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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競爭導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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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競爭導論(下) 標籤:職位競爭

     第三部分 中國政治競爭的歷史考察

  亞里士多德指出:“對政治或其他各問題,追溯其原始而明白其發生的端緒,我們就可獲得最明朗的認識。” 20世紀的中國政治史,是競爭性民主政治在中國興衰沉浮的歷史。重新掀開這過去的一頁,總結其成敗之原因,客觀評價其歷史作用,對於我們把握近代中國政治發展的具體過程,推動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民初多黨競爭政治及其失敗

  勃發於清末民初的競爭性政黨政治,以其比較徹底地結束傳統政治結構,推進國內民主化的歷史指向和基本內涵,客觀地構成了我國近現代政治發展過程的啟始與發端。同以後的政黨活動相比,它的特殊之處並不在於是第一次,而首先是在於頗有些結社自由,合法反對、公平競爭等色彩,其外在形式十分接近於西方式的競爭性政黨政治模式。如果說中國也曾有過形式上的競爭性政黨政治的話,那麼最為接近者即為這一時期的政黨活動了。

  (一)兩黨制理想與多黨競爭的浮現

  伴隨着鴉片與炮火,以競爭為本位的西方近代政治價值觀念體系大量傳入中國,對中國各階層有識之士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在政黨與政黨制度方面,同樣沒有例外,早在《清議報》時期,梁啟超等人即明確認為,“文明之國,但聞有無國之黨,不聞有無黨之國”;“天下不能一日而無政,則天下不能一日之無黨”。 到《新民日報》時期,梁啟超不僅對歐美及日本的政黨活動着意介紹,更屢次撰文,闡發兩黨政治的理論。梁啟超認為,兩黨政治有一系列優點:(1)兩黨政治通過朝野兩黨的競爭,能協調國會與政府間的關係從而使政府行之有力;(2)能代表民意並使國會與內閣受到國民的監督;(3)能選拔優秀人才建立起有能力的政府;(4)能促使內閣自我改進政策和缺點,從而處於健康狀態。因政治無絕對之美,兩黨政治雖有不足,但相對其他政術仍最為優越。 張謇、黎元洪以至康有為等其他改良主義黨派領袖亦一致贊成兩黨政治,認為應以英美為師,“國宜有兩黨”,“政黨合例,以兩大黨對峙為原則”。 以上表明,建立兩黨形式的西方競爭性政治制度,成為各改良派政黨及其領袖的政治共識。

  革命黨人孫中山、宋教仁等亦主張兩黨政治。宋教仁在起草國民黨宣言時即明確表示一國只宜兩大政黨對峙,政黨政治最好的運作方式是兩黨競爭,“進而組織政府,則成志同道合之政黨內閣,以其所信之政見,舉而措之裕如,退而在野,則使他黨執政,而處於監督之地,相摩相盪,而政治乃日有向上之機”。 孫中山也強調了朝野兩黨並存的必要性,“國民見在位黨之政策不利於國家,必思有以改弦更張,因而贊成在野黨之政策者必居多數。在野黨得多數國民之信仰,即可起而代握政權,變而為在位黨。蓋一黨之精神才力,必有缺乏之時;而世界狀態,變遷無常,不能以一種政策永久不便,必須兩黨在位在野互相替代,國家之政治方能日有進步。” 因此,革命黨人亦提出了建立兩大政黨對峙體系的主張。

  1912年3月,孫中山以臨時大總統名義頒布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約法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這體現了民主憲政國家主權在民的原則。袁世凱上台後,於8月宣布了臨時參議院通過的《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參議院議員選舉法》和《眾議院議員選舉法》等法規。《國會組織法》規定國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參議院議員274名,分別由各省議會選舉各10名,蒙古、西藏、青海、中央學會及華僑的選舉會共選54名組成;眾議院議員596名,按每80萬人口產生一名議員的原則由各省及地區選舉產生;兩院共同行使立法權;各院有2/3議員出席方能議事;到會議員3/4通過的議案方能成立。《選舉法》規定採用“限制選舉制”,主要的內容大致是:凡年滿21歲的男子,在選區內居住2年以上,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有眾議員及省議員的選舉權,這些條件是:(1)每年納直接稅2元以上;(2)有500元以上的不動產;(3)小學以上畢業;(4)具有小學以上文化水平。而取得眾議員及參議員當選資格者年齡要分別在25歲及30歲以上。眾議院議員的選舉分初選及複選兩階段進行;初選以每縣為各選區,複選由若干初選區組成;先在初選區內按應選議員名額之一定比例選出“初選當選人”若干,再集中“初選當選人”於複選區進行選舉,分別產生眾議員及省議員。參議員則由省議會主要在省議員中選出。不難看出,選舉法有很大局限性,如占人口一半的婦女被剝奪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財產限制則把許多貧苦民眾拒於政治生活的大門之外。然而,占人口近10%的登記選民被視為享有政治權利,參加選舉,這畢竟是破天荒第一次,多少反映了辛亥革命的民主精神。

