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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

手機:M版  分類:公眾演講  編輯:小景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 標籤:奧巴馬開學演講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一)

  中國有句古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那麼,這規矩是什麼呢?這規矩就是規章制度,這規矩就是法律、法規。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而法制社會就要求人們必須知法、守法,正如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作為一名高校輔導員,要教育、引導學生,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法制教育是不可缺少的環節”,所以,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不僅僅是作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對輔導員工作的基本要求。

  增強法制觀念,是必要的。鄧小平同志在1986年就曾經指出,要在全體人民中樹立法制觀念,並且強調“加強法制重要的是要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作為教育工作者,我們擔負著教書育人的神聖使命,增強自身的法制觀念,同樣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嚴峻的課題。

  《今日說法》有一期欄目題目是“冰凍的花季”,講的是因為一名體育老師的疏忽大意,將花季的少女介紹給一位自稱是某某知名中學挑選“體育特長生”的老師,讓這位冒牌老師帶走了多名女學生,案發後,這名體育老師才明白,冒牌老師是打着招生的旗號從事引誘介紹賣淫的違法犯罪活動,同樣的事情在當地三所中學發生,時間長達1年之久。這個案例中,犯罪人當然受到了法律的嚴懲,對於這名體育老師,從表面上看,她是疏忽大意,但究其根本原因,還是由於她的法制觀念淡薄,心中無法,面對外校的招生人員,未核實對方身份,就將學生介紹出去,學生基於對老師的信任,陷入了罪惡的泥潭。而且從案例中看,三所中學都發生這種不幸的事情,可見,法制觀念淡薄的現象,存在一定的普遍性。所以,育人者法制觀念淡薄,是可怕的,加強法制觀念,要從教育抓起。

  楊柳隨春發新綠,法治春風遍神州。要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就要有法律的信仰。人一生下來就開始受法律的保護,享受法律給予的權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動是自由的。但超過這個船的底線,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複名譽,使我們受到關懷和愛護;法律是嚴厲的,超過他的範圍所作的事是不允許的,凡是社會主義道德所譴責的行為,他絲毫不留情的予以嚴厲的懲罰。法律無處不在,只有增強法制觀念,學法、守法,才能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育人者具備了這樣的信仰,才能將這種信仰貫穿在教育中,將“法”根植於廣大的青少年心中。

  有規矩才成方圓,有法律的保障才會有和諧的校園。法律是無情的,但學校仍會以“教育為目的”,懲罰只是手段。如果在學校這樣一個特殊的環境內,僅僅以無情的法律生硬地對待誤入迷途的學生,也不能達到教育為主的目的。在增強法制觀念的同時,還要用育人者的愛去引導學生。有這樣一件事情,前不久,我的一個學生領取1200元的助學金后存入銀行卡,后銀行卡被盜、卡內1500多元分三次被取出,被盜學生與我聯繫后,我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偷盜的學生很可能會因一時的貪慾而付出沉重的代價。因案情簡單,嫌疑人明顯,我立即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學生進行了相關法制教育,給出一定的時間,給予悔過自新的機會,錢很快就回到了被盜學生手裡。事後,又對與此事相關的學生進行了深刻的教育工作。這件事情也讓我對“法”的教育和學生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在校園裡,還有很多典型的案例,可以說,法無處不在,要將法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同時把這樣的法制意識傳遞給學生。用“法”來約束行為,用愛來感染學生;“以人為本”創建和諧校園,只要法在心中,行在法中,以愛為橋樑,用心溝通,讓法,與愛同行,我堅信:

  我們的校園一定會更加溫馨和諧;我們的師生一定會更加團結向上;我們的事業一定會更加燦爛輝煌。“法律在我心中”讓我們共同譜寫一曲和諧校園之歌!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二)

  評委老師們,你們好:

  我是來自東河鄉中學的學生XXX,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們是正在成長的少年學生,一方面,我們要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另一方面,我們還要學會做人。這就要求我們,既要修養品德做個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學習法律常識,做一個能用法律約束自己行為,並知道用法律維護我們自己合法權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應該在每一個青少年學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着良心說假話,閉着眼睛唱高調,我就說:其實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實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關鍵還是要看執法人的心思。執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張正義?可能嗎?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執法者的拿手絕活呀。

  而執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這關鍵取決於社會的世風和官場的腐敗程度。在中國,腐敗已是那麼廣泛而深入,人與人之間的金錢關係已經形成,權錢交易的潛規則正如火如荼,阿諛奉承見利忘義的世風正在盛行。司法公正這堅守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腐敗所攻陷,法內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離帶”存在?犯罪嫌疑人與公、檢、法、鑒定機構,串通一氣逃避制裁的現象,雖還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見不怪了?

