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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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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庫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出入庫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總則

  1.為加強公司存貨出、入庫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經營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下屬各公司、分廠在進行存貨的出、入庫管理工作時,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存貨入庫驗收制度

  1所有商品,不論購入、銷貨退回、舊貨送回或試用、展覽收回等,均應經倉管單位檢驗后才得入庫。

  2倉管單位將每項進庫的商品,限於次日以前詳加驗收后,列記商品型號入賬,憑以控制每件商品的性能。

  3購進原材料等存貨,入庫前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

  (1)核對實物規格、型號、生產單位是否與合同一致。

  (2)觀察包裝完好程度,並清點實物數量。

  (3)完成實物品質檢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庫單”一式三份。

  4.驗收中發現溢余時填制“溢余貨物單”。

  5.驗收中發現毀損短缺時填制“毀損短缺貨物處理單”。

  6.按實收數量入庫,並記錄實物賬卡。

  7.因試用、展覽、更換、銷貨退回、調貨等而重新入庫的商品,於交回時應保持領用時的狀況,若有損壞,應由倉庫部會同服務部鑒定維修費用后,由領貨人照價賠償,若附件遺失或不全時,則應由領貨人依據商品價格賠償。

  8.進貨單位收貨時,如發覺附件短少、數量不符或商品破損、性能變質時,最遲應於收貨次日通知發貨單位,否則概以收貨合格論。

  9.各單位不得於銷貨退回時未經倉庫保管單位簽字認可而自行在銷貨報告上作銷貨退回處理。

  第三章存貨出庫控制制度

  1.倉管單位應在下列6種情況下出貨:

  (1)交貨。

  (2)交客戶試用。

  (3)示範表演。

  (4)本公司同仁的職前或在職訓練使用。

  (5)展示中心陳列。

  (6)本公司各單位因業務需要而借用。

  2.除上述各項出貨外,總公司倉庫部需隨時視實際情形的需要對分公司出貨。

  3.各項出貨除倉庫部對分公司的出貨應憑分公司填具的“商品(供應品)訂貨單”出貨外,其餘各項出貨應由出貨人出示已經其單位主管親筆簽準的“商品(供應品)領貨單”及“商品(附件)領貨記錄卡”向保管員出貨。

  4.存貨出庫的有關規定與程序。

  (1)根據提貨單、調撥單、領料單等發出存貨之前,必須填制“出庫單”,出庫單是報告倉庫已按發貨指令將存貨發出,並辦妥交接簽字手續的程序性憑據。凡未辦理出庫單手續者,一律不得發貨。

  (2)出庫單以倉庫為主體,按出庫順序編號,並按下列程序運作。

  ①本單一式四份,加複寫紙一次套寫。

  ②填完出庫單全部內容,空白行應蓋“以下空白”章。

  ③發貨並經清點完畢,應蓋“存貨已全部發出”章。

  (3)倉庫內所有存貨,沒有調撥指令,均不準出庫,禁止以白條抵庫。

  5.倉庫部於接到分公司的訂貨單時,應即於當日發貨,如缺貨而需調撥供應時,亦應於當日回復預定供貨的日期。

  6.倉庫部庫存充足時,應依據過去的銷售資料及各分公司市場需要預測公司全部庫存量,隨時注意分公司庫存情形,將庫存商品依比例分配給各分公司。

  7.任何出貨,倉管人員均應於出貨當日將有關的資料入賬,以利存貨的控制。

  8.各單位人員向倉庫單位領貨時應在倉庫的櫃檯行事,不得隨意自行進入倉庫內部,各倉管人員應拒絕任何人擅自入內。

  9.出貨人於商品領出時,應同時要求倉管人員詳細檢查商品的性能、品質及附件是否優良或齊全,否則概以出貨完整論。

  10.商品領出后,嚴禁出貨人擅自將所領出的商品移轉給其他同仁或其他單位或任意更換商品給客戶。

  11.庫存商品出貨后(除陳列展示外),一律限於當天還倉或開發票提貨,如當天未能交貨而必須交給客戶試用者,則應依本辦法的“試用”規定辦理。

  第四章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出入庫管理制度(二)

  為規範學校出入庫材料的管理,加強對物資出入的有效監控和精確統計,提高材料的有效利用率,降低材料成本和不合理損耗,杜絕使用不合格材料,結合目前實際情況,對材料出入庫制定以下制度:

