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紀律底線培養高尚情操專題研討發言材料
2015年10月21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兩大黨規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把《黨章》關於廉潔自律和紀律規矩的要求具體化,從而喚醒廣大黨員幹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維護《黨章》的權威。兩大黨規,一方面通過廉潔自律準則確立高標準,一方面通過黨紀處分條例守住最底線,從而在全黨樹立起黨規黨紀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兩大黨規的頒布,是黨的建設的一件大事,黨員幹部必須認真學習,堅決貫徹。
圍繞着這兩大黨規,我主要講三個大問題。第一,兩大黨規出台的背景和意義;第二,廉潔自律:發揮高標準作用;第三,紀律懲處:堅守底線不動搖。
一、兩大黨規出台的背景和意義
(一)《準則》、《條例》出台的背景
一是十八大以來黨的建設步伐明顯加快了。中國共產黨是領導中國前進發展的強大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本質特徵和獨特優勢。黨要發揮領導作用,就必須進行黨的建設和制度的改革。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建工作,緊緊抓住黨的建設重大問題,明顯地加快了黨的建設步伐。有一個突出的標誌,就是習近平同志強調,什麼是政績,抓好黨建就是最大的政績。過去我們講政績就是講GDP,現在習近平總書記把抓黨建看成是最大的政績,應該說對我們加快黨的建設起了一個非常重大的促進作用。
二是提出"全面從嚴治黨".2013年3月至2014年9月,我們黨分兩批開展了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很好地掃除了"四風".2014年10月8號,習近平同志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作了講話,在講話當中,第一次提出了"全面推進從嚴治黨".2014年12月13號、14號,習近平到江蘇進行調研考察,又首次提出了"四個全面"."四個全面"中就包含了全面從嚴治黨。現在,黨的建設就是在全面從嚴治黨這個新形勢下開展的,全面從嚴治黨必然要求我們進一步加強紀律建設。
三是全面從嚴治黨具有緊迫性。為什麼要從嚴治黨?從黨的思想建設來看,有的黨員幹部不信馬列信鬼神,熱衷於算命看相、燒香拜佛。從組織建設來看,有人搞團團伙伙。從作風建設來看,教條主義、本本主義滋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盛行,弄虛作假、虛報、浮誇仍然嚴重。從反腐倡廉建設來看,我們還面臨著很多嚴峻的問題。再從制度建設來看,也必須加大力度進一步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一整套制度體系。所以,從我們黨的建設五個方面來看,可以說全面從嚴治黨十分具有緊迫性。
四是全面從嚴治黨具有必要性。黨的領導地位和黨的執政地位不是天然自成、恆定不變的。習近平總書記講得很清楚,他說:"黨的執政地位和領導地位並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長期保持下去的,不管黨、不抓黨就有可能出問題甚至出大問題,結果不只是黨的事業不能成功,還有亡黨亡國的危險。"習近平還指出,我們黨"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是長期的、複雜的、嚴峻的。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我們從面臨的四大考驗和四大危險來看,全面從嚴治黨也非常具有必要性。
五是全面從嚴治黨提出了最新的基本要求。我們要全面從嚴治黨,究竟怎麼治?習近平同志提出了八個基本要點:第一,落實從嚴治黨責任;第二,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第三,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第四,堅持從嚴管理幹部;第五,繼續深入改進作風;第六,嚴明黨的紀律;第七,發揮人民監督作用;第八,深入把握從嚴治黨的規律。其中深入改進作風和嚴明黨的紀律這兩個要點直接涉及到了紀律建設問題。
由此可以看到,全面從嚴治黨,要出台關於紀律規矩的條例,要求搞好作風建設。保持廉潔自律,就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應有之意,也是最重要的重點。
(二)《準則》、《條例》出台的意義