  法律,只是個約束普通弱民用的。對於錢權階層,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勞教所或監獄去了解一下,被關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關押服刑的貪官污吏是不是這裡的“遠來稀客”?至於錢權階層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為他們已引發了洶湧的民憤,引起強烈社會反響,而官方為了維穩不得不做出的一點表演秀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於官場內部內訌傾軋的需要而引發的借法律除政敵的一種現象。錢能通神,錢權影響力+公檢法及司法鑒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勢利和道德淪喪,足以使他錢權階層能逍遙法外,而繼續變本加厲地為害一方。

  有人說我也太偏激了,那麼,你們捫心自問,我到底是說了真話還是說了假話。

  有越來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們本想着用法律來維護正義,可他們卻遇到了釣魚執法,扯皮辦公,官員口大的現實,他們本想着用法律來維護公平,可他們卻耗盡了家資、心力交瘁、最終還是舉告無門、不了了之。終於,他們已逐漸從夢境中醒來。現在,有冤不去訴,打掉牙齒自己吞吃的現象越來越多,因為他們已經看透世事:寧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訪。這個現象的出現,是誰的悲哀?

  胡總書記一再指示:中國是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以人為本,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系。

  然而,在人治的社會裡,面對腐敗的法官(包括官員):“你跟他講法律,他就跟你講政治;你跟他講政治,他就跟你講權力;你跟他講權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講”法律。結果判你流氓罪,是鐵案。當權大於法時,法律作為工具通常就是這樣被操弄的。”執法者犯法是執法,被害者維權是犯法。這就是最終結果。

  其實,我本想違心地說些好聽的假話,去迎合別人的滿意。

  可是我們可以現在麻木,當他們侵吞國有資產而變賣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這沒有涉及到我的利益;當他們侵害家長利益而教育亂收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家的孩子都小;當他們任意開出天價醫藥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們一家都很健康;當他們勾結開發商任意抬高房價、惡意拆遷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有住房、不會有被拆遷的危險。

  但現在,當司法不公侵害到我個人頭上的時候,還會有人來為我說話嗎?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三)

  評委老師們,你們好:

  我是來自東河鄉中學的學生XXX,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們是正在成長的少年學生,一方面,我們要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另一方面,我們還要學會做人。這就要求我們,既要修養品德做個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學習法律常識,做一個能用法律約束自己行為,並知道用法律維護我們自己合法權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應該在每一個青少年學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着良心說假話,閉着眼睛唱高調,我就說:其實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實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關鍵還是要看執法人的心思。執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張正義?可能嗎?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執法者的拿手絕活呀。

  而執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這關鍵取決於社會的世風和guānchǎng的腐-敗程度。在中國,腐-敗已是那麼廣泛而深入,人與人之間的金錢關係已經形成,權錢交易的潛規則正如火如荼,阿諛奉承見利忘義的世風正在盛行。司法公正這堅守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腐-敗所攻陷,法內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離帶”存在?犯罪嫌疑人與公、檢、法、鑒定機構,串通一氣逃避制裁的現象,雖還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見不怪了?

  法律,只是個約束普通弱民用的。對於錢權階層,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勞教所或監獄去了解一下,被關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關押服刑的貪官污吏是不是這裡的“遠來稀客”?至於錢權階層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為他們已引發了洶湧的民憤,引起強烈社會反響,而官方為了維穩不得不做出的一點表演秀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於官場內部內訌傾軋的需要而引發的借法律除政敵的一種現象。錢能通神,錢權影響力+公檢法及司法鑒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勢利和道德淪喪,足以使他錢權階層能逍遙法外,而繼續變本加厲地為害一方。

  有人說我也太偏激了,那麼,你們捫心自問,我到底是說了真話還是說了假話。

  有越來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們本想着用法律來維護正義,可他們卻遇到了釣魚執法,扯皮辦公,官員口大的現實,他們本想着用法律來維護公平,可他們卻耗盡了家資、心力交瘁、最終還是舉告無門、不了了之。終於,他們已逐漸從夢境中醒來。現在,有冤不去訴,打掉牙齒自己吞吃的現象越來越多,因為他們已經看透世事:寧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訪。這個現象的出現,是誰的悲哀?

  胡-總-書-記一再指示:中國是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以人為本,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系。

  然而,在人治的社會裡,面對腐-敗的法官(包括官員):“你跟他講-法律,他就跟你講政治;你跟他講政治,他就跟你講權力;你跟他講權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講”法律。結果判你流氓罪,是鐵案。當權大於法時,法律作為工具通常就是這樣被操弄的。”執法者犯法是執法,被害者維權是犯法。這就是最終結果。

  其實,我本想違心地說些好聽的假話,去迎合別人的滿意。可是我們可以現在麻木,當他們侵吞國有資產而變賣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這沒有涉及到我的利益;當他們侵害家長利益而教育亂收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家的孩子都小;當他們任意開出天價醫藥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們一家都很健康;當他們勾結開發商任意抬高房價、惡意拆遷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有住房、不會有被拆遷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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