  一、材料保管員基本職責

  1、材料保管員應熟悉其所保管物資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規格用途、保管知識、存放期限等。

  2、及時、準確地做好記賬工作,如實反映物資的庫存及發放情況。

  3、定期盤點隨時了解各種物資的庫存情況,根據學校常規教學業務活動需要,對庫存不足的物資要提前填寫申購單。

  4、保持倉庫環境的整潔、各種物資存放整齊。

  二、材料入庫管理

  1、保管人員、採買人、申購人對供應商提供的物資必須驗收其質量、規格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2、凡尚未取得發票而先行進庫的物資,必須先核對收貨單上所列的品名、規格、數量與實收物資及送貨單是否相符。3、所有物資進庫時填寫收料單(進庫單),收料單的內容包括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和金額。4、已取得發票的物資,還必須對發票上所列的內容進行核對。

  三、材料出庫管理

  所有領用的物資必須遵循由個人申請→領導審批→“憑單”領用的程序。

  1、所有購進的物資必須進入學校保管室,根據服務於教學和維修事項需要分批領用,供貨方不得直接交給使用部門或耗用人。

  文印中心的油印用紙,由保管員上門驗收后再進入油印室;其他耗材、複印紙等一律進入學校保管室,根據實際需要領用或者以舊換新。

  2、因教學需要的低值易耗品(如水筆芯、方塊紙等)按學期直接到保管室領用、登記,學年結束后匯總到個人或教研組,並在校園網公示領用情況。

  3、班級物資除學年開學初學校統一配發外,需要額外追加的,由班級報經德育處同意後方可領用,並將領用的情況納入班級考核。

  教室用空調遙控器在開學初由生活委員到保管室繳納押金后領取,學年結束時上繳遙控器領回押金;在學年結束時還需將飲水機送到保管室、教室鑰匙2把送到總務處,若少退其中一項將在班主任津貼中扣除100元。

  班主任辦公室、教師辦公室的空調遙控器案靄100元計價,遺失的由室內人員平均分攤理賠款(在考核津貼中扣除)。

  4、水、電維修耗材屬於班級、辦公室的,在維修完成後,請該班級、科室人員在領料單上如實填寫維修部門、事由、耗材的品名、規格、數量、領料人,交給維修人員作為出庫依據;屬於學校公眾區域的,由總務處相關人員辦理領用手續並維修到位。

  四、其它方面

  1、各部門所需的常用物資,申請后憑單到保管室領取;特殊物質(倉庫無庫存的),經辦人填寫《申請單》報經部門負責人及學校領導同意后,由總務處單獨採購。

  2、各部門有重大活動需領用常用物品,應提前申報計劃,保管室根據需求情況備足貨源。

  今後不得以個人名義私自到學校小賣部領取物品,凡未經學校同意自行領取的物品一律不得納入學校結報。小賣部與學校結賬時必須附經審批同意的《申報單》或由總務處主任在登記簿上簽字確認領用的方可列支。

  3、倉庫根據各物品消耗時間的長短確定最低庫存量,在接近最低庫存量時,通知總務處申購相關物品。

  出入庫管理制度(三)

  一、物品入庫有關制度:

  (一)認真清點所要入庫物品的數量,並檢查好物品的規格、質量,做到數量、規格、品種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並在接收單上簽字。

  (二)物品進庫根據入庫憑證,現場交接接收,必須按所購物品條款內容、物品質量標準,對物品進行檢查驗收,並做好入庫登記。

  (三)物品驗收合格后,應及時入庫。

  (四)物品入庫,要按照不同的材質、規格、功能和要求,分類、分別儲存。

  (五)物品數量準確、價格不串。做到帳、卡、物、金相符合。

  (六)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蝕的物資要隔離或單獨存放,並定期檢查。

  (七)精密、易碎及貴重物資要輕拿輕放。嚴禁擠壓、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八)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凍、防鼠工作。

  (九)倉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庫室內整潔。

  二、物品出庫有關規定:

  (一)物品出庫,保管人員要做好記錄,領用人簽字。

  (二)物品出庫實行“先進先出、推陳出新”的原則,做到保管條件差的先出,包裝簡易的先出,易變質的先出。

  (三)本着“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發放物品,做到專物專用。

  (四)對於相關部門專用物品的領用必須要有總經理、使用部門。

  (五)領用人不得進入庫房,防止出現差錯。

  (六)保管員要做好出庫登記,並定期向主管部門做出入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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