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學習條例和準則心得體會(一)

  中國共產黨中央最近頒布的《黨紀處分條例》是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保證我們黨努力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的偉大工程,是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需要,既要從嚴治標,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規範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使廣大黨員幹部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法規。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充分認識廉政建設的重要意義

  歷史和現實都表明,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象在黨內滋長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權,即使取得政權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權穩定。如果不能堅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變工作,黨的執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毀滅。黨的十六大以來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頒布了一系列的法規、條例,這是我們黨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條件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搞好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幹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

  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築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三、要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幹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他們私慾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幹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倖,降低了標準,放鬆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四、要自覺接受監督,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

  作為黨員要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在城投工作中不斷完善,不斷創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人生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做人民的公僕,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堅持黨員服務群眾,以創新的意識、創新的精神、創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潔自律、愛崗敬業的好黨員,好乾部。

  黨員學習條例和準則心得體會(二)

  中國共產黨中央頒布實施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兩項法規,其頒布實施是在黨長期執政和依法治國條件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實現依規依紀治黨,切實加強黨內監督的重大舉措。

  準確把握新《準則》和《條例》的內涵和特點,真正做到"內化於心"

  新《準則》和《條例》一正一反、相互配套,《準則》是規範全黨廉潔自律的重要基礎性法規,重申了黨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傳統作風和道德情操,闡明了正確處理公私、廉腐、儉奢和苦樂的行為規範,從公僕本色、權力行使、品行操守和良好家風方面對黨員幹部提出了更高要求,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能夠看得見、夠得着的高標準;《條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六個方面劃出了各級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

  此次修訂后的《準則》和《條例》突出執政黨特色、嚴肅黨紀要求,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足當前、着眼長遠,統籌推進,把黨章關於紀律和廉潔自律要求具體化,喚醒全黨黨章黨規黨紀意識,維護黨章權威。特點之一是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修訂后的《準則》緊扣"廉潔自律"、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突出"關鍵少數",強調自律,重在立德。修訂后的《條例》堅持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作為"負面清單",強調他律,重在立規。特點之二是堅持問題導向。重點針對現階段黨紀存在的突出問題、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在廉潔自律和遵守紀律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特別是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以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等要求轉化為紀律條文,不求一步到位,重在符合實際、務實管用。

  充分認識修訂《準則》和《條例》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喚醒黨章黨規黨紀意識

  一是表明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依規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科學判斷形勢,以堅定的政治勇氣和歷史擔當,嚴明紀律、嚴糾"四風"、嚴懲腐敗,全面推進從嚴治黨,黨風政風煥然一新,黨心民心為之大振。

  二是彰顯了中央主動順應形勢發展、不斷改進制度設計的革新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以全體黨員為規範對象,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現階段黨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作出了一系列明確規範,把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的創新經驗轉化為紀律和道德要求,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的與時俱進。

  三是體現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的最新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考察時強調,要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把執法和執紀貫通起來,使紀律和法律同時成為帶電的高壓線。王岐山同志在浙江召開修改《條例》座談會時也強調,要喚醒黨章黨規意識,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一方面,堅持正面倡導,樹立道德"高線",對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賦予了新內涵、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開列"負面清單",劃清紀律"底線",對國家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定的內容不再重複,做到紀嚴於法、紀在法前、紀法分開。

