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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該如何做是好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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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該如何做是好讀後感 標籤:春晚觀后感

  公正該如何做是好讀後感(一)

  劉倩

  原以為這本書只是公開課講義與課上互動情形的記錄,但在先生對於邁克爾 桑德爾這個哈佛大學的優秀教授百般誇讚推薦下,還是決定耐心捧起一讀。然而,進入書中,大呼相見恨晚。誠然,這個公開課,尤其哈佛的公開課,是少有的成功課程,循循善誘,互動成功,講解精彩,深入淺出。但是,不可避免的有課堂教學特有的慢步調,以及部分學生提問的重複和沒有代表性,而且,有些深邃的問題即使是哈佛學生也是問不出的,有些太深刻的東西也是不合適在課堂短短的時間裡拿出來講的。於是,有了這本書,這本書將公開課所涵蓋的部分囊括進去,並進行了重新整理,將反面思想里有代表性的觀點高度概括后拿出來分析討論,條理更清楚,論證更縝密詳盡深入,更多旁徵博引,真是非常好的一本書。

  人生在世,總有幾個亘古難題,除了“我從哪兒來”、“我要到哪兒去”、“我是誰”,這些被玩壞的梗,桑德爾又給大家提了一個永遠回答不好、就算回答好也做不好的問題:什麼是公正?怎樣做事才是正確的?

  你是如何判斷一件事是公正還是不公正的呢?試着思考這樣一個問題:一輛電車呼嘯着經過一個岔路口,按照既定的路線,前方軌道上有五個孩子,如果轉向,則可以避開這些孩子;但另一個分岔路上又有一名成年男子,在來不及緊急剎車的情況下,你認為電車應該轉向嗎?為什麼?

  這本書就是在探討類似這樣的兩難問題。是在探討。本書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簡單地告訴你公正與否,只是教會我們在閱讀中與桑德爾老師一起思考,並找到自己內心對於公正的評價標準。

  作者主要探索了三種公正進路。第一種,認為公正意味着功利最大化---當然是一個社會中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第二種,認為公正意味着尊重人們自由的選擇---或者是人們在自由市場中做出的時機選擇(如自由至上主義者的觀點);第三種進路認為,公正涉及德性的培養和推理共善。

  功利主義

  如何尋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在以邊沁、密爾為代表的功利主義者看來,一件事是否是公正的,主要從利益方面考慮,注重行為的結果。在哲學上,所謂的幸福最大化、利益最大化原則都是針對效果的分析。評判一個行為是否道德,取決於這個行為的最終結果。回答上文電車案例:如果能救活五個小孩,那麼犧牲一個成年人也是值得的,因此,電車司機應當扳動轉向器沖向那個成年人。但這一結論不可能被所有人接受。功利主義看起來很簡單很迷人,仔細想來不寒而慄,功利主義是一種對多數人壓迫少數人暴政的默許,它的優點一是簡明、二是高度實用性,只是“歡樂”、“痛苦”這個效用量度實在是不很好衡量。你會發現無論做與不做都是可以爭論、可以批評、可以原諒的,所以這種時候往往放棄思考、先下手為強的會得到好處。這種先手優勢明顯的行為實在太類似叢林法則了,我不喜歡,但是我喜歡邊沁這種不加評判的精神,他和古希臘哲人一樣,接受人們各種偏好,無視樂趣與痛苦的高下之分,想智慧就討論,想吃就去覓食。

  功利主義認為,我們給人類性命設定貨幣價格所表現出的退縮傾向是一種應該克服的衝動、是一種妨礙清醒思考和理性社會選擇的禁忌,這個想法對不對姑且不說,單從表面就可以看出功利本身和給人命賦值一樣,都是能做,不能說的事情。

