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一年上下再次來到廣州,上次是賭氣跑過來,這次是因為要在廣州坐飛機到學校。而相同的卻是,兩次都淚流滿面,我曾想過不應該兩次掉進同一個錯誤中去,但好像很多東西發生的時候往往都是猝不及防的相似,也承認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自己終究還是因為感情亂了陣腳……
對方說相識十年難道抵不過認識的一年嗎?而我覺得他們認識的一年恰是我們空缺的一年,劇烈的不安全感以及不自信並不是空穴來風,所以自己才讓自己做出決定,不出現,選擇半途而變換方向。
可是,為什麼都要是發生在廣州?為什麼自己直接輸給自己,然後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獨自哭泣……
一個人對一座城產生特別的感情先是因為住在這座城裡的人先吧,我生命里的許許多多的人陸陸續續選擇停留的或者逗留幾年的城市都是廣州,我先後愛上以及先後為之痛哭流涕的人也是與廣州這座城有着密不可分的故事,而我也是在廣州結束我的愛情,但能夠在離別時候將憂傷一併遺留嗎?
我累了,可能這一程過後不會再出現在廣州這一座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