  貫徹落實《準則》和《條例》,關鍵在於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

  所謂"關鍵少數",一般是事物的最關鍵部分,雖然數量少,但在發展過程中作用最大,是引領事物發展的最大優勢。在整個社會群體中,領導幹部作為執政興國的骨幹部分和中堅力量,毫無疑問是"關鍵少數",發揮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領導幹部身先士卒,方能一呼百應;以身作則,方能上行下效。領導幹部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無形中在社會上營造一種風氣、提倡一種追求、引導一種方向。實踐證明,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敢於擔當、勇於負責,才能真正以嚴和實的精神把黨紀黨規執行好、落實好。國稅系統各黨支部和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一定要以學習貫徹新《準則》和《條例》為契機,全面加強紀律建設和作風建設,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要把嚴守黨紀黨規作為對黨忠誠的重要檢驗,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凝心聚力服務好稅收事業這個"主業",服務好基層、服務好稅戶、服務好大局,為全縣國稅事業跨越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一是堅持履責擔責。縣局黨組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把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廣泛宣傳教育,推動貫徹執行,引導黨員幹部自覺遵守、嚴格自律,時刻把黨紀黨規牢記在心中、體現在行動上。全系統各級領導幹部、班子成員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既要抓好自身和分管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又要結合各分管單位重點工作積極開展"回頭望",督促工作進展,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全年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二是堅持嚴抓嚴管。要堅持把嚴的標準和要求融入到幹部的日常教育監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從嚴"中推動落實,在堅持和深化中形成習慣。要堅持鐵律管幹部、鐵腕抓作風,從嚴從實,認真較真,對頂風違紀、貪污腐化的從嚴查處,對不作為、亂作為、緩作為的從嚴問責,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要進一步紮緊織密制度的"籠子",着力完善和落實"123"模式,以公開透明的制度規範權力運行,以有為有位的導向激勵幹事創業,努力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幹部隊伍。

  三是堅持自警自律。全縣國稅系統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要時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堅定和行動上的高度自覺,深入踐行"三嚴三實",始終做到自警自律,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要帶頭嚴格遵守《準則》和《條例》,時時處處事事高標準、嚴要求,自覺接受監督,堅決守住底線。特別是對新《準則》中的"四個必須"和"八點規範"要牢記於心、外化於行,對新《條例》規定要嚴格執行,確保不觸底線、不越紅線,從點點滴滴做起,從小事小節做起,把住慾望關,凈化朋友圈,管好身邊人,涵養高品位,真正使黨紀黨規內化於心、力踐於行。

  黨員學習條例和準則心得體會(三)

  按照公司黨委的通知要求,今天在這裡組織召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專題學習會。按照安排,本人就如何學習遵守《準則》、《條例》,發揮模範帶頭作用進行交流發言。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貫徹實施好"兩大黨規",不僅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堅強的紀律保證,而且對加快推進我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事業穩步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就學習和領會《準則》及《條例》精神實質,談一點自己的認識和體會:

  一、充分認識新修訂《準則》和《條例》的重要意義

  1、從新形勢看,《準則》和《條例》吹響了全面從嚴治黨新的號角。隨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不斷深入,原有的《準則》和《條例》逐漸顯現出一些不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的情況。今年中央公布的第二輪"巡視清單"顯示,"管黨治黨不嚴"是被巡視單位的一大共性問題。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既做"減法"又做"加法",既大刀闊斧砍掉與法律重複的內容,又把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實踐經驗化為道德和紀律要求,自始至終貫穿着"全面"與"從嚴"兩條主線,吹響了全面從嚴治黨新的號角。

  2、從全省交通形勢看,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是推進工作的有力抓手。當前,我省交通建設領域從嚴治黨所面臨的任務非常艱巨。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對我省交通運輸業發展創造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機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今年我省全面實施絲綢之路經濟帶甘肅段"6873"交通突破行動,就是要從2015年起,集中6年時間,完成投資8000億元以上,建成公路鐵路70000公里以上,實現"公路暢通、鐵路連通、航路廣通"三大目標,每年投資達到1300多億元。拿我們單位來說,目前在建臨渭、蘭州南繞城、景中、雙達項目,4個項目平行推進,資金量大,招投標、設計變更等環節,社會關注度、敏感度較高,加之集團公司改制階段政策性問題疊加等因素,各類矛盾更加突出,如何抵制工程建設領域的不良風氣?如何在工程建設領域創優爭先?如何立足本職更進一步?凡此種種,應該引起我們的警覺和深思。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更要把政治紀律放在首位,不能因為處於基層就忽視了政治紀律的重要性。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既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高壓線",又劃出了"底線",是推進當前項目建設管理各項工作的有力抓手。

