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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指導、督促做好人大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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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指導、督促做好人大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 標籤:給教師的建議 我要做好孩子 三個代表 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認真督辦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是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幾年來,我區人大常委會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淺談幾點想法,與大家共勉。

  一、實踐體會

  (一)加強指導,着力提高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質量人大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行使民主權利的一條重要途徑是通過大會或閉會期間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方式進行的。這些建議質量的高低,既影響着辦理效果,也影響着代表執行職務的嚴肅性和有效性。因此,辦理好代表建議的前提,應該是着力提高建議的質量。而人大常委會做好指導工作,是提高代表建議質量的重要保證。

  幾年來,區人大常委會一是定期向代表寄發學習資料、舉辦培訓、以代表小組為單位組織學習等方式,努力提高代表的綜合素質,增強代表意識,不斷提高代表履行職務的能力;根據工作計劃,組織區人大代表深入實地視察檢查、進行專題調研,開展行風評議以及接訪群眾等活動,並邀請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參加;組織區人大代表二百多人次旁聽區法院庭審和區檢察院的聽證會,並進行庭審評議,不斷拓寬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努力使代表提出的建議更具有準確性和可行性。二是在每屆人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前,常委會就專門印發《關於代表提出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注意事項》到每一位代表手中,對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的範圍、內容、格式規範等作出說明。同時發出書面通知,要求代表圍繞大會議題,回到選區,傾聽選民的呼聲,對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視察活動,搜集素材,做好撰寫議案、建議的準備工作。並把常委會印發的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專用紙寄送到代表手中,提前做好議案、建議的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三是在人代會期間,常委會組織力量在做好議案、建議的登記、分類、整理和確定承辦單位等工作的同時,對徵集的議案、建議認真把關,對不符合一事一議的建議與代表討論協商,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拆分成兩個或幾個建議;對個別有悖現行政策和法律的建議,則及時指出,耐心勸導代表修改或撤回,從而保證了代表議案、建議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為辦理工作掃清前期障礙。

  (二)規範辦理程序,完善辦理制度

  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法律規定嚴和工作要求高的經常性工作,要提高辦理質量,就要克服辦理過程中的隨意性。

  區人大常委會在徵求人大代表意見、總結歷年辦理經驗的基礎上,着手規範辦理程序,逐步健全和完善代表建議辦理制度,促進辦理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制度化。一是嚴格規範辦理程序。完善辦理工作流程即接辦、登記、分解、回執、督辦、把關、答覆等,環環緊扣,使之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和科學的循環,促使辦理程序規範化、制度化;二是嚴格規範答覆格式。答覆時遵循“三把關”(即:辦理答覆材料須經承辦單位經辦人員、分管領導和分管區領導審核把關、簽名),方可按規範行文;三是嚴格規定辦復期限。要求承辦單位在法定3個月期限內辦理完畢並答覆代表,對不滿意件堅決執行重新辦理制度,辦理期限為一個月;四是強化工作責任制。要求承辦單位領導親自把關,親自抓落實,特別是一些辦理任務較重的單位,如建設局、教育局等部門,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管、指定專人跟蹤辦”的辦理機制,形成各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的局面;五是嚴把督查關。從抓好“二率”(解決率、滿意率)入手,採取電話催辦、組織檢查等措施,了解辦理進度,狠抓辦理質量,提高辦理效率。

  (三)加大督辦力度,提高解決率和滿意率

  提高辦理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其根本在於能否及時採納代表的建議,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區人大常委會要求各承辦單位在辦理工作中,強化“精品意識”,把代表滿意不滿意作為衡量辦理工作質量的準繩,注重提高解決率和滿意率,力求堅持“三個原則”:1、凡是有條件辦到的,抓緊組織實施。如針對陳開通代表提出的關於對企業和各種科技管理人才的戶籍落戶和為子女入學提供保證的建議,我區進一步放寬了科技人才戶口遷入江南新區的條件,即在江南新區企事業單位工作的管理人員、技術骨幹,有學歷證明(大學或中級職稱以上),均可辦理戶口遷入,其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又如針對代表提出的關於專項整治美食街,重塑專業一條街的窗口形象的建議,區城監大隊及時協同有關單位、部門對美食街的市容市貌進行整治,共強制拆除違章搭蓋33戶,面積143平方米,拆除不規範廣告牌8塊,糾正、制止佔道經營行為158起,經過整治的美食街環境得到較大的改觀;2、對因條件限制,近期不能辦理的,先予以採納,爭取納入今後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如:針對吳乃明代表提出的《對*鯉城區人民政府關於農村學布局調整的實施意見》的幾點修改建議,區政府組織人員調研,對江南、浮橋片區學校重新進行規劃,制定《江南新區教育發展規劃》,擬在江南新區新建達標中學、達標小學及達標幼兒園各一所,並將現有26所小學按城區學校布局調整合併成16所,通過整合使學生享受優質教育資源。學校布局調整合併方案將作進一步論證后實施;3、對因涉及人事、機構、財政體制等問題或超越本級政府職權範圍,確實難以實施的建議,要實事求是地正確運用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予以耐心解釋,明確答覆。對代表不滿意的答覆件,嚴格按規定退回重辦,力求取得代表的理解和諒解。如杜翠瓊代表提出的關於加強縣後街(附屬二院後門路段)車輛管理的建議,因該路段的交通堵塞問題未能及時有效地解決,要求區政府退回原承辦單位重新辦理。

