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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荒唐事_1600字

分類:初一作文  字數:1600字  編輯:pp958

商店是鎮上最好的建築,兩層的瓦房,落落大方,看上去很氣派。商店沒有名字,但大家都知道,這是小鎮上唯一一家賣東西的地方,屬於國營。 

  商店上面一層用來堆放貨物加上售貨員的住處;下面一層是門市部,分為兩間,兩個櫃檯。每個櫃檯大約有一米二左右高,條形狀,櫃檯上還有一道小門,專門供售貨員出入。門市部門口用紅色和白色的紙寫着每樣商品的價格,很顯眼。 

  一個櫃檯上擺着布料、針線、鞋襪之類的物品,還有筆和本子、橡皮等文具,東西不是很多,但擺放整齊;另一個櫃檯要拉雜一些,上面擺着算盤,稱東西用的秤,壇裝的酒和醋、醬油等物,另外還有水果糖、餅乾、白糖、鹽巴、煙、茶、肥皂……櫃檯中間有一個小槽,專門用來裝白糖或者鹽巴。一進商店的大門,撲鼻而來的酸味兒、辣味兒、鹹味兒、煙酒的味道,還有水果糖的甜味兒……漂浮在空中,誘惑着來往的人們。我們喜歡水果糖味,這味道常常能勾起我們的食慾。 

  我們小孩子對這個地方總是念念不忘,這裡成了我們最想去的地方。在物質匱乏的年代,沒有零食賣,水果糖和餅乾就是我們心中的美味佳肴,只要是能吃上,就是最開心的事了。 

  從我家走到商店,只要花上五六分鐘時間。我家位於小鎮的郊區,街的背面。到商店買東西,都要穿過那一排低矮的瓦房,長長的路道兩旁儘是些豬圈或者雞欄,每次路過,都能聽到它們歡快的叫聲。 

  一般到商店買東西,母親都要叫我去,我也非常樂意。看看那誘人的水果糖和餅乾,我只求一飽眼福,因為家窮平時很難吃上。那時農村沒有什麼值錢的,一家老小的吃穿用度全靠父母的精打細算。 

  醋是生活中的必需品,父母喜歡在做菜的時候放上一些醋,做出來的菜酸中略帶甘甜,味道很不錯。每次家裡的醋用完了,母親就拿出錢囑咐我:“去打半斤醋。” 

我開心地拎着醋瓶,直奔商店而去。 

 “打半斤醋。”我嘴裡說著,眼睛卻直直地看着櫃檯上的水果糖,口水已經淌在嘴裡,真的是好想吃呢。 

售貨員認真地接過我遞上去的錢。 

  “只打半斤?” 

  “嗯。” 

  例行公事的對話。 

  因為我家每次打醋都是半斤,還要節約着吃,能吃上一兩個星期。殊不知,這半斤醋都是家裡那幾隻老母雞的功勞。 

  醋罈上放着大小不等的提子,大的要裝一斤,小的能裝一兩,也有裝半斤的提子,很方便操作。售貨員拿着裝半斤的提子,揭開醋罈。 

  此刻,我聞到了那濃濃的醋香,心中祈求着售貨員能疏忽大意,哪怕是一次拿錯提子,但願望總是落空,每次打醋,售貨員都是那麼準確無誤。有時,打了一提后,還特意在醋罈口顛幾下,生怕多給了我。 

  我接過醋瓶,戀戀不捨地離開商店,那是對水果糖和餅乾的不舍!但我沒有錢,只得咽下口水。回家的路上,我用舌頭舔了舔殘留在瓶子上的醋,有點酸。 

  我忍不住打開瓶蓋,喝了一口,味道美極了,這算是彌補我沒有吃上水果糖的奢望。我又喝了一口,告誡自己這是最後一口,最後一口……我還是沒能控制住自己,不一會兒,醋已經被我喝掉了一兩左右。 

  醋少了,怕母親責備,怎麼辦呢?我看到路邊有一個水缸,裝着水。水很清潔,是別人家的生活用水。 

  藉著喝水的機會,我偷偷地把水裝進醋瓶,不多不少,剛好裝到半斤的線上。 

吃飯時,父親問母親:“醋是不是放少了,味道有點淡?”母親沒有說什麼,拿出醋瓶,嘗了嘗:“味道是要淡些。” 