  公正自由

  接着,作者討論了一系列將公正與自由聯繫起來的理論。這些理論大多都強調對個體權利的尊重,儘管這些理論自身對於在哪些權利最為重要這一問題上都有分歧。以弗里德里希 哈耶克、米爾頓 弗里德曼為代表的關於個人權利的觀點主張: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一種根本性的自由——用自己擁有的事物去做任何事情的權利。它反對三種類型的政策和法律:反對家長作風、反對道德立法、反對收入或財富的再分配。認為:任何企圖帶來更大經濟平等的常識都註定有壓迫性,並且對一個自由社會有害。支持自由主義的人們都認為,政府不應當對公民有太多的約束和管教,“我擁有什麼,我就可以用它去做任何事情”,要尊重他人在此方面的權利。聽起來很有道理,我有一雙鞋,我可以穿着它、扔掉它、賣掉它,怎麼樣做都好,因為如果你也有一雙鞋,我也同意你想怎樣就怎樣。此外,自由至上主義者還提出了收入再分配的問題來證明自己。例如,比爾蓋茨作為蟬聯多年的世界首富,按照功利主義的說法,拿出他的一百萬美元分給一百個貧困潦倒的窮人每人一萬,這一定會使整個社會得到更大多數的幸福。雖然大家覺得這一百萬對比爾蓋茨不算什麼,但為什麼沒出現這樣的強制分配呢?因為每個人對自己擁有的錢都有自由支配的權利。自由至上主義者就以此反駁那些希望通過高稅收或其他方式再分配財產的人,因為如果我掙來的錢被強制分配給其他人,那麼相當於我自身的一部分被政府或者社會其他人所擁有,而我們社會中不會出現財富被強制分配的情況,也驗證了每個人都毋庸置疑地擁有自身。

  這看起來難以反駁,但是還是有些觀點進行反駁:一,人對於自己的身體或器官是否有處置的權利;二,我希望賣掉自己的器官來獲得一定的金錢為什麼也不可以...可見,自由權利不能被侵犯,但一定會被附加諸多的限制。

  德性良善

  最後,作者轉向另外一些理論,它們認為公正與德性以及良善生活密切相關。哲學家康德、亞里士多德提出這樣的觀點:認為我們是理性的存在,值得擁有尊嚴和尊重,一個行為的道德價值並不是由隨之而來的結果構成,而是由完成這一行動的意圖來決定的。他們認為,我們需要高度的道德自律,核心價值是尊敬人,我們甚至無權不尊敬自己,這點很重要,可以解決以上很多矛盾的問題。但是,他對動機的推崇讓我感覺難以接受,對純粹理性限制條件下的高度自律更是讓我懷疑其可行性,邊沁認為感性主宰我們的行為,而康德主張理性,生活中很容易發現類似邊沁所描繪的感性的偏好與成癮性控制人生活的案例,卻從未見過康德描繪的絕對理性的場合。

  康德做的最好的一點,是成功建立了一個完善、可以自圓其說的體系,以至於對上述所有棘手問題都可以解答,他把幫助他人的動機與義務的動機區分開來,在他眼中只有內心道德感逼迫自己在無外力壓迫的情況下做不情願的有益他人的事情才算得上道德,這實在太苛刻了。但是,我尊敬康德,尊敬他的目的,他尊敬存在於我們所有人當中、毫無差別的理性能力。這種能力是和外在任何特質都不同的,覺醒程度不同的原始強大的理性,我沒見過,心懷憧憬有朝一日能遇見這樣的理性。

