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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海關人際關係的和諧

手機:M版  分類:經驗交流  編輯:小景

淺議海關人際關係的和諧 標籤:和諧社會

  “和”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是中華民族普遍具有的價值觀念和理想追求。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們黨的新的執政理念,是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涵,也是擺在全社會面前的一項重大課題。胡錦濤總書記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適應了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 海關作為負責國家進出口貿易監管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除了其業務職能外, 更要在堅持以人為本,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努力創建和諧機關上做出自己的貢獻。在和諧海關的諸多要素中,海關的人際和諧具有重要的地位,表現為:在人際交往中,心理相容,互相接納、尊重,還是心理相剋,相互排斥、貶低;對人情感真誠、善良,還是冷漠無情、虛偽、邪惡;以集體利益為重,關心、奉獻,還是私字當頭,個人至上,等等。筆者試以和諧海關的人際關係為切入點,從文化指引、道德基礎、前提要素等方面進行闡述,談海關人際和諧構建中的幾個問題及其對策,以供參考。

  一、“仁愛”思想──海關人際和諧的文化指引

  在海關人際和諧的形成中,文化建設具有其獨特的基礎性、先導性作用。先進文化的指引,可以為和諧人際關係的形成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證、強大的精神支撐和堅實的道德基礎。因此,大力弘揚先進文化,充分發揮文化對人際關係形成的引導功能,具有重要作用。

  那麼,從影響我們的“和諧人際關係理念”的角度來看,什麼文化思想才是先進的呢?這必須從作歷史的分析。所謂文化的先進與否,在中國傳統的觀念中,是一個價值評判問題,而不是一個功利效用問題。兩千多年來,儘管中國歷史上出現過多次文化的歧出與偏離,但最終都必然回歸主流價值,回歸文化的正統。按照中國文化的評判標準,先進文化必須是把追求“仁義道德”放在第一位的文化,用今天的話來說,是把善與公正放在第一位的文化。

  “仁愛”是儒家人際關係理論的核心。“仁”是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人際關係學說中的首要內容。“仁”強調在相互交往中要體現出仁愛之心,並將其視為做人最基本的準則。孔子認為“仁”即“愛人”,孟子講“仁者愛人”。由此可以看出“仁”的核心是強調人與人之間要有愛心、同情心,要和諧、友愛相處。儒家以“仁”調節人際關係,並使得幾千年來中國人的交往幾乎都遵循着這一定律。儒家認為仁愛是人固有的道德情感,愛人的根本途徑就是推己之仁愛於他人;而要推己首先必須正己,儒家學者所追求的“君子”之方,就成為修身養性的最高境界。仁不是偏愛、濫愛,一團和氣,姑息養奸,必須愛人以德,這樣“禮”與“義”的內涵就成為規範人們言行的準則。在上述理論的基礎之上,經幾千年的積澱便形成了中華民族特有的穩定而又和諧的人際關係。應當說,儒家文化正是海關人際和諧形成過程中具有指引作用的先進文化之一。

  仁是一種內在的道德情感,愛人則是這種情感的外顯。通過什麼方式、怎樣去愛人,就成為仁德的具體行為規範。儒家提出的行為模式就是孔子倡導出的“忠恕”之道。南宋朱熹解釋說:“盡已之謂忠,推己之謂恕”。 就是說,對人應盡心儘力,奉獻自己的全部愛心;同時又設身處地的為他人着想,不苛求於人。 “忠”是積極一方,即自己所追求的、希望得到的東西,應當使別人也同樣得到;“恕”是消極一面,即當你的行為可能給他人帶來影響時,必須考慮它的後果是否能為他人接受。在海關的人際關係中,我們看到,是海關事業這一崇高的理想將我們這些原本不相識的個體組合成為有機的整體,善良友愛是我們共同的道德追求,發展提高又是我們嚮往的共同目標。我們該以什麼樣的方式來既恪守道德理念,又實現自身價值呢?孔子說:“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達而達人”、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小人反是”。“我為人人”的付出會營造出一個“人人為我”和諧氛圍,而集體與個人價值追求都會在其中實現最大化。同時,每個人都不希望在集體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即使捫心無愧,也懼“三人成虎”。在不和諧的人際關係中,背後非議是最大的詬病,正如常言所道“誰人背後無人說,哪個人前不說人。”那麼又該如何解決呢?孔子有句話是一劑良藥:“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