一是黨的建設重在制度改革和依規治黨。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強調要加強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把黨的改革重點放在制度改革上面,走制度化道路。現在這兩個黨規分別對2010年和2003年出台的規定進行改革和修訂,這是黨的制度改革的一個重大成果。我們黨一直強調黨要管黨、依規治黨。十八屆五中全會就進一步指出了要全面提高"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在依規治黨中,要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第一位。這兩個法規的出台就充分體現了這一點。
二是體現了從嚴治黨對黨員幹部嚴加管理的決心。黨中央對黨員幹部的管理一直都沒有鬆懈,而且越來越嚴,不斷地改進對黨員幹部的管理方法,使它變得更適合當今時代的發展要求,這是我們党進步性、先進性的表現。這次《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就體現了我們黨嚴格要求黨員幹部要在《準則》和《條例》的規範範圍內很好地約束自己的言行,對違反《準則》和《條例》的言行,將依照《準則》和《條例》的規定,依法予以嚴肅的處理。
三是營造了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贏得了民心。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解決黨內存在的種種難題,必須營造一個良好從政環境,也就是要有一個好的政治生態。"中國共產黨堅定不移地推行依法治國方略。但是我們知道,治國必先治黨,而治黨必先治官。如果幹部管理不嚴、紀律鬆弛,就很容易發生腐敗的現象。所以我們常說治國就是治吏,就是治官,這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關鍵部位。抓住這個核心地帶,動真格、下猛力,就能夠收到顯著的成效。兩個黨規的出台,也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好的反響。人民群眾早就希望我們黨能夠全面從嚴治黨,中央出台了這樣行之有效的制度規範,有力地防治和遏制了幹部違紀、腐敗等問題,當然贏得了民心,振奮了民氣。
二、廉潔自律:發揮高標準作用
(一)廉潔自律準則的主要內容
一是黨員廉潔自律規範,共四條。第一條,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條,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乾淨做事。第三條,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第四條,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於奉獻。二是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也是四條。(接上文)第五條,廉潔從政,自覺保持人民公僕本色。第六條,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條,廉潔修身,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條,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一共是八條,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對黨員同志的四條要求,第二部分是對領導幹部的四條要求。這八條一共112個字,可以說是句句箴言,字字珠璣,非常地精鍊,所立的標準是非常高的。這裡還要說明一下,一般的黨員同志主要是要按照前面那四條來要求自己,對黨員幹部雖然第二部分又專門提了四條,但我認為這兩大部分,我們領導幹部都要做到。因為領導幹部既是黨員,又是幹部,這八條都是適用的,都是要做到的。
(二)關於廉潔自律準則的釋意
第一條,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我們怎麼理解?這一條主要是講公和私的關係。大家知道,公和私說到底就是公利和私利,也就是利益的劃分問題。一個是公家的利益,一個是私人的利益。談到利益,我們知道,利益是政治學的起點和落腳點。馬克思主義政治學告訴我們,人們所奮鬥的一切都是跟利益有關的。所以,利益並不是見不得人的事,而是很重要、很根本的一個問題。但是對於利益,我們一定要清楚它是分成公和私兩大類的。這個界限一定要分清楚,不可混雜。為公家辦事就不能為私,你在私人領域,要謀私的利益,就不能動用公權,這就是最基本的要求。
講到公私嚴格分開,孫中山先生早就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孫中山先生一輩子當中給人家題寫了不少詞,其中有一個條幅叫"天下為公",他題寫得最多,有數十次。孫中山講"天下為公",作為一個國家的公務員,作為一個黨的幹部,我們更要講"天下為公".那麼共產黨員有沒有個人利益呢?有的。所以,也不可能說只大公就無私。但是一定要先考慮公,再考慮私,特別不可以先私后公,更不可以化公為私。這就是我們共產黨人對待公私的基本的態度、立場,一定要先公后私。