  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認為,人們在特質、家庭、環境都一樣的最原始狀態下,可以認可的原則就是公正的。這算是最讓人信服的假設之一。他認為在這樣的狀態下,人們首先不會選擇功利主義,因為在功利主義的主張中,沒有人願意做被犧牲掉的那一部分;其次,人們也不會選擇自由至上主義,在自由至上主義者的社會中貧困潦倒的人難以尋求救濟和幫助,而人們也不會期待這種一無所有、無人幫助的體制的出現。羅爾斯認為,原始狀態下會產生兩種公眾原則:一個是為所有的公民提供最基本的平等的自由,另一個是差異原則。差異原則,關乎整個社會和經濟的平等。社會和經濟的平等,不是絕對的平等,不是說每個人都分到的東西都一樣多就是平等。差異原則承認每個個體之間的不同,例如有些人天資聰穎能夠成為科學家,有的人體魄健壯,能夠成為運動員,這樣的差距是無法避免的。但並不是所有的差距的都是可被接受的,只有當這樣的差距對弱勢群體的利益有利時才是被允許和接受的。舉例來說,天資聰穎的人發明了可以增加糧食產量的方法,解救了廣大底層的農戶,這樣的人得到獎賞是應當的;但是如果他只是發明了增加毒品產量的方法,他所攫取的利益則是不公正的。同理,一位醫生憑藉高超的醫術贏得人們的敬仰、高報酬,若他不是在改善山區人們的醫療水平,反而只是給貴族成員提供整容手術,羅爾斯認為這樣的高報酬是沒有道德基礎的,難以得到維護。因此,差異原則,並不是在追求財富的平等分配,而只是追求將所有偶然的因素(如天資聰穎等)最大可能造福於人類,對這些偶然因素的效果進行再分配,從而避免了偶然性因素的影響,羅爾斯的終極奧義,是他本人所說的與他人分享命運。不管大家是否接受,但無可否認的是羅爾斯致力於建設一個更加公平和持久穩定的社會。

  所以最後給出的結論是,抹平出生優勢,讓天賦優勢者盡情發揮,然後將其所得分配給大家,能否順利分配不談,這種社會最後的結局必然是等級制度或是精英民主,兩極分化不可避免,但是,這是實用性最強,也是目前為止我最喜歡的社會樣式。

  閱讀這本書的時候經常覺得想得越多越混沌,有點燒腦子,但這一定是一本讓你不由自主的思考的書,一環套一環,將每個小問題逐步深入到大概念的衝突,往往在這種大概念範疇中,兩種或多種相異甚多的思路彼此衝突碰撞數百年而難分高下。沉溺其中,有種把自己繞住了的感覺,我感到這篇文章如同我的心境一般,磕磕巴巴、詞不達意,現在是一種瓶頸狀態,看到了新的東西,懷疑起自己原有的東西,於是兩種都未成體系。

  公正,究竟該如何做是好?其實,我們不能指望從一本或者兩本書中看懂一門學問,對於公共政治或者哲學更是如此。本書提到了很多哲學家,他們畢生的研究雖然或多或少存在紕漏,但是卻值得我們花上幾年或幾十年的時間去細細品味。讀這本書對我而言,我覺得是幾乎在讀每句話的時候都無時不刻提醒自己去辨證地思考。偶爾覺得非常不贊同某位哲學家的觀點,後來卻發現這種反駁觀點是早已被其他哲學家論述過的,但至少也在閱讀過程中思辨了。

  可能,只要我們勤於閱讀和思考,終究有一天就不會再去在意某某主義、某某原則,碰到任何事物,不盲從、不自大,有自己的思考,那麼,或許我們也就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哲學家。

  公正該如何做是好讀後感(二)

  你是哪一種自由主義者?

  熊科達

  桑德爾教授的公開課《公正》,前段時間曾經很熱,我也去聽過一段。但生性喜歡讀書這種比看視頻更有效率、更能深刻理解其思想的活動。

  這本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桑德爾教授的《公正:該如何是好?》整合了桑德爾教授課程裡面的內容,第一章定義了正義之事,從第二章開始到第十章,則講述不同思想傳統對公正的理解。從邊沁的功利主義,再到以哲學家洛齊克為代表的,被著名經濟學家弗里德曼推崇備至的自由至上主義,再到康德式自由主義,和基於康德發展起來的羅爾斯平等主義,以及起源於亞里士多德共同體傳統的社群主義,不一而足。

  桑德爾教授認為,思考公正的無非三種進路,第一種進路是功利主義的。對於功利主義者來說,人是達成集體幸福的工具。我們需要精確又繁複地去計算社會的最大幸福。在功利主義看來,界定公正和判斷公正,關鍵在於怎麼做會使福利或者社會總體福利最大化。帶有明顯的目的論色彩。