  3、從個人成長看,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是對自我有效的約束和監督。本人先後在永古現場辦、清嘉項目辦、廳建管處、目前的項目規劃部工作,擔任科級幹部近7年,所以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自我約束不夠、監督不嚴的現象。當今社會紛雜煩擾、物慾橫流,如何抵制金錢等各種誘惑這也是一大考驗。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不僅實現了"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更從樹立良好家風方面提出更高要求,這對自己的成長來說是有效的監督和約束。

  二、以《準則》和《條例》為標尺,嚴守黨規黨紀

  1、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在深學上下功夫。一要全面系統地學。要把學習《準則》和《條例》與學習黨章、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學習。要在學深學透上下功夫,既要學習常規文本,更要領會其中深意,做到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二要把自己擺進去學。要結合黨組織開展的各種形式的黨員幹部教育實踐活動,帶頭細照,聯繫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實際,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帶頭篤行,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係,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覺帶頭樹立清正、廉潔的風氣。

  2、要認準內涵,在模範遵守上下功夫。《準則》是目標、是方向,是我們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規範全黨廉潔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礎性法規。重申了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樹立了看得見、摸得着的高尚黨格。我們要重在領會其實質;《條例》是基石、是起點,把黨章關於紀律的要求具體化,強化"負面清單"作用,清楚地告誡我們黨員幹部哪些行為不能做,同時提出清晰的處理依據,令違紀行為不再有空子可鑽。我們必須逐條掌握內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範遵守上下功夫。帶頭樹立"高線",帶頭守住"底線",做到知行合一,迅速適應新規矩新要求。

  3、要明確職責,敢於擔當,在本職工作崗位下功夫。認真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是堅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紀律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我們只有堅定不移的去貫徹執行才能發揮《準則》和《條例》的"治病效能",通過強化責任擔當,查漏補缺,真正把貫徹執行好《準則》和《條例》的相關要求內化為我們干好本職工作的政治保障,聯繫到本部門主要工作,重點應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在勘察設計管理方面,繼續推進建設項目設計調度會制度,使之成為常態機制;處理好工程技術和工程造價的關係,落實好設計審查"雙院制",切實加大預算審查力度,維護工程預算管理的嚴肅性。充分發揮總體設計單位的協調作用,要通過通用圖評審、專題調度等形式,做到總體、路線、路基、路面等各專業之間的無縫隙對接。積極探索推進設計質量與設計單位信用評價及設計費用支付相掛鈎,切實提高勘察設計的深度和精度。

  在招投標管理方面,要以上級部門各類檢查為契機,繼續建立並完善各建設項目招標台賬。繼續響應交通行業主管部門為施工企業減負的相關要求,在中標公示結束后,協調省公共資源交易局及時返還投標企業投標保證金。要繼續通過加強與各項目管理公司之間的橫向聯繫溝通,加大部門內部審查機制,切實提高文件的編製水平。

  在合同管理方面,要按照部門職責,對涉及本部門合同、協議分級分類管理工作流程進一步梳理,細化流程,促進合同管理工作的規範化、標準化、精細化。

  4、要以身垂範,努力爭當廉潔自律的表率。一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切實做到檢身正己、防微杜漸,真正做到慎獨慎權、乾淨幹事。二要切實做到謹言慎行,絕不能幹自輕自賤、與自己身份不相符的事情;要經常用黨章、交通行業正反面典型為鏡,時刻警醒自己;要時刻用黨紀國法約束自己,不斷加強黨性修養、道德修養。三要積極倡導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做到艱苦樸素、勤儉節約,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總之,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作為一名黨員幹部,既要以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到公道正派、襟懷坦蕩、克己奉公、艱苦奮鬥,更要以黨員幹部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到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工作生活中,我們一定要以《準則》和《條例》為行動指南,以感恩之心對"民"、以平和之心對"名"、以淡泊之心對"位"、以知足之心對"利"、以敬畏之心對"權".要全面提升思想境界、管住手中權力、抵制不良之風、樹立良好家風,努力做到"心不動於微利之誘,目不眩於五色之惑",做到"人前人後一個樣",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守得住清白、穩得住心神、管得住言行、經得住考驗。