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在公私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怎麼辦?應該要舍私為公,舍小家為大家,做到克己奉公。
第一條提出的克己奉公,可以說是一切共產黨員所應有的品德,也是我們為國家、為人民辦事的一個基本要求。特別是公務人員要克己奉公,這不僅是一種社會公正和政治紀律的要求,也是取信於民的執政力量所在。
第二條,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乾淨做事。崇廉拒腐的"廉"是"政治本也,民之表也。"黨員幹部清正廉潔,則民心匯聚,百姓擁護。我們共產黨為什麼能夠打勝仗?為什麼能夠在解放戰爭當中用短短三年的時間就擊敗了國民黨的800萬軍隊?時任美國駐華大使的司徒雷登,他就看得很清楚,1947年解放戰爭剛剛進行了一年多,國共之間力量還處在相持階段的時候,司徒雷登就斷言共產黨人將全面獲勝。他曾經對國民黨的高級將領說:"共產黨人戰勝你們的不是飛機大炮,而是廉潔,用廉潔換得的人心。"司徒雷登看到了共產黨這種廉潔的力量,共產黨用廉潔打敗了腐敗的國民黨。
清白做人,這是做官的境界。唐代武則天告誡官員要"清靜無為,則天與之時".人們所稱頌的清官、好官無不正義清純。乾淨做事是官員的基本要求。官員應該簡單明了、乾淨做人、樸素通透地做事,這樣就可以少很多煩惱和糾纏。
第三條,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尚儉戒奢體現了"成由儉,敗由奢"的古訓。北宋司馬光在《訓儉示康》中寫道:"儉,德之共也。侈則多欲。君子多欲則貪慕富貴,枉道速禍r小人多欲則多求妄用,敗家喪身。"司馬光非常明確地指出了勤儉的重要性和奢侈的危險性。艱苦樸素是我們黨一貫的優良作風。毛澤東在當年給抗日軍政大學題寫軍隊作風的時候一共提了三條: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艱苦樸素的工作作風,靈活機動的戰略戰術。第二條就強調了艱苦樸素。
勤儉節約是中華美德,就是辦事不要鋪張浪費,大手大腳,大吃大喝等等這些。勤儉節約的對立面,可以說就是一群敗家子,不把財務當回事,隨便地花,任意地花,最後就把整個家毀了。對於一個家是這樣,對於我們整個國,對於我們的事業也是這樣,如果不勤儉節約的話,那麼很快就會把我們所積累的財富揮霍一空,所以必須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
第四條,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於奉獻。范仲淹在《岳陽樓記》當中寫道"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就是叫我們要吃苦在前,享受享樂推后一點。鄧小平也說過,"過去我們黨的威力為什麼那麼大?打仗的時候我們總是說,一個連隊有百分之三十的黨員,這個連隊一定好,戰鬥力強。為什麼?就是黨員打仗衝鋒在前,退卻在後,生活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這樣他們就成了群眾的模範,群眾的核心。就是這麼個簡單的道理。"鄧小平的這段話,就揭示了共產黨最深厚的力量就在每一個共產黨員都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的。我們共產黨就是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而且要甘於奉獻,這不是因為我們傻,而是我們具有這樣一個情懷,我們有着崇高的理想。
第五條,廉潔從政,自覺保持人民公僕本色。這是專門對黨員幹部提出來的。黨員幹部的本質是什麼?馬克思早就做了揭示,馬克思說是"人民的勤務員"、"人民的公僕".所以我們黨員幹部有一個稱號,叫做"人民公僕".既然是人民公僕,所以毛澤東提出了一個名言,"要為人民服務".鄧小平說,我們幹部要以"人民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滿意不滿意"作為衡量我們工作的標準。江澤民提出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其中第三條就是要求我們黨,我們的黨員幹部要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由此可知,我們黨員幹部或者說我們人民公僕的本色是什麼?就在於要廉潔從政,不沾任何便宜,不能像舊社會當官的搜刮民脂民膏。所以我們要保持人民公僕的本色,就是要廉潔從政,這是至關重要的。
第六條,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廉潔用權對於我們黨員幹部來說就是要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管得住自己,還要管得住老婆、小孩以及身邊的人。廉潔用權就是心有戒尺,不以權謀私,堅決防止市場交換的原則滲透到黨內政治生活當中來,絕不能搞權力尋租、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等。要踐行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我們手中的權力是用來實現人民的願望,滿足人們的需要,維護人民的利益的。黨員幹部一定要時刻將群眾利益放在心頭,權要為公所用,為民所用。
