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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傳染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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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傳染病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學校傳染病管理制度(一)

  學校人群聚集,流動性大,接觸面廣,是傳染病的易發場所。青少年由於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禦各種傳染病的能力較弱,是多種傳染病的好發年齡,一旦發生,極易傳播和流行,並可擴大到家庭和社會。必須高度戒備地重視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現將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有關要求規定如下:

  一、落實組織領導,強化單位及一把手責任制

  1、健全學校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學校主要領導負總責,確保認識到位、職責到位、經費到位、檢查到位、獎懲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蓋邊沉底”的工作網絡,充分調動廣大師生員工參與學校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積極性。

  二、落實健康教育,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

  1、充分利用板報、校報、校園網、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傳染病預防知識教育,切實增強學生的衛生防病意識和社會公共衛生的責任感。

  2、教育學生做到“四勤”、“四不”、“一報告”。即:勤洗手臉、勤通風、勤晒衣被、勤鍛煉;不隨地吐痰、不喝酒抽煙、不共用毛巾、不要過度緊張和疲勞;發現傳染病可疑者立即報告。

  3、各級各類學校應根據傳染病流行季節的特點,每年至少集中開展兩次以預防呼吸道和消化道傳染病為重點的衛生宣傳教育。中小學校還應利用家長會、家長學校、告家長書等形式,宣傳傳染病預防知識,以取得家長的配合與支持。

  三、落實學校衛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各級各類學校要健全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學生晨檢及定期體檢制度;重要場所定期消毒制度;課堂、宿舍、公共場所衛生清掃制度;個人衛生清潔制度;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體育活動衛生制度;學生健康管理制度。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帳制度。

  四、落實“四早”措施,確保疫情預防和控制無漏洞、無死角

  1、早發現。中小學、幼兒園要堅持晨檢制度並保持經常化。晨檢應在校醫的統一組織和指導下,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特別是請病假的學生應及時查明病因。在傳染病流行季節,還可增加午檢。對可疑者應由校醫做進一步檢查、確認。在傳染病流行季節,學校應以年級、班級或宿舍為單位,採取相應的排查措施,發現有傳染病早期癥狀者,督促其立即到醫院就診。

  2、早隔離。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癥狀者,應立即採取隔離措施,確保其他學生不與之接觸。根據傳染病類型和傳染性強弱,必要時對與病人接觸的人員進行相應隔離。

  3、早報告。學校的校醫或校醫院有關科室的醫師為傳染病疫情報告責任人。在確認疫情的第一時間內報當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並按照當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記、分析和整理工作。對報告的疑似病例被確診或排除,要向上級機關發出更正報告。發生大面積疫情時必須按省衛生廳、省教育廳的要求實行“零報告”和日報告制度。對不報、瞞報、漏報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早治療。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癥狀者,應根據不同類型傳染病,及時將病人送定點醫院隔離治療或在家隔離治療,同時在當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病人所在場所進行終末消毒。發生大面積疫情時,可對與病人接觸的其他人員進行預防性投藥,對所在場所定期消毒。

  五、落實經費保障,改善學校衛生條件

  1、學校衛生條件好壞,直接影響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教學用房、宿舍、餐廳要通風良好;食堂建築、設備及環境要求應符合《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廁所應有沖洗和洗手設施;要為學生提供符合標準的飲用水;有與學校規模相適應的設備、設施完善的校衛生室。

  2、保證疫情發生時有足夠的消毒、防護用品以及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

  六、落實應急預案,確保突發事件處置有序高效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對疫情發生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疫情,要有人指揮,有人值班,有隔離、消毒、防護、救護等具體措施和物質保證,確保在第一時間內控制疫情的發展。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七、落實學校衛生機構,加強日常管理

  1、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規定。各級各類學校要按規定設立衛生室或衛生科。衛生室應當設專兼職保健醫生,具體負責師生的衛生保健工作。

  2、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教育部《中小學衛生保健機構工作規程》,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區域性的中小學生衛生保健機構。

  八、落實督查、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1、學校領導要熟悉學校衛生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經常了解學校師生對學校衛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見,經常查看學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員集中場所的衛生狀況,經常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履行職責,並將其工作實績納入考核與獎懲中。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責任不到位的情況要予以通報,並責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後果的,要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學校傳染病管理制度(二)

  一、成立學校防控領導小組,成立預防機構,承擔校內傳染防治和疫情報告。

  二、把傳染病防治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作為學校工作的一項主要內容。

  三、對傳染病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

  四、加強環境衛生管理,消除污染源,出四害、改善生活條件。

  五、開展愛國衛生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講衛生,同時加強學校飯堂飲食衛生管理杜絕"病從口入"六、定期給全校師生進行健康體檢,以便做好常見病的預防保健工作。同時根據病情,對師生進行預防接種工作。以避免傳染病流行。

  七、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隔離、早治療。

  學校傳染病管理制度(三)

  一、總則

  1、傳染病防治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治結合、分類管理、依靠科學、依靠群眾。

  2、本法規定的傳染病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

  甲類傳染病是指:鼠疫、霍亂。

  乙類傳染病是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

  丙類傳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

  除上述病種傳報之外,水痘、手足口病、結核性胸膜炎也要及時上報。

  二、建立防治網絡

  在衛生部門的領導下,組成縣教育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等為一體的學校傳染病防治網絡。

  三、具體工作:

  1、建立傳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和報告、責任制度,建立完善的防範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預防飲食飲水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學校有專人負責傳染病的監測和報告工作,做到早期發現病人,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2、學校衛生室做好傳染病監測管理工作,對班主任進行傳染病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加強晨、午檢和因病缺課登記以及健康情況巡查,保持教室通風換氣,促進空氣流通。

  3、組織學生開展各種衛生活動,利用健康教育課、衛生廣播等,根據不同的季節特點對學生進行預防傳染病知識的健康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對傳染病的防治意識和應對能力。

  4、加強學校環境衛生,消除衛生死角,消滅蚊子、蒼蠅等病媒生物和腸道寄生蟲的危害。

  5、認真做好學校食堂衛生自查,完善各項傳染病防治措施,做好學生的計劃免疫接種工作,推薦接種非計劃有價疫苗。

  四、疫情報告和控制

  1、學校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有專人負責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縣教育局安辦、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漩口鎮衛生院,並做好登記工作。

  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病人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於六小時內上報。

  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於十二小時內上報。

  責任疫情報告人在丙類傳染病監測區內發現丙類傳染病和其他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上報。

  2、做好學校的消毒隔離工作,控制並消除傳染病在師生中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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