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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團幹部選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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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團幹部選舉辦法 標籤:班幹部選拔 學生幹部 幹部作風 班幹部 科級幹部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團幹部選舉辦法

  一、選舉程序

  1.組織部與各班團支書商議選舉時間與地點,聯繫督察部,找監督人員;

  2.各班舉行選舉班會,組織部幹事講述競選要求,並進行拍照;

  3.正式選舉:

  (1)上一屆班幹部對過去一個學期的工作做述職報告;

  (2)有意競選班長、團支書的同學發表競職演講;

  (4)競選班長、團支書演講后組織部幹事收班長、團支書選票,確保每人都上交一張選票,每張選票只有兩個名字;

  (5)組織部幹事唱票,一名本班同學監票,二名本班同學記票,當場公布競選者的得票數;

  (6)有意競選其它班委的同學發表競職演講;

  (7)競選其它班委演講后組織部幹事收其它班委選票,確保每人都上交一張選票,每張選票只有六個名字;

  (8)組織部幹事唱票,一名本班同學監票,二名本班同學記票,當場公布競選者的得票數;

  4.團幹部的確定:

  (1)班長、團支書的確定:投票結果占最終決定權的50%,學生黨支部組織部意見佔20%,老師意見佔30%。如有兩名及兩名以上的同學在競選同一職位時得票數量相差在2票(包含)以內則由組織部報團總支決定;

  (2)其它班委確定:在第二輪投票中取票數前六名定位其它六位班委,在組織部和團總支研究決定班長團支書後,具體職位由新任班長團支書初步決定,黨支部和自己導員最終決定。

  5.選舉結果公示:

  選舉結果將在選舉結束后在二教大廳宣傳欄公示一周,並接受同學的監督,如有問題反映,組織部及時落實;

  二、團幹部任職條件:

  1.學習勤奮,成績優良,單個學期補考科目不超過2科,累計掛科不得超過3科;

  2.未受到校級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處分;

  三、注意事項:

  1.改選時確保班級所有同學到齊之後再開始,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選舉的,務必要向輔導員開具假條,凡是未能在現場參加選舉的同學均無投票權;

  2.投票階段,投票分為兩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人數限制,多投、少投無效;

  4.在選舉結果公示一周無異議后,新任團幹部方可履行職責,在此期間一切班級事務皆由上一屆班委會執行;

  5.班長、團支書只能分別由一人擔任,其他團幹部職位如須兩人同時擔任,需由組織部報團總支批准後方可執行;

  6.如對選舉有任何異議,應該結果公布后的一周內及時與組織部聯繫;

  7.團幹部在任期內受到校級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處分者即刻免職,並在一周之內舉行補選;

  8.競選職位只有一個候選人且票數未過半者,對其試用一個月,一個月後對其進行重新選舉;

  9.如果一張選票中一個名字出現兩次及兩次以上則視為廢票;投票人數少於選舉人數兩人或兩人以上視為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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