第七條,廉潔修身,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官員必須潔身自好,帶頭遵守社會主義道德風尚,遠離腐敗的誘惑。我們常說當官要有思想信仰,沒有思想信仰就是行屍走肉。我們的信仰是什麼?簡單地說就是為人民服務,這就是我們當官最高的思想道德境界。我們要時時刻刻受到為人民服務思想信仰的支配。如果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信念喪失了,就會出現習近平總書記講的思想上"缺鈣"了。一個人如果缺鈣了,他就成了軟骨頭,支撐不起來,站立不起來了。所以廉潔修身,提升思想道德境界,是做好乾部的立身之本。
第八條,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的家風。封建社會,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學說就主張官員一定要廉潔齊家。孔子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政,孰敢不正?".儒家提出要"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就是說一個人本身自己都管不好,你怎麼管好一個家呢?一個家管不好了,又怎麼來治理整個國呢?更談不上能夠平安天下。所以儒家的修、齊、治、平這四個字,最根本的、最重要的是要廉潔自律,從廉潔修身、廉潔治家開始,才能夠達到治國理政。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5年春節團拜會上曾經深情地吟誦了唐代詩人孟郊的《遊子吟》,"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這首詩生動表達了中國人民深厚的家庭情結。總書記指出:"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生多大變化,我們都要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使千千萬萬個家庭成為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的重要基點。"習近平總書記很重視家庭、家教、家風的建設。作為一個黨員幹部,你連家都管不好,家風都樹不好的話,你也很難把我們國家的事情辦好,很難在把這個職位的職責盡到。
(三)廉潔自律準則的作用
一是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精神文明作用。中國共產黨是馬克思主義政黨,是用馬克思主義作為指導思想武裝起來的工人階級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組織。廉潔自律八條準則,一共112字,每一條、每一字可以說都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是體現了中華五千年文化力量的作用。我們剛才講了,中國共產黨不但是馬克思主義武裝的政黨,而且是工人階級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組織。作為中華民族的先鋒隊組織,它本身就承載着勞動人民的優秀品質和中華民族悠久的、雄厚的傳統文化。我們在準則八條,共112字當中也看到它體現了中華文化五千年的力量,比如說公私觀、義利觀、道德觀、是非觀,都體現了我們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傳統。可以說,我們共產黨將這八條都很好地繼承和發揚了。
三是彰顯了文化軟實力、軟約束的魅力作用。自律的強大源自我們內心的擁護和真誠的信仰。自律的作用歸根到底是文化的作用,它是一種軟實力、軟約束。這種軟實力、軟約束更顯得強大無比。
我剛才說了,這次出台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是對2010年出台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的一次修正。2010年出台的準則一共四個部分,18條,3600餘字,非常長。一口氣講了8個禁止、52個不準,屬於我們時下說的負面清單。這個負面清單就是列出來你不能碰的,是一種硬性、剛化的懲罰規定,跟新出台的準則比,缺乏文化內涵。我們今天主要是樹立這樣的高標準、嚴要求,更多的是體現文化軟實力,文化內涵非常充沛。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新出台的自律準則,充分體現了文化因素的正能量,它是一個正面清單,是我們作為一個正人君子的高尚道德或者高尚品德的一個高標準的要求。
三、紀律懲處:堅守底線不動搖
