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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第一要務”與反腐敗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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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第一要務”與反腐敗的關係 標籤:反腐倡廉 開學第一課 守住第一次 新春第一課

    新形勢下的紀檢監察工作,必須認清發展與反腐敗的關係,強化服務“第一要務”意識,為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證。

  一、服務“第一要務”,必須真正樹立發展是主題的思想

  我們黨要承擔起推動中國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歷史使命,必須始終緊緊抓住發展這個主題,各項工作都要緊密圍繞這個中心來進行,紀檢監察工作作為黨的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時刻把反腐倡廉放到發展這個主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之中去思考。江澤民同志曾明確指出:“反腐敗是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的必然要求,是集中力量把經濟建設搞上去的重要保證。”從這種意義上講,反腐敗是經濟發展的強力助推器。在環境上,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在經濟上直接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擾亂資源的合理配置,帶來經濟利益的惡性衝突和經濟秩序的混亂,阻礙了改革的深入和生產力的發展;在政治上,它極大地損害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破壞國家政治和法制的統一,破壞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在思想上,它助長了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腐朽思想,敗壞風氣,極大地危害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損傷了廣大黨員幹部搞經濟發展的積極性。實踐證明,創造好的經濟發展環境是紀檢監察工作和經濟工作的最佳結合點,是紀檢監察工作服務經濟建設的一種富有成效的方式。多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從預防和剷除滋生腐敗土壤着眼,建立抓源治本等措施着手,從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着力,主動深入到經濟建設第一線,參與重大經濟活動,在參與中服務,在參與中監督,自覺圍繞中心工作反腐敗,為各地創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積極發揮職能作用。為此,紀檢監察機關無論是工作內容的確定、工作重點的把握,還是工作方式、方法的運用,都要把反腐敗工作與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始終堅持為“第一要務”服務,就能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工作水平和成效。

  二、服務“第一要務”,必須努力創造良好的發展軟環境

  一是要緊緊圍繞經濟建設中心,優化發展環境。要通過深入到經濟建設的主戰場去發現問題、揭露問題,致力於排除制約、干擾發展的各種消極因素,積極查辦案件、開展專項治理、嚴格執法監察,打擊破壞改革、阻礙生產力發展的腐敗行為,維護良好的經濟秩序;通過民主評議行風,完善公開辦事制度,促進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促使其轉變職能,規範執法行為,悉心營造經濟發展的寬鬆環境。要重點在改善政府服務、完善市場機制、提高環境競爭力方面下功夫,使紀檢監察工作與經濟工作、政府工作和改革開放實踐有機結合起來,着力解決在黨風政風方面嚴重影響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二是要主動參與重大經濟活動,積極發揮監督作用。實踐告訴我們,工程建設、土地出租批租、房地產開發、金融、證券等資金高密集領域,往往是案件多發領域。因此,對一些重大建設項目招投標和工程建設、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國有企業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重要經濟活動,紀檢監察機關應主動參與,提前介入,由事後查處變為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監督,由“滅火”變為“防火”,儘力避免“修起一條路,倒下一批人”、“工程上馬,幹部下馬”等悲劇發生。要繼續在這方面努力探索實踐,逐步拓寬工作領域,使紀檢監察工作進入經濟建設的主戰場和最前沿,直接為經濟發展服務。三是要繼續深化“三項制度”改革,不斷清除影響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現階段我國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深層次原因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由於新舊體制的轉換,體制、機制和管理制度上還存在許多空隙和無序狀態,為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機會。二是權力運行過程還缺乏嚴格的規範,監督管理體制、機制仍不夠完善,特別是“事權、財權、人權”的運行不規範,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容易產生腐敗現象。因此,要從體制、機制、制度和管理入手,圍繞權力制約、行為規範、資金監控等問題,改革現有的體制機制制度,從深層次上消除滋生腐敗現象的條件。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按照“經濟調節、市場管理、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政府職能定位,繼續大幅度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抓好各級行政執法管理權的合理分解設置與規範實施,促進機關廉政效能建設。在財政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加快推進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等制度建設,抓好會計集中核算、落實“收支兩條線”、推行政府採購等工作,切實管好財政資金。在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實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工作的管理、監督,重點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積極推行民主推薦、競爭上崗 、公開選拔、考察預告、任前公示、集體表決、交流輪崗、述職評議、廉政監察等一系列新的制度,推行重大事項報告、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制度,確保選好人、用好人、管好人,為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三、服務“第一要務”,必須加大查辦違法違紀案件的力度

  在此應有三點認識:一是反腐敗是促進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從近幾年查處腐敗案件上看,哪些單位存在嚴重的腐敗現象,就會影響和抑制群眾積極性的發揮,進而也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甚至因腐敗使一個企業或單位倒閉破產也不乏其例。加大查處腐敗案件,順乎民心,合乎民意,有利於排除阻礙經濟發展不利因素的困擾,理順群眾情緒,緩解社會矛盾,調動和發揮廣大勞動者幹事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推動經濟的發展。遼寧“慕馬案”之查處帶來的經濟效應是瀋陽市僅土地出讓金比上年增加了15個億。廈門“遠華案”查處后,海關稅收比前一年增加了60個億。二是反腐敗是完善經濟體制的重要保證。體制轉換過程可能成為腐敗現象的易發、多發期。江澤民同志曾經指出:“在商品經濟開始趨於活躍,而行政行為、市場行為尚未通過法制形式嚴密規範的時候,權力和金錢交易等腐敗行為最容易滋長蔓延。”反腐敗是深化改革、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和重要保證。為此,必須加大查處力度,在轉制還不完善的情況下,集中力量糾正違法違紀行為,保障現有體制的相對健全。三是反腐敗是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的有效舉措。隨着經濟全球化的不斷加快和國內外競爭的日益加劇,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已成為新一輪搶佔發展先機的第一競爭點,而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大力整頓經濟發展秩序。如果一個地區,執法部門隨意執法,大搞權錢交易,這樣的環境,還有哪些商戶前來投資,勢必被市場經濟無情拋棄,發展經濟也就無從談起。同時,在查案中我們也要處理好幾個關係:既要着力於案件的突破,又要綜合考慮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既要看業務工作成果,又要看是否為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是否為促進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既要堅決保護廣大黨員、幹部改革創新的積極性,又要嚴肅查處嚴重干擾破壞改革開放的違法違紀案件;既要堅持獨立辦案,又要積極爭取在黨委領導下的各執法執紀部門的通力合作,拓寬案源渠道、突破違紀案件;既要樹立反腐敗持久作戰的思想,又是積極主動地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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