  黨員學習條例和準則心得體會(四)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近日公布。重修后的條例突出重點、針砭時弊,實現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的有機銜接,凸顯"黨紀嚴於國法"的高標準。重修后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對原有的黨員領導幹部,擴展到黨員幹部,體現從嚴治黨的方方面面。中央對黨內兩大法規採取"一攬子"修訂的方式,分別確立黨員應當遵循的道德"高線"和不能觸碰的紀律"底線",德法相依,相輔而行,將有助於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一是《準則》中對黨員幹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風。把黨員領導幹部修身齊家擺在重要的位置,重點要做好"四個必須".即,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這些要求與總書記在今年黨中央、國務院舉行的春節團拜會上,對家庭建設問題的生動論述中提出的。"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生多大變化,我們都要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每一位領導幹部都應認識到自己的家風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幹部作風的重要體現,帶頭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教家風,帶動"千千萬萬個家庭成為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的重要基點".黨員幹部"四個必須"與總書記對家風建設"三個注重"的思想是一脈相承的,更好地詮釋了黨員幹部修身齊家的重要性。

  二是《準則》覆蓋所有中國共產黨黨員,普通黨員納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準則》的全名是《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很明顯,主要針對的是黨員領導幹部。此次修訂后,名稱變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所針對的對象覆蓋了全體黨員,也就是說,普通黨員也被納入到了《準則》的覆蓋範圍。從近年查的案件來看,小官巨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與巨額貪污數字之間的強烈反差,為百姓痛恨。"小官大貪"貪腐行為多發生在群眾身邊,是近年來打擊腐敗的重點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紀律,嚴懲拉幫結派等違反政治規矩行為。對於《條例》來說,突出政治規矩是又一亮點。把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確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等違反政治紀律條款,把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等列入違反組織紀律要求中。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等。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新修訂的《條例》中,有它的特殊歷史背景。十八大以後,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舉反腐大旗幟,堅持"老虎"和"蒼蠅"一起,反腐無禁區,一批大"老虎"紛紛落馬。其中,最為典型的要屬山西。2014年是山西歷史上極不尋常的一年,"系統性、塌方式"的嚴重腐敗震驚全國。7名省級領導幹部被立案調查,全年處分市廳級幹部45人、縣處級幹部545人。拉幫結派、搞圈子文化,教訓十分深刻。"對抗組織審查"的案例,也不鮮見。中央紀委監察部曾通報稱,山西省政協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所以在新版條例增加了"拉幫結派"等"負面清單",有利於解決黨員對組織忠誠這個根本問題。對於違反組織紀律,也有教訓。即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另外,中紀委通報的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潘逸陽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謀求個人職務調整,送給他人財物等。新版條例突出了"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新問題,強調要忠誠於組織,要向組織講真話、報實情。從以案件中,我們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條例》,有它的原因和歷史教訓,並且從這些教訓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紀律約束與規定,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嚴黨紀。新修訂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突出更嚴更精更細。重修后的條例突出重點、針砭時弊,實現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的有機銜接,凸顯"黨紀嚴於國法"的高標準。國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黨員管理則要強調紀律。黨員遵守國家法律是分內之事,而由於角色身份特殊,還需遵守紀律和規矩,黨紀嚴於國法,標準更高,要求也更高。黨紀與國法重複,黨紀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難以體現,容易出現"沒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 階下囚 "的現象。此次修訂落實從嚴治黨、黨要管黨的要求,強化違紀查處,為黨紀"加碼",在法律之前為黨員劃定紀律底線,從小錯抓起,不讓黨紀嚴於國法淪為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