(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總體結構
一是《條例》是分量很重的黨內法規。什麼是黨內法規?這就要講到1938年毛澤東提出的,我們黨要"制定一種較詳細的黨內法規,以統一各級領導機關的行動。"這是毛澤東第一次把我們黨內出台的規定比喻成法,把它稱為黨內法規。我們講法,過去就是指國家的法律,毛澤東很形象地把我們黨內的一些規定、條例也看成像法一樣,目的就是強調它的重要性,要黨內的同志把我們黨內的規定看成像法規一樣。1945年劉少奇指出:"黨章、黨的法規,不僅是要規定黨的基本原則,而且要根據這些原則規定黨的組織之實際行動的方法。" 劉少奇的這段話,對毛澤東的黨內法規思想進一步做出了闡述。毛澤東也好、劉少奇也好,這兩段話都體現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道理。黨內是需要規矩、需要紀律的,這些紀律和規矩就相當於我們的法律,都是要遵守的。《紀律處分條例》就是在《黨章》的指導下,關於共產黨員實際行動的主要的黨的法規。
二是《條例》的內容十分豐富。我們翻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可以看到,它分為三篇,十一章,133條,17000多字,分量比較足,內容非常豐富。
《條例》第一編是總則,有五章,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適用範圍、處分種類、應用規則等。第二篇分則有六章,主要把違紀行為處分分為六大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分則六章就講清楚了什麼是紀律,一共有六大類,這六大類必須遵守好。遵守不好,違紀的話就要受到處分。第三篇是附則,主要是對怎麼使用《條例》做一些補充說明。這大體就是《條例》整個結構和它的內容所在。
(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15個新亮點
為什麼要講15個新亮點?我剛才分析了,《條例》一共17000多字,內容非常多,非常完善、豐富。從頭到尾講下來,也沒有必要。再一個,因為它是對2003年《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大家過去也都學習過,所以對新出台的《紀律處分條例》,着重抓住其中新的補充,新的內涵、內容來做一個解讀。我認為這次《條例》中有突出的15個新亮點,我着重講這15個新亮點。
一是把紀律挺在前面,注意抓早抓小。《條例》第4條第1款做了這樣的規定。這是第一次強調要把紀律挺在前面,注意抓早抓小。2015年3月王岐山同志在河南調研的時候提出來,我們要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使"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線".
為什麼要把紀律挺在前面,甚至要挺在法律前面?因為領導幹部往往從犯小錯開始,違法也往往從違紀開始。事情發生總是有一個過程的,往往就是從小的不檢點的地方開始,先違反紀律,慢慢地走向違反國家法律。我們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就是要發揮紀律的作用,通過日常的管理監督,能夠抓得早一些、抓得小一些。
紀律挺在法律前面,就是為了防止我們的小錯釀成大錯,我們現在"打老虎""拍蒼蠅",可以看到,有些人也不是一下子成為"老虎"的,也是由"蒼蠅"慢慢變成"老虎"的。所以我們抓早了就能夠防止"蒼蠅"變"老虎",抓小了更有必要性。我們說一些很瑣碎的小事,往往跟老百姓的利益是密切相關的,比如說"吃拿卡要""雁過拔毛""順手撈一把",都觸犯了群眾的利益。這樣的小事要嚴肅杜絕。我們有一句成語叫做"千里長堤,潰於蟻穴",小問題不注意,慢慢就會出大問題。所以要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解決這樣的問題。
第二個亮點,強調黨紀面前一律平等。《條例》的第4條第2款規定,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反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這裡強調了、突出了一律平等。
在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包含着三個平等:一是身份平等。黨內沒有特殊黨員,所有黨員都是一樣的,沒有高級黨員、低級黨員這樣的身份。二是事由平等。我們對事不對人,只針對這個事,你是什麼事,嚴重到什麼程度,不能因為你職務高一點、權力大一點,那麼你犯了這個事就和一般黨員犯了同樣的事有所區別。三是處分平等。一定公平、公正的給予處分,不管是誰,犯了錯誤的話都給予一樣的處分。
