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演講稿 > 競聘演講 > 政治競爭導論(下)

政治競爭導論(下)

手機:M版  分類:競聘演講  編輯:得得9

政治競爭導論(下) 標籤:職位競爭

  抗日戰爭結束后,蔣介石迫於國內外壓力,於1947年進行了所謂的政府“改組”,吸收了青年黨和民社黨少數政客入閣,組成所謂的“多黨政府”。1948年又包辦召開“行憲國大”。在總統選舉中,蔣介石通過“競爭”,擊敗了另一總統候選人,當上總統,組成了新政府,宣布中國從此進入“憲政時期”。然而,一專黨制的性質並沒有改變。因為:第一,這個“多黨”中,既不包括佔全國人口絕大多數的工農群眾的真正代表中國共產黨,也不包括代表民族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利益的真正的民主黨派,背離佔全國人口90%以上的人民大眾的“國民大會”,不可能成為真正的“民權”機關。第二,《中華民國憲法》並非民主憲章。儘管寫進去了“民主、自由、平等”之類的辭藻,但一黨專制、個人獨裁的本質,同《訓政約法》並無區別。第三,從實施“憲政”的實際情況來看,國民黨口口聲聲要依憲建立“多黨政府”,完成由訓政到憲政的過渡,但又說,“今日黨派雖多,含本黨而外,實更無任何一黨擔負得起建設三民主義新中國的責任”,“中國盛衰興亡的關鍵實操於本黨之手”。 顯然,國家最高職權及人事任免之最後決定權仍然操在國民黨蔣介石手中。

  總之,國民黨在中國推行20餘年的“訓政”和“憲政”本來是為了標榜他們是遵循孫中山先生的遺囑,以奠定其統治的合法性基礎。然而,國民黨的所作所為,與孫中山的革命三民主義真諦相去甚遠,沒有也不可能給黎民百姓帶來民主、自由和安樂,因而其統治一直缺乏穩固的合法性基礎。國民黨統治的基礎,並非來自社會的支持,而是完全依賴于軍事強權。並且,由於國民黨長期執政所帶來的內部的腐敗更加劇了其統治的合法性危機,因而其垮台也就成為必然了。

  三、中國共產黨關於政治競爭的思想與實踐

  與國民黨在打着“憲政”的幌子下頑固地堅持一黨獨裁相比,中國共產黨則顯得開明和民主。這突出地表現在,中國共產黨堅決反對一黨統治,在佔優勢地位的情況下仍堅持與各民主黨派之間進行平等競爭。中國共產黨深知,共產黨能否代表人民並不是由自己說了算,而是由人民說了算。因而,應該尊重而不是像國民黨那樣隨意限制和剝奪人民的選擇權利。共產黨能否在政治競爭中取勝,並不是依賴於武力和人員的數量,而是在於政見,周恩來明確指出:“任何一個大黨不應以絕對多數去壓倒人家,而要容納各方,以自己的主張取得勝利。” 具體說來,中國共產黨關於政治競爭的思想和實踐,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民主政治鬥爭是好現象”

  儘管中國共產黨並沒有明確提出“政治競爭”這一術語,但黨在有關文獻中提出的“黨爭”特別是鄧小平所提出的“民主政治鬥爭”,完全包含了“政治競爭”的意思。1941年,鄧小平在《黨與抗日民主政權》一文中分析了共產黨與其他黨派之間存在競爭的原因即在於存在着不同的利益、不同的政治立場,並明確指出:“我們不但不懼怕這種民主政治鬥爭,而且要發展這樣的民主政治的鬥爭,因為它對於我們是有利無害的”。“只要是真正地發展民主,民主政治鬥爭也必將大大地開展起來。民主政治鬥爭之開展,正是好現象,因為它可以真正表露各階級的意見和要求,也可以暴露某些黨派的實質,使群眾認清其面貌。我們共產黨是不怕民主政治鬥爭的,因為我黨的主張是正確的,只有那種不相信黨的主張正確的右傾機會主義者,只有那種投機分子,官僚腐化分子、貪污分子,才懼怕民主政治鬥爭,懼怕把黨的面貌放在群眾面前”。 共產黨的優勢主要是從民主政治鬥爭中去取得,即是說,主要是從依靠於共產黨主張的正確,能為廣大群眾所接受、所擁護、所信賴的政治聲望中去取得。黨的優勢不僅在於政權中的適當數量,主要在於群眾的擁護。民主政治鬥爭可以使黨的主張更加接近群眾,可以使群眾從自己的政治經驗中更加信仰共產黨。所以,只有民主政治鬥爭,才能使共產黨取得真正的優勢。

  (二)“三三制”

