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給弟弟買了兩套衣服,為他的生日。但是,生日還有幾天才到,衣服已經到了!媽媽說來了就洗了給弟弟穿咯!我說,那到時候生日他跟我討禮物了怎麼辦,媽媽說就先跟他解釋一下這是早送的生日禮物!我只能答應。

  今天媽媽告訴弟弟說,那是生日禮物我給的,問他打算現在就洗了穿呢還是等生日,弟弟說生日!

  其實,我在買的時候我說是要買給我男票的。包括後來快遞到了之後,我仍舊說那是要給我男票的。

  有點不理解媽媽剛說的話,她說:“還是姐姐好對不對!你生日她給你禮物了,以後她出嫁的時候,你要給她做飯吃!”聽着莫名其妙?為什麼要做飯吃呢?

  母親對我的下廚表示母親節快樂表示感謝。

  人,是不是都是以利益為前提來判定一個人的好壞的?想起那個故事,姐姐送媽媽很貴重的禮物,弟弟沒送什麼,因此,媽媽對姐姐很好,弟弟很不服,過年的時候直接不回家了!後來哥哥告訴弟弟,這是人的本性,人,總是會在接受他人的恩賜和利益后,加倍對他人好,這只是一種人性!

  真的是這樣嗎?或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