第三個亮點,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加上了妄議等規定。《條例》第46條做了規定: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如果有以下這三種情況,就要受到從警告開始一直到開除黨籍的處分。第一種是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第二種情況是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這裡注意一下,妄議中央大政方針,2003年的《條例》中沒有這樣的規定,現在加上去了。第三種情況,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對比2003年的《條例》,詆毀、誣衊黨和國家的領導人,也是新加上去的。可以說,這次《條例》非常強調政治紀律的嚴肅性。如果出現這三種情況,就要給予從警告開始直至開除黨紀的處分。
大家可能會問,什麼叫做妄議中央大政方針?剛好前不久有一個妄議中央大政方針被開除黨籍的事例。2015年的11月3號,《新疆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總編輯、副社長趙新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為什麼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就查明趙新尉嚴重違反了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重大工作方針,還有重大的決策和決定。他這個妄議表現在公開發表言論反對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新疆工作的重大部署,中央曾經做過一系列的決定,趙新尉加以妄議,同時公開發表言論表示反對。他的言行已經不能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保持一致了,所以對他給予開除黨籍的處分。
第四個亮點,首次寫入了團團伙伙,也就是搞山頭主義、宗派主義這樣的問題。《條例》的第52條規定,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派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要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外的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處分。這裡就把團團伙伙的問題寫進去了,這也是2003年的《條例》中沒有的,是對這幾年黨內出現的新情況的一個新規定。
大家知道,周永康、薄熙來、令計劃、蘇榮這些人有貪污腐敗的問題,但是現在查明了,更嚴重的是他們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2015年《求是》第16期刊登了一篇署名的文章,就明確點名了周永康、薄熙來、令計劃、蘇榮他們政治野心膨脹、利欲熏心,在黨內搞非組織的政治活動。《求是》發表的文章代表了中央的聲音,說明這幾個人性質最嚴重的就是搞團團伙伙的問題。這次《紀律處分條例》就根據這種新情況,把不許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寫進去了。
第五個新亮點,第一次規定了對於組織不誠實的處分問題。《條例》第67條規定,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報告、不如實報告的;第二種情況,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第三種情況,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的。都要做出嚴肅處理。比如有的人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這要給予嚴重的警告處分,甚至撤銷黨內職務,留黨查看。這個新規定也是根據這幾年陸陸續續出現的一些黨員幹部對組織不誠實的現象加入的。比如,考慮到自己能夠獲得更好的提拔,把自己的年齡改小了,結果出了笑話,弟弟比哥哥還大。有些黨員幹部還對自己的學歷、工作經歷、獲得的榮譽稱號造假。所以中組部要求對幹部的檔案做一下清理,過去發生過的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的事情,對組織不誠實,要按照《條例》的規定給予嚴厲的懲處。
這裡我也舉一個不如實申報自己情況的被撤職的案例。2015年4月4號,河北省懷來縣委副書記、縣長李玉清不如實申報個人有關事項,他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請託等不正當的手段違規給家人上戶口,妻子在其管轄的範圍內經商辦企業等等,這些他都沒有向組織如實彙報。經過市紀委常委會、市檢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報市委市政府批准,對李玉清進行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的處分,把他的縣長頭銜也給扒了下來了。