  當然,儒家思想中也存在諸多消極的東西,但只要我們取其精華,剔其糟粕,批判地繼承,那麼,這一中華民族的寶貴文化遺產就能在當代和諧人際關係的形成中發揮其應有導作用。

  二、誠信友愛──海關人際和諧的道德基礎

  誠信友愛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優良道德傳統,而且也是人類文明的共同財富和普遍價值。誠信友愛是社會和諧發展的內在要求。一個社會、一個集體要實現和諧發展,僅靠法律和制度規範是不夠的,必須藉助道德的力量。誠信友愛就是社會系統和人際關係運行中的紐帶和潤滑劑,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生活中的各種內耗和摩擦,減少社會生活的風險和代價,使社會的運作成本大大降低,從而實現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使社會、集體充滿生機與活力。在海關人際和諧的構建中,如果說海關是一個組織嚴密、功能齊全的系統,那麼,誠信友愛就是這個系統內部各個構件之間的紐帶或潤滑劑。沒有誠信,人際關係緊張,就不會有友愛;沒有友愛,就不會有和諧;沒有誠信友愛,和諧海關就無從談起。

  海關的人際和諧首先是一種誠信的人際關係,如果沒有誠信就沒有相互的合作,就沒有相互的團結,就不能形成海關人的普遍認同,自然也就沒有海關的人際和諧。和諧海關必須有海關人之間的認同與接納,其深層基礎就是相互的信任,人與人之間的不睦說到底就是信任的缺失。在海關的日常工作中,無論是關員之間、各部門之間、海關與管理相對人之間彼此相互聯繫的紐帶就是誠信,無信則不立,失去誠信,個人將被孤立,集體將變癱瘓,整個海關也只能成為死水一潭。只有以誠感人,以信當先,我們的事業才能夠充滿生機和活力。

  海關的人際和諧還應該是一種友愛的人際關係,是全體成員和睦相處的人際關係。以溫情取代冷漠,對他人存在的顧及,對人友善都是和諧人際的基本表現。我們提倡為人民服務,倡導寬容、謙讓、奉獻的公共道德,主動對他人奉獻愛心,關心他人的疾苦,在自己行為中表現出愛人、利他、自尊而又尊人的品德,努力在人與人之間建立起和睦友好和信任的關係。相反,如果我們的人際關係沒有平等、誠信、友愛等觀念作支撐,我們就會整日糾纏在控制與反控制的爭執中,情感上細小的裂痕就會化作一道道難以逾越的心靈鴻溝。

  三、和諧的海關人──海關人際和諧的前提要素

  海關的和諧總體上應包括三方面的和諧:一是人與制度的和諧;二是人與人的和諧;三是人與自身的和諧。其中人與自身的和諧又是上述兩種和諧的基礎和前提。因為人與制度的和諧主動性在人這邊,所以人自身的和諧是人與制度實現和諧的關鍵;同樣,有了人自身的和諧,人與人的和諧也就成了必然。所以人自身的和諧,即和諧海關人的培養應成為建設和諧海關的重要環節。