  以後我如法炮製幾回,母親還是沒有發現。有一天,母親終於生氣了:“這商店越來 越坑人了,連醋都要加水,還沒有家裡的酸菜湯酸!”父親也有同感,認為買來這樣的醋不如吃家中的酸菜湯,花錢不值得,便取消了打醋這筆開銷。 

  聽了父母的話,我的臉都紅了,這是我乾的,和商店無關,但我沒有勇氣承認。不過,我還擔心着商店打醋的人會變少。每次我都要偷偷地跑去觀察,商店的生意依舊紅火,醋很好賣,這才消除了我的擔憂。父母也沒有把這件事講出去,只是用酸菜湯取代了醋。 

  白糖加鹽 

  有人說:白糖里加鹽,有利於人的身體健康,特別是大熱天,多喝鹽糖水,對人有益。我沒有驗證這句話的真假,但我小的時候因為貪吃干過這樣的事。 

  在鄉下,遇上親朋好友生病或者過生日,都要提着一包白糖前去看望或者慶祝。那時商店賣的白糖不像今天的包裝精美,那時連塑料袋都沒有,白糖是散裝的,買時,先用秤來稱,然後用報紙包上。 

  我家就有一個專門裝白糖的罐頭瓶,母親每次買來白糖,就放進罐頭瓶,放在奶奶的卧室,任何人都不準動,那是屬於奶奶一個人的。有時,我還能得到奶奶給予白糖的恩賜,白糖吃在嘴裡,甜甜的味道讓人回味無窮。 

  有一天,母親要去看望一個朋友,拿出錢,囑咐我稱一斤白糖回來。 

  和打醋一樣,我又忍不住偷偷地吃了幾口。好甜!味道好極了!就這樣,白糖被我偷吃了不少。 

  要是母親知道了,我肯定要被揍一頓,新賬舊賬一起算。因為這是母親看望朋友送的禮品,不是自家用的。 

  喝醋可以裝水,這回我拿什麼來裝呢?一時間我六神無主。 

  對,有了,用鹽巴! 

  我偷着從後門進屋,來到廚房,找到裝鹽巴的罐子,從裡面倒出一兩左右的鹽巴,和白糖混合在一起。我擔心這事被母親發現,還用手狠狠地壓了幾下,然後用報紙包好,交給母親。 

  母親接過白糖,打開來一看,皺了皺眉:“怪了,這白糖的顏色有些不一樣。” 

 “是不是商店售貨員稱鹽巴之後再稱白糖時沒有把鹽巴倒乾淨?”父親在一旁說。 

 “還有很多,不是一點點。”母親在嘗着白糖。 

 “是不是商店在搞名堂,我去問問?”父親回答着。 

  壞了,露餡了,今天可慘了!只要父母一到商店,一切都真相大白。我咬了咬牙,主動承認了:“爸爸媽媽,是我偷吃的,我放的鹽巴。” 

  父親很是生氣,舉起手就要打我。母親急忙擋着父親的手:“吃都吃了就算了,這孩子,貪吃。你倒是會想辦法,鹽巴可比白糖便宜。”母親有些愛憐地看着我。 

奶奶知道后,對大家說:“我這裡還有一些白糖,換一換。送人家東西,要實在,心要誠。”母親點着頭。我很感激地看着母親,看着奶奶。 

  因為我的貪吃,差一點又讓商店為我背黑鍋;又因為我的誠實,又讓父母恢復了對商店的信任。 

  從這兩件事後,我不敢再貪吃,母親對我愛意依舊,信任依舊,每次要買東西,都會叫我:“孩子,打半斤醋回來。”“孩子,去稱一斤白糖。” 

  就這樣,一直到我外出讀書,我才戀戀不捨地告別到商店買東西享受的特殊權利。 

  十幾年過去了,商店也完成自己的使命,被改造成住房。但有關商店的故事鮮活而生動,經常在我的夢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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