第六個新亮點,首次寫入了有關"三會"的問題。《條例》第68條規定,黨員領導幹部不能違反有關組織規定,去組織或者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這叫"三會".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直至撤銷黨內外職務的處分。所以"三會"問題大家也注意一下,不要隨意的去參加或者去自發成立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這就觸犯了我們黨的紀律了。
第七個亮點,首次禁止各種消費卡、出入會所。《條例》的第87條規定,不能夠違反有關規定取得、持有或者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會所和俱樂部的各種會員卡、高爾夫球卡等等的消費卡,也不能出入私人會所。對這樣情節嚴重的也要給予警告處分或者嚴重警告,同時撤銷黨內職務。
我們知道,已經有一些高級幹部由於出入會所受到了這樣的懲處。比如說廣東原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後,特別是中央開始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時候,多次出入私人會所,大吃大喝,所以這是他落馬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再一個,海南省原省委常委、宣傳部長譚力,被中央紀委調查之前,中央已經注意到他了,已經對他的一舉一動跟蹤的比較緊了,發現他還在由私營企業老闆陪同去打高爾夫球。再講一個韓先聰,這是安徽省政協副主席,他自從2013年當了政協副主席,多次出入高檔酒店和私人會所。特別是在中央紀委對他宣布立案調查的當天,看到他手機還有兩場飯局,都是私人老闆約他,中午、晚上各一次。所以大家看到,現在高級幹部不能夠再去收受各種消費卡了,更不能出入這些會所了,那要受到嚴厲地查處的。
第八個新亮點,首次嚴禁超標準大吃大喝。《條例》第99條做了這樣的規定,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範圍接待或者藉機大吃大喝,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要給予處分,直至撤銷黨內職務。
有這麼一個事例,2013年7月23號,黑龍江副省級待遇幹部付曉光到鏡泊湖風景區,在那裡大吃大喝。因為他是副省級幹部,所以有很多人陪着他吃喝,付曉光酒量大,人家就陪着他拚命喝酒,結果當地的一個林業局黨委書記,因為飲酒過量,第二天死亡了。付曉光因為違反了黨紀,超標準、超規格大吃大喝致使下屬死亡,由副省級幹部降為正廳級幹部。
第九個新亮點,嚴禁各種腐敗交易。《條例》的第103條規定,搞權色交易或者給予財物搞錢色交易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以權謀色、錢色交易問題,這是腐敗當中一個重大的問題,必須給予嚴肅的處理。
第十個新亮點,首次體現了貫徹群眾路線的規定。《條例》第109條規定,不顧群眾意願,盲目鋪攤子、上項目,致使國家、集體或者群眾財產和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對直接的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要給予處分,直至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我們剛剛結束了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體現群眾路線的重要性。所以在工作當中,觸犯了群眾的利益,是要受到懲處的。
第十一個新亮點,就是把"四公開"列為紀律規定。《條例》的第111條做了這樣的規定,如果不按照規定公開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四公開":黨務、政務、廠務、村務公開)侵犯了群眾的知情權,也要給予紀律處分,而且重到直到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第十二個新亮點,把問責首次納入紀律規定。《條例》的第113條規定,黨組織負責人在工作中不負責任或者疏於管理,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這就強調了工作責任的重大。工作弔兒郎當,出現事故了,造成嚴重後果的,要給予問責處理。
第十三個亮點,把從嚴治黨首次作為責任要求寫入到紀律條例當中。《條例》第114條規定,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這就讓大家看到,從嚴治黨現在也是責任要求。從嚴治黨沒搞好,發生了事情,也要受到紀律的處分。