  基於上述思想,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民主時期,在政權建設上實行“三三制”原則,即在抗日民主政權領導機構中,共產黨人、非黨左派進步分子,中間分子各佔1/3。各政黨之間實行公平競爭。1941年,陝甘寧邊區中央局公布的《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就是作為共產黨在選舉活動中競選參議員的施政綱領。1944年2月,陝甘寧邊區規定“各抗日政黨、抗日群眾團體,可各提出候選人名單及競選綱領進行選舉運動”。“競選運動在不妨礙選舉秩序下,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或阻止。”“三三制”是中國共產黨人在馬克思主義的指導下,對中國民主政治建設進行積極探索的結果。毛澤東、劉少奇、鄧小平等充分肯定了“三三制”的意義,一致認為它具有新中國雛形的政治意義,是將來的新中國應該採取的民主形式。

  (三)建立 “自由民主”的新中國

  抗日戰爭結束后,全國人民面臨著建設一個什麼樣的新中國這一重大政治問題。重慶談判前夕,毛澤東在答覆英國路透社駐重慶記者甘貝爾的提問中,明確表達了建立“自由民主的新中國”的建國主張。他說:“自由民主的中國……將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則與羅斯福的四大自由 。”這一思想成為中國共產黨重慶談判的指導思想。在重慶談判中,民盟主張以英美為“榜樣”,建立“中國型的民主”,即實行議會制、責任內閣制和地方自治,各政黨通過競爭上台執政。這一方案與中國共產黨的主張不謀而合,得到中國共產黨的堅決支持。1946年1月,在重慶召開由共產黨、國民黨及各民主黨派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經過協商與討論,以民盟主張為基礎,確定了未來中國自由民主的基本構架,其主要內容是:(1)立法院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2)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當立法院對行政院全體不信任時,行政院或辭職或提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但同一行政院長不得兩次提請解散立法院;(3)總統經行政院同意,可依法頒布緊急命令,但須於一個月內報告立法院;(4)監察院是最高國家監察機關,其職權是行使同意彈劾及監督權;(5)省是地方自治的最高單位,省可制定省憲,但不能與國憲抵觸等等。在政協會議期間及會後的各種集會上的講話或對記者發表的談話中,中國共產黨領導人都充分肯定了政協會議的成果,表示將儘力促其徹底實現。政協會議后,中國共產黨為實施政協協議,迎接和平的政治競爭的到來而作了必要的安排,準備派人參加改組后的國民政府,初步擬定了擔任國府委員8人、行政院副院長1人、部長2人的名單。毛澤東多次表示,中國共產黨中央總部將從延安遷到清江浦(淮陰)或淮安,離國府所在地南京較近,便於隨時參加國府會議。這表明,中國共產黨對於政治協商會議達成的在中國建立競爭性政黨政治的決議的態度是堅決的,決心是堅定的,是真心實意的。顯然,政協決議如果得到真正的貫徹實施的話,那麼,當今的中國一定是共產黨、國民黨及其他黨派通過政治競爭輪流執政,任何政黨,無論是國民黨或者是共產黨,都只能是政治權力的合法角逐者,誰也別想永久獨霸政權。

  (四)允許“唱社會主義的對台戲”

  1956年蘇共二十大期間,赫魯曉夫作了反對斯大林的秘密報告,第一次暴露了蘇聯社會主義的陰暗面,在國際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為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中國共產黨對建國以來中國政治發展的得失作了深刻的檢討,並積極地探索中國政治良性發展的路子。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鄧小平等都提出了唱社會主義對台戲的思想。毛澤東認為,在中國,不可能沒有各種形式的反對派,所有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實際上都是程度不同的反對派,“我們有意識地留下民主黨派,讓他們有發表意見的機會,……讓他們罵,罵得無理,我們反駁,罵得有理,我們接受。這對黨,對人民,對社會主義比較有利。” 周恩來指出:“資本主義國家的制度我們不能學,那是剝削階級專政的制度,但是,西方議會的某些形式和方法還是可以學的,這能夠使我們從不同方面來發現問題。換句話說,就是允許唱‘對台戲’,當然這是社會主義的戲。” 然而,由於“左”傾錯誤的影響,中國共產黨對政治競爭的探索中斷了。民主黨派不僅不能作為“反對派”與共產黨唱“對台戲”,反而被視為反動黨團被強制解散,其成員大量被清洗出國家機關,並受到殘酷打擊和迫害。

  通過上述考察,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民初各個政黨之間的自由競爭,抑或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一黨政治還是中國共產黨關於政治競爭的制度設計與實踐,最終都沒有延續下來。這是否說明政治競爭不適合中國國情?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是否應以政治競爭為目標模式?關於這一問題,筆者將在下文繼續探討。

您正在瀏覽: 政治競爭導論(下)
網友評論
政治競爭導論(下)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