  第二種進路,是將自由與公正聯繫起來。對於自由至上主義者來說,關於收入和財富的正當分配,就是能夠在一個不受約束的市場中進行自由交換而形成的分配格局。康德式自由主義把自由的定義進行了更苛刻的定義,但總體來說還是屬於第二種。再就是以羅爾斯為代表的平等主義,在康德的基礎上做了一些改善。羅爾斯的平等主義,強調抹除機會不平等,這一點有點像所謂的起點公平。但這個起點公平的形成,是指其著名的假設“無知之幕”。這兩種區別於自由至上主義的理性自由主義,都要求人們自律地行動,即根據自己給自己所立的法則而行動。而不是像自由至上主義那樣,依據自己的慾望和期待行事。

  第三種進路,就是起源於亞里士多德的西方社會古老的共同體傳統,強調作為個體總是過着社群的生活,認為為了維護社群,公共利益是優於某個自我的。其所指的公正,是讓有德行的人獲得應得的榮譽和地位。

  無論是書中按照思想流派劃分對公正的討論,還是桑德爾教授在書的最後,粗略劃分的三種進路。在我看來,可以更加精簡的討論以構成本文。那就是圍繞着什麼是自由主義,構成了不同的自由主義者對公正的看法。

  關於自由,第一個討論的維度就是人能不能徹底擁有自身。對於古老的共同體傳統來說,集體幸福是高於個人自由的。這種認知也曾經被稱為集體主義。人的自由應當屈服於集體的幸福或者共同利益。也就是說,人並不是完全擁有自身的,這對於自由至上主義者來說,是難以接受的。因為他們試圖尋求個人權利的牢靠基礎時,主張人是完全擁有自身的,對自己有絕對的處置權,自己屬於自己而非國家或者想象中的共同體。

  第二個討論的維度就是我們是如何自由的,自由至上主義認為我們的自由,是基於我們對自己的所有權。而康德的道德哲學為我們的自由權利提供了另一種基礎。即我們的自由不是依賴於我們對自身的所有權,也不是依賴於上帝的賜予,而是因為我們作為理性的存在,能夠進行推理,能夠根據自我意志行動。

  在第一個討論維度裡面提到的共同體傳統,有兩種敘述路徑,一種是圍繞怎麼樣最大化社會福利的功利主義,一種是圍繞如何分配物品來獎勵和促進道德的社群主義。

  在第二個討論維度裡面提到的如何自由,有基於自由基礎不同而形成的自由至上主義和康德式自由主義。另外,改造了康德式自由的平等主義相信,在集體生活中,如果我們不知道我們在社會中將身處何種地位,作為一個理性的自由主義者,我們就不會選擇一種純粹的自由至上的原則。因為我雖然可能成為李嘉誠,但也可能成為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完全得不到幫助。這樣的自由至上主義原則,會讓初始條件差的人,一直陷在糟糕的境地。

  我還列了一個簡單粗暴的表格以供概括理解,如下圖。

  桑德爾教授在書中說,他個人的偏好是社群主義,而我個人的偏好是自由至上主義。對於自由至上主義者來說,能夠完全擁有自身,對自己有絕對的處置權。實在是一個偉大的夢想。我們從圖中可以看到,自由至上主義和社群主義是呈對角線分佈的。也就是意味着,從個人或集體的維度,還是從理性或功利自由的維度來說。兩者都截然相反。

  桑德爾教授在書中舉了幾個極端的例子來證明,對於自由至上原則始終如一地加以應用,人類社會甚至會吃人這種噁心的事情。桑德爾教授舉例說,2001年,在德國羅滕堡的一個村莊,發生了一樁奇事。於根·布蘭迪斯,一名43歲的軟件工程師,回應了一則網絡上的廣告。該廣告尋找一些願意被殺且被吃掉的人,由阿敏·邁維斯,一名42歲的電腦技術人員發布。布蘭迪斯遇到邁維斯,並在喝咖啡時考慮後者的提議時,他同意了。後來,邁維斯殺死了他的客人,將屍體肢解,並把其裝進塑料袋保存在冰箱里。直到他被捕時,這個“羅滕堡的食人者”已經吃掉了他那個自願的受害者的40磅肉,其中一部分肉是他用橄欖油和大蒜烹飪過後再食用的。

