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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層管理人員競爭上崗實施程序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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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層管理人員競爭上崗實施程序和辦法 標籤:職位競爭

  南昌市***管理處中層管理人員

  競爭上崗實施程序和辦法

  為切實抓好滕王閣管理處中層管理人員競爭上崗工作,保障滕王閣管理處中層管理人員競爭上崗的正確實施,現將競爭上崗實施程序和辦法安排如下:

  一、公布職位及任職條件

  月日,在滕王閣管理處張榜公布競爭上崗的中層管理崗位17個,其中綜合管理部經理1名、副經理1名(分管文史),人力資源部經理1名(分管黨支部及勞資工作)、副經理1名(分管工會及團的工作),計劃財務部經理1名,運行保障部經理1名、副經理1名(分管基建或動力),景區保安部經理1名、副經理1名,物業管理部經理1名(分管園區各經營項目)、副經理1名(分管仿古街店面),接待服務部經理1名、副經理3名(分管接待、文娛、質檢各1名),滕王閣賓館經理1名、副經理1名。同時,公布中層管理崗位任職條件,其中競聘經理崗位的基本條件:①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五年或大專學歷、工作滿七年,②在原正科長崗位工作滿一年或在原副科長崗位工作滿二年,③人力資源部經理崗位必須是中國共產黨黨員;競聘副經理崗位的基本條件:①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三年或大專學歷、工作滿五年,②人力資源部副經理崗位必須是中國共產黨黨員。張榜時間至公開報名工作結束止。

  二、報名

  1.報名時間。管理處範圍內,凡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名時間,報名地點:。

  2.報名要求。月日至日到辦公室領榷競爭上崗報名登記表》,並於月日前將填好的報名表交辦公室。每個報名者可在《競爭上崗報名登記表》中填報1個競爭崗位意向,供改革領導小組決定時參考。符合競爭上崗條件人員,若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報名,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崗位的競爭。

  三、資格審查

  1.初審:月日改革領導小組對報名參加競爭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2.複核:月日改革領導小組複核報名資格條件。

  3.公布名單:月日在滕王閣管理處張榜公布符合競爭條件的報名者名單。

  四、演講、答辯

  1.評委。演講、答辯評委由人員組成,共人,評委主任由同志擔任。

  2.監督員和記分。監督員名,由擔任。

  3.演講、答辯工作人員。抽調作為工作人員,負責演講、答辯日常工作。

  4.答辯出題。月日前確定答辯出題的具體內容。

  5.考前準備

  (1)預備考場:月日召開評委、記分員、監督員以及工作人員參加的工作會議。主要內容有:明確演講、答辯具體步驟、學習《評委須知》、掌握評分辦法。

  (2)時間安排:月日完成演講答辯。

  (3)考場地點:演講、答辯考場設在,月日工作人員布置考場,主要包括:準備好席位牌、計時器記分統分表,布置演講答辯席、評委席記分員席、監督席、旁聽席。

  6.演講答辯方法、步驟

  (1)競爭者報到。參加競爭者於月日時到管理處報到。在規定時間內未到者視為棄權。報到由工作人員對競爭者宣讀《競爭人員須知》。競爭者抽籤確定演講、答辯順序,十分鐘后,由工作人員領進考常

  (2)旁聽者進常時前旁聽者進入考常

  (3)評委入常時計分員、監督員由工作人員領進考場,時前評委進入考場,工作人員分發統分表、評分表。競爭者進場后,評委會主任宣布會場規則。

  (4)演講答辯。時評委會主任宣布演講答辯開始,並由評委會主任按抽籤順序依次請競爭者上台演講。競爭者演講答辯結束后可繼續旁聽。下一位競爭者上台演講答辯。每位競爭者演講答辯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0分鐘,具體由評委會主任掌握。

  (5)演講評分。每一位競爭者演講完畢,由各評委對其演講表現打分,填寫《演講評分表》。評委按百分制進行打分。演講按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打分:語言表達(20分)、舉止儀錶(10分)、文字組織(20分)、演講內容(25分)、綜合分析(25分),並計算每位競爭者總得分。記分員統一收表統分,監督員進行監督。統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累計後計算的平均得分為競爭者演講成績(分數四捨五入后取至小數點后一位)。由記分員填寫《演講評分匯總表》交評會主任、監督員、記分員簽字。

  (6)答辯評分。評委按評委主任宣布的答辯時間開始發問。每位競爭者在答辯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答辯,超過規定答題時間,負責記時的工作人員必須提醒“時間到”。各評委根據每一個答辯題的評分標準給答辯者獨立打分:綜合分析(30分)、言語表達(30分)、應變能力(30分)、舉止儀錶(10分)。《答辯評分表》記分員統一收表統分,監督員進行監督。統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累計後計算的平均分為該競爭者答辯成績(分數取至小數點后一位),由記分員填寫《答辯評分匯部表》,交評委主任、監督員、記分員簽字。

  五、民主測評

  演講答辯結束后,評委會主任宣布民主測評開始,提出

  注意事項,管理處全體員工對競爭者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民主測評。工作人員發放測評表,15分鐘后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按要求將民主測評表交給改革領導小組工作人員。測評按百分制實行量化計分,民主測評主要包括競爭者的德、能、勤、績等情況,設“好”(100—80分)、“中”(80—60分)、“差”(60分以下)三個等次(具體內容見附后的民主測評表),棄權票不計入個人的有效票。

  六、公布成績

  月日完成演講、答辯成績和民主測評結果的統分工

  作,月日在管理處予以張榜公布。演講、答辯成績和民主測評結果將作為管理處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

  七、組織考察

  管理處根據競爭者演講、答辯成績和民主測評結果計算出的總得分(計算公式為:總得分(演講成績×50%+答辯成績×50%)×50%+民主測評成績×50%),進行排名,各取前3名作為競爭入圍者進行考察。考察內容為考察對象近幾年來的德、能、勤、績主要表現,寫出書面考察材料,提交管理處研究決定。

  在考察過程中若發現有不合格人員,則取消其競爭資

  格,並從未入圍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補充考察對象。

  八、決定任命

  月日召開管理處會議,管理處根據考察的情況,研

  究確定各職位人選,月日在機關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一周,公示期間幹部職工若對某職位人選有異議,可向管理處或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反映,經管理處調查情況屬實,發現有不宜任該職位者,則取消其任職資格,該職位人選由管理處另行安排。公示時間期滿后,對群眾無異議的任職人選,將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履行相關聘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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