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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工服務隊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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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工服務隊章程 標籤:為人民服務

  湖北工程學院春暉義工服務隊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是湖北工程學院春暉義工服務隊,我們的團隊理念是“青春與感恩同行 夢想與責任相伴”。

  第二條 該組織是由湖北工程學院黨委學生工作部領導,屬學生工作處資助管理中心下設部門,由資助中心助理委員會發起並指導,於二零一三年十月成立。

  第三條 義工隊的宗旨是“奉獻愛心,服務他人,倡導義務精神” ,以“立足校園、面向社會”為原則, 鼓勵我校學生關心社會,關心他人,增強奉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第四條 本義工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自覺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有計劃地組織會員們開展義務工作,在我校極力推廣義務工作的同時向全社會普及義務工作。

  第六條 推動全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增進我校各院同學之間的交流、溝通,加強院的團結。

  第七條 對參加義務工作的學生進行服務監督和評優。

  第八條 樹立和維護義工隊和學工資助中心的良好形象。

  第九條 為各項社會公益事業及各種社會服務機構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和服務,為有特殊困難和需要幫助的人提供各種義務服務。

  第十條 收集p提供義務服務的有關信息,為志願者和服務對象提供中介服務。

  第十一條 開展與其他義工組織、校內外團體的交流合作,同時增加同學們與社會聯繫的機會 ,增強社會實踐能力。

  第十二條 有計劃地組織和開展各院分配的任務。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三條 家庭經濟困難和獲得各類獎助補助的學生,收到過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勵志獎學金等資助的全體學生,還包括凡是志願無償奉獻自己的時間及精力,承認本章程,遵守義工隊的組織紀律,維護義工形象的在校學生,都可以到本隊登記,並擁有相關證明,經考察合格后即成為校義工隊的會員。

  第十四條 會員權利

  1.有參加校義工聯和協會組織的活動的權利;

  2.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 有以協會的名義發掘義務服務機會的權利;

  4. 參加協會組織的業務培訓的權利;

  5. 對協會工作有監督p批評和提出建議的權利;

  6. 會員有權選擇自己喜歡的專項職能服務小組;

  7. 有推薦非會員加入本會的權利;

  8.有獲得各項獎勵的權利

  9.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五條

  會員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的決議;

  2. 對承諾的服務負責任地保質和保量完成;

  3. 參加協會組織和安排的活動;

  4. 向其它同學推廣義務精神;

  5. 維護協會和理學院的聲譽及形象。

  活動紀律

  1. 參加活動人員如有反悔,必須提前一天請假,並且做出說明。

  2. 服從負責人安排,工作認真,態度積極,切忌推脫,互相觀望。

  3. 不得中途離場或者從事與義工活動不相干的事情,不得以高傲,冷淡的態度對待服務對象,要有禮貌。

  4. 義工隊的各部門幹部也屬於義工隊會員,所以必須遵守以上紀律,並且履行好自己的義務。

  第十六條 義工隊每學年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考核,對優秀的個人和部門進行獎勵,並推薦到校義工聯進行評優,接受校級的獎勵。

  第十七條 所有會員只要在協會註冊,即自動成為校義工隊會員。

  第十八條 會員如做出違反國家法律、學校的規章制度或有損義工隊聲譽的行為,本隊有權決定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九條 義工隊的部門簡介

  秘書組:協助隊長,安排活動人員;協調各部門工作收發,整理並保存有關文件,負責會議的考勤和記錄工作;開展切實可行的外聯工作,爭取外部資源來增加我們感恩社會的活動渠道。

  策劃組:活動前期調研,活動方案撰寫,活動現場控制、活動總結。

  文宣組:即文藝組和宣傳組。負責各項活動的前中後期的宣傳工作,具體內容涉及海報製作、新聞撰寫、攝影采編等;開展活動時,如需文藝表演,負責文藝節目。

  培訓組:活動開展前負責對隊員進行義工服務培訓。

  財務組:負責組織活動經費的管理及後勤物資的保管。

  紀律監察組:監督和考察活動期間成員的工作情況及工作態度,廣泛聽取同學意見,及時向隊長反映情況;負責義工幹部和隊員的考核評優工作。

  第五章 活動的開展

  第二十條 義工隊的各項活動開展採取項目管理的運作方式,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第一步 確定項目負責人