  選舉法公布后,各政黨即掀起了競選浪潮。宋教仁對國民黨人士說:“我們要停止一切運動,來專註於選舉運動”。“要在國會裡頭,獲得過半數以上的議席,進而在朝,就可以組成一黨的責任內閣;退而在野,也可以嚴密地監督政府,使它有所憚而不敢妄為;應該為的,也使它有所憚而不敢不為”。 這期間,國民黨的一切工作均圍繞競選來進行,規定發展黨員以有選舉權為標準,多得一個黨員就多得一張選票,甚至多獲一個議席,政治上更有力量。組織上,除本部設選舉科外,要求分部亦設機構,在複選區投票地開展競選活動。宋教仁為此南下各省布置競選工作。共和黨向黨員發出《選舉須知》等材料,說選舉之成敗不僅是全黨的問題,而且是全國的命運問題,要求黨員“爭做議員”,選舉時不棄權、不投別黨的票和不投空票。統一黨為競選而耗巨資突擊發展黨員,說“無論用何項手段”,都以不讓國民黨獲勝為原則;要河南都督為選舉“照撥”經費,“或萬或千”都不能少。民主黨雖成立較晚,也全力競爭,說競選中“若舉國歡迎,則出面組織內閣,出而為各省省長”。雖然,在競選活動中真正通過競選演說等活動宣示本黨政綱,以博得選民支持,除宋教仁等外,寥若晨星,但終究進行了選舉。1913年2月,大選結果揭曉,國民黨可謂大獲全勝,其領導人興奮不已。孫中山在上海國民黨人舉行的茶話會上發表演說時說:“本黨將來擔任政治事業,第一應研究者,即為政黨內閣問題。……本黨將來擔任政治事業,實行本黨之黨綱,其他之在野黨,則處於監督之地位”; 宋教仁更是躊躇滿志地展開種種活動,“以期造成議院政治”, 甚至秘密醞釀,選舉黎元洪取代袁世凱為總統。

  第一次國會競選主要政黨得票簡表

  總席位 國民黨 共和黨、民主黨、統一黨

  得票 % 共和 民主 統一 總數 %

  眾議院 596 269 45.2 120 16 18 154 25.8

  參議院 274 123 44.8 55 8 6 69 25.2

  合計 870 392 45 175 24 24 223 25.5

  袁世凱把宋教仁的政黨內閣看成是對其權力的嚴重挑戰和極大威脅,他深有感觸地說:“以暴動手段奪取政權尚易應付,以合法手段取代政權,置總統於無權無勇之地,卻厲害得多了”。 根據國會選舉的結果,國民黨組閣已成定局,但袁世凱不甘做無權無勇的總統,決心破壞內閣制原則以阻止國民黨組閣,乃一面派人刺殺宋教仁,使國民黨喪失頭腦;一面加緊收買國民黨員,使國民黨分散分化;同時加緊推動政黨合併,使其能用以與國民黨抗衡。在正式當上大總統后,袁世凱於1913年底宣布國民黨為“亂黨”,並下令解散國民黨。1914年初,袁世凱又下令解散國會。民初競爭性政黨政治至此徹底失敗。

  (二)民初競爭性政治的歷史進步性

  民初競爭性政黨政治的興起,絕非歷史的偶然,而是近代中國特定條件下政治發展變遷過程的某種產物,各政黨之間的競爭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民國初年民主共和的政治發展趨向,阻滯了袁世凱帝制自為的進程,並最終加速了其失敗。

  民國初年,政黨勃然興起。據台灣學者張玉潔初步統計,民初出現的政黨與政黨性組織共為312個。其中較大的黨有國民黨、共和黨、民主黨、統一黨和進步黨等。它們圍繞着執政權這一核心展開了激烈的政治競爭,引發了中國歷史上政黨政治活動的第一個高潮。除少數御用黨和投機性政黨集團外,各政黨活動大致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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