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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靈魂在陽光下起舞_1500字

分類:初二作文  字數:1500字  編輯:小景

  一個小男孩蜷縮在牆角,雙手緊攥着破爛的褲腳,低頭啜泣……籠着薄霧的天,緩緩撩起了面紗,一絲陽光穿透了一切,照在男孩露出的腳尖上。也許是感覺到了幾許溫暖,男孩用手揉了揉雙眼,抬頭向上看。緊接着,他伸出了一隻手去觸摸那絲陽光。他感受到了,他笑了,他站起來,隨着陽光的移動舞蹈,殘留在男孩臉上的淚珠也在那刻閃現出了耀眼的光芒。晃眼一看,男孩已不復存在,只剩下一抹靈魂在陽光下,旋轉出優美的舞姿,那是怎樣的美,美得若即若離,神聖得不可侵犯,不可褻瀆……

  當你用嘹亮的哭聲宣告到來時,是否已經考慮好要如何走過這一生的路程?是自己打造一片新天地?還是沿着父母為你搭建好的橋一直走下去?我想每個孩子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夢想,希望去探尋,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去實現這個夢想。可,不知為什麼,隨着時間的推移,隨着社會的“太過現實”,隨着家庭父母的熏陶、渲染,孩子們的夢想在一點一點的磨滅;離小時候簡單的夢想也越來越遠。我們是時候要好好理理自己的思緒了。人的一生,從生到死有多少事要做,直到死亡逼近時,是否能無憾的閉上眼,如今還要打上一個問號。為什麼我們的思想會被左右?為什麼想做一件事會被系絆住?這還是我們的原意嗎?我們就應該順着少時的夢去追尋!去追尋靈魂的意願!

  當我們去追夢時,也許會磕破了膝蓋,蹭破了皮,可我們何時又在意過這些?我們就像蹣跚學步的嬰兒,充滿了探索的慾望,那時的我們是最美,最快樂的!說到這兒,我也不免想起了往事……

  小時候我就喜歡畫畫,覺得彩色筆真的好神奇,把身邊的花花世界都記錄了下來。可當時的我畫得並不好,在幼兒園裡總是組織畫技的競賽,一次次落選后,我的信心終於被擊垮了,連着好幾個星期都沒提起關於畫畫的事,畫筆也扔在一邊。

  有一天爸爸發覺我的異常,晚上便坐在我的床邊,給我講了一個故事:一朵曇花在空曠的原野上準備開放,可沒有人去觀賞它,它渴望被人欣賞,渴望找到知己,它希望能得到珍視,可回應它的只有無邊的黑夜。儘管現實如此殘酷,曇花依然沒有絕望,當原野的序幕拉開時,曇花盡情的展示自己的美麗,它要做一次精彩絕倫的表演。它要用短暫的生命去舞蹈,它要讓生命美到極致,它要微笑着謝幕,幸福的凋零。那時的我無法去體會曇花心情,傻傻地問爸爸:“爸爸花謝了,明年不是還可以再開嗎?”爸爸摸了摸我的頭笑着說:“雖說它是一年開一次,可是一生能有幾次,曇花一現值千金”“那——爸爸它是不是很傷心,沒有人看它的表演呢?”我問道,爸爸說:“當然了,你不也希望有人喜歡你的畫嗎?所以你要像它一樣,不論有沒有人欣賞,都要按着自己的心,努力將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到極致的好!”我若有所思的望着天花板,漸漸地睡著了。

  從那天以後,我對畫畫的熱愛就再也沒有熄滅過,我畫自己所想的,畫自己所看到的,畫畫的每一分一秒我都艱辛而快樂。我常常在想,如果當時我放棄了,那麼我是不是就不會那麼快樂?人的心真的很奇怪,受傷后就會封閉起來,甚至不願意再度觸碰傷口。可也很容易快樂,做自己想做的事,就會覺得其樂無窮,有說不出,道不明的,由心底引發的輕鬆快樂。

  想到這兒,我突然恍然大悟。死神與每個人簽約,沒有人可以違約。但,在活着的時間裡,生活是由自己選擇的,只要在生跨向死的路程中,用自己的雙腳踏出無憾的音符,此生足矣!

  去吧,去追尋你的夢想,不要讓世俗的眼光成為你的羈絆;去吧,脫離溫暖的襁褓,試試用自己的翅膀去飛翔,為自己打造一片天地;去吧,去尋找你自己的心聲,跟着它在陽光下自由的舞蹈!

  記住,跟着自己的心走永遠不會錯!讓你的靈魂掙脫束縛,在陽光下舞蹈吧!

  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福慧中學八年級82班初二:朱姝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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