  同時,區人大常委會加強了對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跟蹤監督。通過調查、視察、檢查、聽取區政府一年一度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報告等形式,加大督辦力度,確保代表建議落到實處。如針對黃國強等十二位代表提出的“關於要求區政府分期分批建設鎮、街道老年人活動中心和村、居老年人體育活動場地”的議案,區人大常委會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提議案的人大代表先後三次深入鎮、街道視察檢查議案的辦理情況,並安排了兩次常委會會議專門聽取區政府辦理工作情況的彙報,終於使這件歷時三年的議案的辦理工作圓滿完成。

  二、存在問題

  幾年來,我區人大常委會在督促辦理代表建議工作中雖然積累了一些經驗,但從每年的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檢查情況來看,仍然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有的承辦單位職能有限。對代表提出的一些用地、規劃問題,都涉及到市相關職能部門(市房管局、市公用事業局等),如多數代表反映的筍浯溪兩側架設路燈的問題,職能部門為市政公用事業局;鎮撫巷排水排污系統的改造問題,究其原因該轄區地勢低,要等中山路步行街改造后才可進行;二是有的承辦單位片面追求答覆率,出現重答覆、輕落實的現象,聯繫、走訪徵詢代表的意見不夠主動,“兩見面、三結合”活動開展不夠,出現敷衍應付、相互推逶現象等。如:對辦理工作徵求代表意見工作不習慣、不主動,年度徵求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反饋表回收率不高,有時僅佔30,但它從某一側面也反映了,代表對辦理工作有不滿意的一面,認為“年年提、年年無解決問題、提也無用”,因此拒不填寫反饋意見表。可是,我們每年在發給承辦單位的《辦理工作須知》中又可看到這樣一條規定:“建議領銜人15日內未反饋的,對承辦單位的答覆意見視同滿意”,似乎有助承辦單位不積極回收建議辦理情況反饋表之嫌;三是辦理工作“前松后緊”的現象依然存在。有的承辦單位接受辦理任務后遲遲不行動、不抓緊落實,辦理期限快到時才倉促擬文應付答覆代表,如去年在三個月的辦理期限中,最後一個月答覆的佔了75,因此出現答覆文稿不規範、措辭生硬、內容過於簡單化等問題。

  三、思考與對策

  針對以上影響辦理工作的幾個問題,我們認為,要注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進一步提高對代表建議辦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關鍵要在落實上下功夫。各承辦單位要從實踐“三個代表”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辦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提高政治責任意識,把代表建議辦理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各項工作中去,努力使辦理工作做到:與經濟社會發展結合起來,與為民辦實事結合起來,與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結合起來。要始終把代表滿意不滿意、落實到位不到位作為衡量辦理工作的唯一標準。一是要明確責任抓落實。要從布置任務、落實措施,督促檢查和審核答覆實行層層把關,努力做到領導責任落實,承辦任務落實,辦理期限落實,辦理要求落實,辦理質量落實。二是要突出重點求落實。要在保證所答覆的代表意見全面落實的基礎上,選擇一兩件代表反映強烈、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老大難”問題,作為每年辦理工作的重點,認真加以落實,提高代表的滿意率。如2002年針對封國榮等十二位代表提出的關於背街小巷照明路燈電費支出的建議,區政府安排了16.872萬元用於路燈的管養,同時將小街巷路燈改造列入了為民辦實事項目,得到代表和群眾的充分肯定。同時要注重抓好四個環節,即抓好調查研究、提出對策措施、強化督促落實、保證答覆滿意率,做到辦理一件,落實一件,代表滿意一件。

  第二、密切與提建議代表的聯繫,提高辦理質量。一是繼續完善“兩見面、三結合”制度。辦理前,各承辦單位應事先走訪代表,了解代表提出建議的意圖和對承辦單位的具體要求;辦理中,要及時向代表彙報辦理過程和進度,讓代表了解辦理實況,徵詢代表意見,共商辦理措施,增強辦理工作透明度;辦理后,認真徵求代表的答覆意見。可以把承辦單位與代表的見面率達到100,作為考核建議辦理質量的一個硬指標。同時,針對以往出現的辦理答覆、徵求意見反饋表回收率不高,難以客觀衡量承辦單位辦理實績的問題,將“反饋表”回收率作為考核承辦單位辦理實績的另一項硬指標,注意督促承辦單位上門收取或預約返回等措施,力爭回收率達到95以上,並且對《辦理工作須知》中的有關條文作出修改;二是認真做好與代表的溝通工作,尤其是對一些超越辦理權限、政策性強和涉及面廣,或因政策、資金等客觀條件限制暫時不能解決的建議,更要加強與代表的溝通和聯繫,解惑釋疑,採取多種形式,共同探討解決問題的辦法,同時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爭取上級有關部門支持,協助解決。

  第三、加強跟蹤檢查監督,力促提高辦理實效。一是“一府兩院”要加強與承辦單位的聯繫,互相溝通情況,深入各承辦單位了解和檢查辦理工作的進度和質量,幫助有關單位及時研究解決建議辦理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可以通過建立檢查評比制度,有針對性地查找辦理工作中的問題,並及時予以督促糾正,防止辦理後期的倉促應付,促進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順利進行;對已經辦結、落實的建議要抓緊採取措施,建章立制,加強管理,防止出現反彈,切實鞏固辦復成果。二是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建議辦理工作的跟蹤監督,通過視察檢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地聽取各承辦單位辦理工作情況的彙報,督促辦理進度,必要時可對督辦情況進行通報,責成承辦單位向人大常委會彙報,重新辦理,真正把代表建議和批評意見落到實處,切實解決實際問題。同時可把各承辦單位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情況作為述職評議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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