  海關人自身的和諧應主要由思想、品質和人格的和諧構成。一是思想和諧。思想和諧的主要表現在有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信仰不衝突,信念不動搖,能夠認識到客觀世界的物質第一性,運用歷史的、辯證的觀點去分析、對待客觀事物產生、存在與發展;能夠深刻領會“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有可持續發展的觀點;能夠理解貫徹新時期海關的工作方針,把握好“把關”與“服務”的平衡點。在思維方式上,看問題全面,不偏激,能考慮到各種可能的情況,能理性地處理遇到的問題,做事中允,和為貴,以雙贏為目的,而不是採取各種極端的辦法,害人又害已。二是品質和諧。品質和諧的核心是能否正確處理個人與他人與集體的關係。正確的原則應當是均衡,既要維護集體利益,又要顧及他人利益,還要照顧個人利益。因為大家對利益的追求都是平等的,所以,每一個人都應與別人一樣平等的看待自己的利益追求。個人利益固然重要,但必須首先考慮集體利益的整體性和全局性,應使自己的利益融入其中,並努力推動集體總體利益水平的提高,同時,還要注意照顧到他人的利益。“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別人得到的並非是自己失去的,應是平等均衡的基本原則。三是人格和諧。所謂人格和諧,就是人自身的靈與肉的和諧,也就是人的肉體追求與精神追求的平衡與協調。一方面,肉體是有限的,但對肉體的慾望卻常常呈現出無限的特徵;另一方面,精神是無限的,但對精神的追求境界並非總是表現為無限。這種有限與無限的不對稱,其結果往往造成一個人人格的分裂和精神的失常。合理的選擇應當是:用有限性去追求有限性,用無限性去追求無限性。應當看到,無論是人與自然的和諧,還是人與人的和諧以及人與自身的和諧,其基本要求都應體現對稱原則,即有限的供給必須對應有限的需求,無限的供給應對應無限的追求。對稱本身就是一種和諧的表現。在現實生活中,一方面,更多的人享受到越來越豐富的物質產品;另一方面,有許多人的精神卻顯的越來越空虛與貧乏。即物質的“實”與精神的“虛”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如何解決這一矛盾,關鍵是要堅持對稱原則。一是應當合理節制人的肉體慾望,應當將肉體慾望限制在有限的界境內;二是應大力豐富精神文化生活,應當用無限的精力去追求無限的精神享受。

  四、“和而不同”──海關人際和諧的顯著特徵

  “和而不同”出自《論語》。《論語》中說:“君子和而不同”。“和”指和睦相處、齊心協力做事。“不同”是說不盲從苟同,有自己的見解。合而不同就是既能齊心合力做事,又能有自己的獨立見解。

  世上萬事萬物,生生息息,都源自於“不同”。不同才能創造新物,不同事物共存才有新的發展。構成我們周圍的世界和所處的社會環境中的一切和諧,都是“不同”的統一體,都是“不同”着的雙方在一定條件下達到統一而出現的狀態。沒有“不同”的存在,離開“不同”的統一,自然界就不可能發展,人類也不可能進步。同樣,單位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個人也喪失了生存的空間。較長一個時期以來,我們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並不深刻,違背“和而不同”規律的情況時常發生。常常表現為強求一致、一律。討論問題、研究事項,總希望“意見一致”、“一致通過”,不喜歡有不同意見,不允許有不同聲音。事實表明,這種“求同”是唯心的形而上學的,一些領導幹部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的現象就是這樣出現的。

  正視“不同”,目的在於找出不諧音,協調平衡,以求達到和諧。和諧社會,並不是沒有矛盾。而恰恰在於有了矛盾能夠主動協調,及時化解,使不協調歸於協調,以實現共同發展。在工作中,存在不同的崗位,人本身存在着不同的特長、性格和經歷,只有充分認識這些不同,創造平等的機會,做到人盡其才,才能激發最大多數人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彌合因差異與不同產生的利益分歧與情感裂痕,實現真正的人際和諧。

  音律和諧,能彈奏出優美動人的樂章;機關和諧,會帶來政通人和、團結向上的生動局面。正如古語所言,上下同心,其利斷金。海關只有努力創造人際和諧、和睦相處、各盡其能、各得其所的良好環境,才能最廣泛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滿懷一腔志,擰成一股繩,不斷開拓我們共同事業的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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