我們剛才講了把責任納入紀律的範圍,同時也把從嚴治黨當作責任來看待。這就涉及到一個問題,我們為什麼要強調責任呢?責任沒有盡到,還要進行紀律處分。蘇聯共產黨是在1991年垮台的,之後,前蘇聯部長會議主席尼·雷日科夫說了很深刻的一句話,"權力應當成為一種負擔和責任。當它是負擔和責任時就會穩如泰山,而當權力變成一種樂趣時,那麼一切也就完了。"他說蘇共為什麼垮台?就是因為不講責任,只知道手中有權力,而不掂量一下手中的權力應該像泰山一樣沉甸甸的。蘇共的黨員幹部就是把手中的權力當作一種樂趣,玩弄權力,而不是當作一種責任,結果把這個黨給玩垮台了。所以尼·雷日科夫提出執政者應該把權力看成是一種負擔,而不能當成一種樂趣掉以輕心。因此,我們強調責任,把責任寫進《條例》,目的就在於對蘇共垮台進行反思,引以為鑒。
第十四個亮點,干預司法活動首次列為違紀。《條例》的第119條規定,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和執紀執法活動的,同時向有關地方或者部門打招呼說情,或者以其他的方式對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施加影響的,也要給予處分,直至開除黨籍。這就強調了全面依法治國,黨員幹部不能隨便插手司法活動,否則,就要進行紀律處理。
第十五個新亮點,黨員幹部的私生活必須檢點。《條例》第127條規定,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如果利用職權或者教養關係、從屬關係或者其他相似的關係與他人發生不正當的性關係,也要給予從重的處分。這些規定講的是什麼?就是我們共產黨員、黨員幹部私生活一定要檢點。
這裡要說明一下,從《條例》來看,我們取消了通姦。2003年的《條例》中有"通姦"這樣的字眼,在新的《條例》當中沒有了。為什麼取消了?大家知道,前兩年一些黨員幹部出問題,往往有一個通姦的問題,也把"通姦"這個詞炒得很熱。現在相應的問題在《條例》103條的權色交易或者給予財物搞錢色交易中體現,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的性關係也講到這個問題。並不是說這個情況不見了,這個情況我們仍然注意到了,而且要給予相應的處分。不用"通姦"這個詞,是因為一定程度上通姦是一種兩情相悅的事。在老百姓那裡,通姦構不成犯法,而領導幹部跟下屬發生所謂的通姦,很多人就分析了,不是兩情相悅,而是帶有脅迫性或者誘惑性,因此不宜說是通姦。通姦等於開脫了他的罪名,它實際上包含一種職務上的或者某一種錢財上的誘惑,甚至是一種脅迫。因此把"通姦"取消了,我認為這是科學的,是非常實際的。
以上就是15個新亮點,我做了這樣一個說明。
(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基本特點
一是全面規定了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條例》把行為規則科學地分為了六大類,就是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可以說是涵蓋了黨員行為活動的方方面面。
二是紀法分開,紀法各表,集中於紀律。此次修訂的《條例》由原先違規的十大類變為六大類。原《條例》中對違反黨章、損害黨章權威的違紀行為缺乏必要和嚴肅的責任追究,且存在紀法不分的情況。現在我們適應全面依法治國、依規治黨,要把它們分開,法律的歸法律、紀律的歸紀律。所以這次突出的一個特點就是把紀法分開,紀法各表,犯了法律的不要放到紀律裡面管,避免我們的紀委或者《紀律處分條例》變成黨內"公檢法".不要去涉及到法的領域,這樣就避免了重複交叉。
三是反映了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最新成果。新的《紀律處分條例》着重反映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堅決貫徹"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問題等等,把這些新的情況寫到《紀律處分條例》當中了。比如說新《條例》中落實了中央"八項規定"的精神,很多反對"四風"出現的問題寫到了廉潔紀律一章中,它代表了全面從嚴治黨的一個最新的成果。
最後我簡單對《準則》、《條例》做一個小結。我們應當看到,兩大黨規,一個談自律,一個談紀律。自律與紀律是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廉潔自律準則》是黨員和黨員幹部的內在自我道德約束,是內心強大的表現,自律到位了,很多違紀根本就不可能發生了。所以自律非常重要。《紀律處分條例》是外在的他律,是設置雷區,劃定紅線,通上帶電的高壓線,它是一種威懾,也是一個重典。就是對違反黨規黨法的要用重典來懲治,所以它也很重要。可以說,如果僅僅靠自律或者僅僅靠紀律都是不夠的,兩個面都很重要,只有把兩者結合起來,既講高標準,(自律列了八條,就是一種高標準)又講最底線,(《紀律處分條例》的三篇、十一章、133條,講的都是最起碼的、最基本的底線問題)每一個黨員,每一個幹部都要內外兼修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所以中央同時發布了這兩個黨內規定,我們必須同時學好,在實際當中使其發揮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