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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六個必須構成和諧社會通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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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六個必須構成和諧社會通盤方案 標籤:和諧社會 三中全會 五中全會 會議精神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六個必須”通盤方案 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25日的政治局會議提出了“六個必須”,葉篤初認為,這六個方面構成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通盤方案。

  這“六個必須”依次為:

  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必須切實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轉變增長方式,提高發展質量,切實把經濟社會發展轉入科學發展的軌道;

  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適應社會發展要求,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和創新,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建立健全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體制機制;

  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逐步形成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必須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以改革促進和諧、以發展鞏固和諧、以穩定保障和諧,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必須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維護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形成促進社會和諧的強大合力。

  葉篤初說,作為通盤方案的“六個必須”並非簡單的並列關係,而是互相銜接、交錯的。“以人為本”是根本立足點和出發點,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最高原則;科學發展觀則是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一條紅線;其他四個方面,涉及到發展、改革、穩定、執政等各個方面。

  以往經驗集大成

  在“六個必須”等極為原則性的表述中,有不少新內容,如“以改革促進和諧、以發展鞏固和諧、以穩定保障和諧”等。葉篤初說,這是對以往理論和實踐經驗的新的總結。

  葉篤初表示,自十六大提出“社會更加和諧”,尤其是自十六屆四全會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兩年來,我們黨在這方面的認識上逐漸深化,理論更加成熟,經驗更加充實,機制體制也趨於完備。“‘六個必須’這個通盤方案本身就是對以往研究、探索中的新概括。”葉篤初說。

  在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中,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五個方面的內容,如全面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係,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等。

  在2005年2月的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中,中央又在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兩方面提出了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戰略性的九大課題。成為後來幾年理論、政策、工作研究的提要,也為即將到來的六中全會作了準備參考。

  葉篤初稱,這兩年中,對於社會情況的調查研究沒有停止,解決群眾實際利益問題沒有中斷,健全完善社會管理機制沒有放鬆。正是在以往實踐、理論的基礎上,中央總結出“六個必須”,涵蓋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方方面面。

  中央還曾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新的重大課題,很多問題還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探索。

  葉篤初表示,六中全會儘管是一次集大成的歷史性會議,但仍然不能設想畢其功於一役。像經濟改革、精神文明建設,都是經歷了兩次中央全會的推動。對當前中國建設和諧社會的一些問題,同樣還要經過一個長期的認識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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