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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執法警示日"講話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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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執法警示日"講話稿 標籤:講話稿 行政執法培訓

  "12.13執法警示日"講話稿

  同志們: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將12月13日確定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今天,是第二個國家公祭日。

  2015年1月1日,××市公安局召開全局民警大會,深刻汲取"12·13"案件教訓,將每年12月13日定為全局"執法警示日".今天,是××市公安局第一個執法警示日。

  這兩個紀念日的重合,具有特殊的意義。

  同志們,今天,作為首個執法警示日,把大家在百忙中召集至此,我是做了認真考慮的。今天不講 套話,不講官話,只抓要害。

  "12.13"案轉眼已經一周年,雖然目前案子還沒判決,但老百姓的心裡是有桿秤的。這期間,我把自己的感受簡單概括為三句話:教訓是慘痛的、認識是深刻的,問題也是棘手的。

  另外,首個紀念日怎麼來開,講些什麼,做些什麼,這是個問題。畢竟,我們在前面的路子上,犯了一些主觀方面的錯誤,聽到了一些反對的聲音,當然,犯一些錯誤並不可怕,關鍵是我們怎麼來面對。我希望,借今天這個機會能在此做一下澄清,也在此歡迎全國的同仁和媒體朋友們給予必要的支持和監督。

  下面我着重講五個方面的問題:

  一、深刻總結、全面剖析"12·13"案件發生后,我們的表態是否踐行法治社會的根本宗旨。現在看來有些方面顯然是不合時宜的,那麼,不當的地方要作為反面典型教材,這一點要大張旗鼓的拿出來反省,時刻不忘慘痛教訓,時刻不忘公平、正義的價值準則,時刻不忘基層民警根本利益。

  二、在應對"12·13"案件中暴露出的班子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不論涉及哪一級、涉及什麼人,都要嚴肅處理,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三、以"互聯網自媒體、傳統媒體"為抓手,排查一批嚴重侵害民警合法權益、罔顧事實真相強姦民警意志的有影響案件,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清除做出錯誤且草率決定的害群之馬。要把好領導"入口關",堅決防止帶"帽"上崗、帶"條"上崗。特別是要深入踐行"三嚴三實"理念,按照"誰指示、誰命令、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貫徹落實領導首問負責制。

  四要恪守為民情懷。今後,誰侵害基層民警的正當利益,誰透支了社會的公信力,給公權力抹黑,敗壞公安在社會上的形象,就摘掉誰的帽子,砸掉誰的飯碗,這個,領導要帶頭反思,勇於自我批評,發現自己的問題。

  五要把警紀警規作為不可逾越的紅線,凡是不懂業務不明大義不與時俱進瞎指揮的,一律依法依紀依規處理。

  我的講話就是這些,最後還要補充一點的是,上述五點意見,是與××院長和××書記溝通后取得的共識,希望大家在下發后,勇於揭發、敢於監督,使這個執法警示日真正起到打擊一批、懲治一批、警示一批的作用。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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