日期應寫具體的年月日。

  (6)正文部分如需使用序數符號標明層次時,一般排列順序是: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

  (7)必須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8)根據公文的內容和行文規則,準確使用文種,標明主題詞。根據需要標明緊急程序和密級。

  (9)所有文稿一律使用計算機打印。

  2、公文核稿及簽發

  (1)草擬好的公文,應先由黨政辦公室秘書進行核稿,填寫發文標籤。擬稿人、主辦部門負責人和核稿人要分別在發文標籤上簽字,並註明日期,不得違反程序越級直接送礦領導簽發文稿。核稿的重點是:是否需要發文,以什麼名義發文;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提出的意見和辦法是否切實可行;需要同有關部門協商的事項是否已協商一致;內容是否準確屬實;文字表述、文種使用、公文格式、密級標引和處理程序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對內容雜亂、主題不清或修改較亂的文稿,礦黨政辦公室一律退還擬稿人重新起草。

  (2)公文從起草到簽發所使用的筆、墨要符合存檔要求(用鋼筆或毛筆及藍黑、炭素墨水、墨汁書寫)。對不符合要求的文稿,應按要求重新處理。

  (3)礦黨政上報集團公司黨委、行政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請示、報告,由黨政辦公室秘書審核后,根據具體情況報送有關礦領導審簽。

  (4)礦黨委、行政下發的政策性、綜合性文件,幹部任免文件,獎懲決定,全礦性工作意見,重大事件、項目、工程批複等,經黨政辦公室秘書核稿后,由礦黨委書記或礦長簽發,或由黨委書記、礦長委託的副礦級領導審核、簽發。

  (5)以黨政辦公室名義下發的一般性文件或批轉部門工作意見,經黨政辦公室秘書核稿后,根據文件內容,由業務對口副礦級領導簽發。

  (6)公文簽發后,由礦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根據文稿內容,核對文種、簽發人、發放範圍等項。符合發文要求的,進行登記編號。公文編號一文一號,按年依次編注,不得重複編號或空號。

  (7)以礦黨政或黨政辦公室印發的專業會議紀要,由辦公室秘書核稿,會議主持人簽發;涉及重要內容的,報請黨委書記、礦長或其他副礦級領導簽發。

  (8)礦黨政辦公室下發的會議通知,由辦公室主任簽發。需要基層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機關負責人出席會議的,事前要報請黨委書記或礦長審批;需要基層各單位和機關部門副職幹部參加會議的,事前要報請分管礦領導審批。

  (9)付印前的公文,由擬稿人負責校對。校稿人要按照公文處理規範格式認真細緻校對文稿,經確認無誤、簽字后,交付打字室工作人員印刷。

  (10)公文要嚴格按規定格式打印。機要公文密級和緊急字樣分別標在公文眉首的右上角,字體為3號黑體,緊急字樣列秘密字樣之上。公文標題字體為2號小標宋體,正文為3號仿宋體。“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詞目用3號宋體字。正文一般每頁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字體行距符合規範要求,公文用紙用US型紙(條件具備后逐步過渡到規定的A4格式打印),付印的文頭紙與發文機關應相符。公文頁數超過兩頁的,必須編印頁碼。涉密文件應指定專人打印,所使用的計算機軟盤專用並加密,必要時要做消除處理。

  (11)繕印后的公文在用印前,由主辦部門相關人員負責與文稿核對準確後方可用印。公文用印要端正、清晰,印章的下部邊緣壓蓋成文日期。公文用印后,不再另署發文機關名稱。

  (四)公文分發及報送

  1、以礦黨委、行政、黨政辦公室名義下發的公文,無論何部門起草,成文後一律交礦黨政辦公室統一分發;其它各類文件由成文單位負責發放,嚴禁在各類會議上發放文件。公文發放要建立《文件發放清單》。基層各單位和機關各部室應有專人負責文件領取,如有緊急文件應根據黨政辦公室通知隨時領取。

  2、凡主送集團公司黨委、行政的請示或報告,只報送一份給集團公司黨政辦公室機要科,嚴禁多頭報送。抄報、抄送集團公司黨委、行政或有關部室的文件,由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定期集中報送,緊急情況下須隨時報送。

  (五)公文歸檔

  1、公文形成后,由礦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負責將領導簽發原件及3份正式文件暫集中保管,次年3月底前由機要文書向檔案室核對交清。歸檔的公文必須符合存檔要求。

  2、礦黨政及礦黨政辦公室召開的各類會議所形成的會議文件、材料,由承辦部門人員負責收集整理后,及時交檔案室歸檔。

  (六)隨着無紙化辦公的逐步推行,今後紙質文件將逐步取消,改由網上審批、簽發、發放,以電子文檔傳輸,相關管理規定屆時另行下發。

  二、收文管理

  (一)礦黨政辦公室接收的外來各類文件、電報、傳真、公函等公文,由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負責簽收、分類、登記、編號、傳閱、辦理、保管、存檔等工作。所接收公文由黨政辦公室主任提出擬辦意見,送礦有關領導批示后按順序傳閱或辦理。

  (二)對集團公司通過辦公網絡下發的各類文件材料,機要文書應及時接收,原則上當日下發的文件必須當日接收,緊急文件隨時接收。同時,要根據領導批示的意見,及時轉有關領導和部門辦理。

  (三)公文承辦部門(人員)要將公文辦理情況及時向領導和黨政辦公室反饋,並在公文處理單上簽字註明。

  (四)公文處理必須準確、及時、安全,運轉的每一個環節應建立登記、簽字制度,避免延誤或丟失。未經領導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文,不準隨意複印文件。

  (五)礦黨政領導及職能部室參加國家、省、市及外地區召開的各種會議所發的文件、材料,原則上由隨行人員或相關職能部室人員收集后,交礦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按收文程序處理,次年初交檔案室分類歸檔,以便調閱和使用。

  三、考核規定

  (一)礦黨政辦公室為全礦公文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公文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二)公文主辦部門違反公文審核程序的,每出現一次對所在部門罰款100元。

  (三)對手續不完備的公文,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不得予以編號,否則每發生一次,對機要文書罰款50元。

  (四)公文校稿人要認真對照核稿修改的意見,對付印前的文稿認真細緻地校對,並履行簽字手續。否則,每出現一次錯誤沒有校對改正,對校對人罰款50元,並責成改正。

  (五)公文印刷人員要嚴格按規範要求進行公文打印。否則,每出現一次不符合規範,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六)公文凡發生漏蓋、錯蓋印章或裝訂不規範的,每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並責成整改。

  (七)黨政辦公室要加強文件的發放管理,建立健全文件發放台帳,落實專人負責,及時督促機關各部室和基層單位領取文件。否則,凡出現文件漏發或錯發的,每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八)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要加強收文管理,確保準確、及時、安全。否則,每發生一次延誤,對責任人罰款50元。

  (九)黨政辦公室秘書要增強工作責任心,做好全礦各類公文的核稿工作,確保公文處理的質量和效率。否則,每發生一次失誤,對責任人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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