  由隊長確定人選或者自薦,經各部門通過,項目負責人直接向會隊長負責;擔任項目負責人的義工要求具備一定的組織能力,有熱情,有一定的時間和精力。

  第二部 項目負責人組建項目團隊,相關工作部門,如文宣部組,秘書組,策劃組等,要積極配合項目負責人的工作。

  第三步:項目負責人及策劃部向隊長遞交開展計劃及彙報組建項目的情況。並向財務組請求資金。

  第四步:培訓組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第六步:活動進行時由紀律監察組進行監督,並維持秩序。

  第七步:項目開始運作,會長或者副會長跟蹤項目進展,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問題。

  第八步:項目完成後,項目負責人要向隊長提交電子版的項目總結並向秘書組遞交參加活動人員的名單和服務時間,由秘書組給予通報表揚,由宣傳組進行粘貼。

  第五章 幹部選舉及評優

  第二十一條 每年換屆之際,由各幹事提出競選幹部的申請,然後舉行改選儀式,之後由上一屆幹部共同商量並決定下一屆幹部人選。

  第一節 義工評優

  第二十二條 評優秀義工的對象為義工隊的全體隊員。

  第二十三條 在一個學年中積極組織或參與義工隊的活動、表現突出的隊員,我們將進行獎勵。由各院分隊上報申請評優的人員,然後交由紀律檢查組進行審核,審核依據平時參加活動時各位義工的表現,最後交由隊長評判並且簽字,從而確認評優人員。

  第二節 評優項目

  第二十四條 義工隊每學期評選出優秀義工若干名,優秀義工幹部若干名,優秀分隊若干個;年末的時候會評選出年度優秀義工,優秀義工幹部,優秀分隊。

  第二十五條 在義工活動進行的時候,如果有個人或團隊有特別突出的表現,也能及時得到表揚,我們將會評出義工之星的個人和團隊獎項,每一屆的義工之星將會載入春暉義工服務隊的史冊,成為下一屆隊員學習的榜樣!

  第二十六條 義工們的獲獎理由和先進事迹將會在網站進行公布。

  第三節 獎罰條例

  獎罰條例將採用積分制,條例如下:

  一:每人基礎分10分;

  二:每積极參加一次活動,加1分,對於要求必須到的組長和幹事未到者扣2分,隊員扣1分;

  三:每次活動或會議中,有特別貢獻者加2分,提出金點子(被採用)者加1分;未按時出席活動或會議者扣1分,無故曠到者扣2分,請假者(有課除外)扣0.5分;

  四 :每次活動后,各組長隊各負責帶領人員進行打分(採用五分制),並交電子版於紀檢組。活動期間,紀檢組將會視察對各組長進行評分,並考察參與人員的工作態度和檢驗各組長的評分;紀檢組將交由秘書組評分監督;

  五:對於嚴重違背湖北工程學院義工服務隊宗旨,借義工隊名義謀私利者將開除義工服務隊;

  六:年末的評優評先將依據分數,幹事競選組長也將參考一定的分數。

  記分冊分為電子版和紙質版,每次活動后,各組長交電子版於紀檢組,匯總後公佈於群共享,有異議者可以在兩天內找紀檢組說明情況,經核查,情況屬實予以修改,評分者扣1分,情況不符實者將扣1分,兩天後將開始登記紙質版,紙質版登記后將不可改動;

  記分冊將詳細記錄每一個數據,並交由秘書組進行保管,每周五各組長可以到秘書組翻看查閱,記分冊上的數據不可私自隨意改動。記分冊將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第六章 經費

  第二十六條 協會經費主要來源為主管部門的撥款以及各種捐助或自籌。

  第二十七條 經費的使用由財務組統一掌握,同時經費開支由隊長審核決定,並接受校學工部等有關部門和廣大同學的監督。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湖北工程學院春暉義工服務隊擬出草案,由學工會議討論通過。

  第二十九條 協會會旗、會徽由湖北工程學院義工大會討論決定,並報學校團委通過。

  第三十條 義工隊制訂義工證,隊員可憑義工證參加我們組織的活動以及享受隊員的權利和履行隊員義務。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需經義工隊通過,章程的解釋權在義工隊。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建立。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湖北工程學院春暉義工服務隊

  二零一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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