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合同(一)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雇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雇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後的80%-90%或雙方約定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雇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 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 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______有限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協議》;

  附件二 《崗位職責書》;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乙方(簽字):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

  雇傭合同(二)

  以________公司,總部設於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僱主”)和以中國________公司,總部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公司”)通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

  鑒於僱主希望為其在________(國)____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公司願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僱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僱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如僱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僱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僱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僱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二、僱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僱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公司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僱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公司不負責任。

  三、如僱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僱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僱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並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公司沒有按僱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僱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公司負擔。

  四、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僱主或僱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僱主應在接到中國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並通知中國公司。同時僱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對中國公司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僱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僱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對僱主的要求

  僱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僱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周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僱主與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於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________%。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一、根據工程的需要,僱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商得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______小時。

  二、夜班時間系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僱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僱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於夜間),僱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是否屬於夜間),僱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

  月合同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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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一、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二、中國公司在工地的受權代表應按僱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製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_日後____天內即________日前提前僱主在工地的受權代表審核批准。

  三、工資單審批后,僱主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後____天即________日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中國公司。其中:________%電匯至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給中國公司工地受權代表。如僱主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支付所欠付款總額的__________‰(千分之幾)以美元向中國公司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北京的中國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稅金

  中國公司應負責為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僱主應負責為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項目所在國的政府規定,每周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____。

  二、人員應享受項目所在國政府頒布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春節2天,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三、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________天的回國年度休假。僱主應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__間的返往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實際工作月數____--=休假天數

  四、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五、因本工程需要並應僱主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北京間的往返旅費僱主照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一、僱主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即應向中國公司受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於____________美元的預付工資。

  二、中國公司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后第____個月開始償還,分____個月還清,每月償還幾分之一。

  第十三條 動員費

  一、僱主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動員費。

  二、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後由僱主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併電匯至中國銀行中國公司帳號。

  第十四條 保險

  一、中國公司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僱主承擔。僱主應隨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併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險費。

  二、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僱主對於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工傷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殘廢或死亡均不再承擔賠償費。

  三、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如經僱主要求,中國公司可向僱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免僱主為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複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一、僱主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免費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中國公司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僱主承擔。

  二、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僱主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僱主應支付________%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癒需送回中國繼續治療,僱主不再支付第四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僱主要求中國公司派人替換該傷或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費亦由僱主承擔。

  三、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雇方應負責其遺體處理並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一、僱主應負擔人員中國____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隨身攜帶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費。僱主應於人員合同期滿后回中國前________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中國公司受權代表。

  二、僱主應免費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僱主應免費向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採購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________人,僱主應增加一輛小型貨車。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僱主免費提供,並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免費使用僱主的交通工具,用於正當的目的,諸如遊覽、購物等。

  四、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和人員可以免費使用僱主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五、人員如經僱主批准出差,其差旅費應由僱主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僱主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一、僱主應為人員免費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受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僱主還應免費提供水、電、卧具、空調、淋浴、衛生、洗衣設備和用品及必要的傢具和備品(卧具和傢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僱主應向人員免費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製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炊具、餐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國公司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和包裝費)由僱主承擔。僱主應在收到中國公司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后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四、中國公司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中國公司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五、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后,有關報關、提貨、運輸等工作,僱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僱主應為人員免費提供一般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和專用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八)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勞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國包干代購,僱主應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中國公司代購,由僱主據實支付貨款,並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二、僱主應免費向人員提供各工種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國公司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僱主承擔。僱主應在收到中國公司代購手工用小工具的帳單后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應經雙方工地受權代表協商同意后,由僱主免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一、中國公司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僱主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它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僱主出面處理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二、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僱主協助中國公司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中國公司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於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僱主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被訴方所在國名稱),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或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受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中國________公司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簽字:________

  雇傭合同(三)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住址:

  鑒於:

  乙方願意成為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方事業。甲方願意招用乙方為其員工,在努力提高投資方投資回報的同時,致力於提高員工的福利;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其他相關情況。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平等協商,訂立雇傭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雇傭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雇傭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雇傭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該崗位職責如下:

  ……

  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乙方願意服從。

  三、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工作地點按下列第 款決定: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 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須要徵得乙方的同意。

  2.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在以下地點工作: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以上工作地點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須要徵得乙方的同意。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款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個小時。周 和周 為休息日。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願意服從,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即以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甲方應確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企業應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休假

  乙方可以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福利。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為發薪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后,乙方月工資為 元。

  2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取酬。

  3、甲方對乙方實行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具體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4、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六、工作成果歸屬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屬於甲方享有。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七、雇傭合同的保密條款

  (一)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秘密信息:

  1、技術類信息: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

  2、經營類信息: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三)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任職期間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本條規定的秘密信息。

  (四)乙方承諾離職之後,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信息,承擔與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責任,無論乙方基於何種原因離職。乙方的保密義務持續到該秘密信息被甲方公開或為公眾所知之日。

  (五)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由此產生的調查取證費用、聘請律師費用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利益衝突

  (一)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前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生產與甲方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是甲方的供應商及甲方客戶的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四)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的利益。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十、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十一、雇傭合同變更

  (一)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一致變更本合同條款,勞動合同變更應採用書面形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十二、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 (三)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見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甲方用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雇傭合同期滿,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三、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十四、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十五、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六、本合同為完整的勞動合同,此前所有甲、乙雙方口頭的或書面的協議都被本合同取代。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七、本雇傭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八、本雇傭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並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