  兩個成人之間相互同意的同類相食,向自由至上主義的自我所有權原則提出了挑戰,難道公正能夠容忍這樣的事情嗎?這些極端的例子簡直就像羅蘭夫人名言那句說的那樣,“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其實,還有一個更強有力的例子,從這個角度挑戰了自由至上主義。自由至上主義者主張,對於一個懷孕的母親來說,選擇墮胎與否應當是自己的權利,因為女性應當能夠自由地決定如何對待自己身體。但一旦腹中的嬰兒被定義為一個人時,就處於了一種兩難的境地。女性究竟能不能自由地決定自己的身體呢?被母親懷着的嬰兒,如果可以被墮胎。雖然沒有損害母親的自我所有權,但這種自我所有權的行使,卻干涉了其他人(這個嬰兒)自我所有權的行使。上述極端的例子,比如兩個成人之間相互同意的同類相食,至少是經過雙方同意的,而這裡作為一個嬰兒,無法做出同意的表示。

  所以說,為了限制自由主義可能結出的惡果,我們無法徹底的擁有自我所有權。這也就是為什麼集體主義根深蒂固影響我們的原因。

  在我看來,所謂的自由至上主義,在缺乏康德式自由的限定時,實則是一種個人主義的功利主義。功利主義追求的幸福最大化,往往是在滿足人類的慾望。只不過,功利主義為產生最大幸福的算計,把人看做是達成集體幸福的工具。而自由至上主義,拋棄了集體,強調個人的幸福。

  一旦它和功利主義一樣,是在尋求某物存在是為了給人帶來快樂,就不再是康德所說的那種自由。康德認為,我們日常所認為的市場自由或消費自由,也就是自由至上主義所認為的自由,並不是真正的自由,因為它僅僅滿足我們事先並沒有選擇的各種慾望。

  康德根據他對自由的定義,認為僅僅是在滿足人類的慾望的行動,不是自由的行動。而是像那句著名的雪碧飲料的廣告詞那樣,僅僅是在“服從你的渴望”。真正的自由是根據自我理性訂下的法則行動。像我平時寫文章之所以感到快樂,原來是因為我寫文章就是純粹的寫文章。康德認為,當我們做事情是為了這件事本身,本身構成目的時,意志的自由會讓我們感受到,作為人類所能夠體會到的特殊尊嚴。

  這時的人心在尋求公正時,某物的正當存在並不是因為其給人帶來很多快樂,而把人當作人。尊重了人作為理性的存在,能夠進行推理,能夠根據自我意志而行動。這種能力是人類的獨有,而且正是這一點,讓我們感覺擁有自我,其他的生物,別說擁有自我了,就連感受擁有自我的能力都沒有。

  當然,這些都是對自由至上主義的批評之處,很是說明了一點。那就是在紛雜的社會和人群中,自由至上主義實在是一種遙不可及的夢想,在人群中的我們,很難保證自己是屬於自己的。就像蘇軾那句著名詞:長恨吾身非我有。

  我個人偏好自由至上主義的原因是,這些極端的演繹推理在現實生活中都很少沒有發生,我所看到的,是自由市場經濟帶給世界的繁榮。二戰以來,我們充分讓人釋放試圖滿足慾望的動力,讓人能夠在一個不受約束的市場中進行自由交換。我們看到的結果就是,和平與發展成為二戰後的主流。直到今天,我們依舊享受着繁榮,以及預期未來一直繁榮。

  最後,回顧本文會發現,本文主要是在討論對公正持不同看法的人,是怎樣因此構成他們不同的自由主義觀的。至於每一種不同的自由主義觀者,是怎樣看待公正,會經受哪些考驗。就需要閱讀我們的桑德爾教授的《公正:該如何是好?》,我可以保證,這是一本值得好好閱讀的書,一本薄薄的書,通過案例,展示了幾千年人類在道德上追問的成果。

  其閱讀體驗也非常好,我有時候看完一小節后,心中浮出的疑問,恰好就構成了小下一節的標題,閱讀十分順暢。在閱讀這本書的每個夜晚,我都如痴如醉。感受到道德哲學迷人而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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