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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烏塔》有感_1600字

分類:六年級作文  字數:1600字  編輯:得得9

——試着讓我們學會獨立吧 

一次物件讀報時間裡,朱老師給我們念了一篇文章——《烏塔》,聽了這篇文章后,我的感觸有很多。 

故事講述的是一個名叫烏塔的德國小女孩,辛辛苦苦靠自己的努力攢了3年的零花錢,然後她的父親贊助了她一些錢,烏塔就利用這些錢旅遊了歐洲五國:意大利、澳地利、瑞典、希臘……等五個國家。 

在她肚子遊覽的途中,遇見了作者,便熱情地與作者攀談起來。當作者知道了烏塔是自己獨自外出遊覽時感到很難以置信,這樣一個年僅12歲的小姑娘獨自在各個國家遊覽,這樣大的小孩在國外是很普遍的,他們往往在年紀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學習如何獨立自己生活。而在中國呢?家長們是不會同意孩子這麼做的,他們總是不放心孩子獨自處理一些小事。因此作者聽后覺得十分驚訝。 

烏塔還告訴作者,她攢的那些錢都是靠自己掙來的,都是靠她每天幫鄰居照看小孩、為超市發放傳單掙來的錢,她一直這樣堅持做了3年,才掙足了這些錢。這三年她在打工的同時還要大量的閱讀每個國家的地勢簡介和各地區的風景名勝,對自己的行程進行周密的計劃、安排。  

作者聽了后很是驚嘆但同時又對年僅12歲的烏塔產生了敬佩之情,作者欣賞這個12歲的德國小姑娘烏塔。 

最後小女孩烏塔在結束談話時問道:“想必中國的孩子也是這樣的吧?” 

作者回答:“不,中國孩子的父母、家人都很愛他們,通常都是一家人一同外出,他們的家長是堅決不會讓自己的孩子獨自外出,冒險的。” 

烏塔聽后,立刻反駁道:“我的父母、家人也同樣很愛我,為什麼他們沒有那樣的來愛我?” 

作者聽后,久久沉思。 

我聽后,也在想…… 

為什麼在國外,自己的零花錢都要靠自己去掙,通過自己辛勤的勞動、和雙手來獲取?而在中國,卻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為什麼在國外,向我們這麼大的孩子可以在商店、飯館里打工、掙錢?而在中國,要是我們12歲左右的孩子在飯店、商店裡打工掙自己平時的零用錢,就可以被稱為是“童工”?為什麼在國外,年滿十八歲后,就要獨自闖蕩社會,掙錢養活自己,如果仍住在家裡,就需要給自己的父母繳納房租?而在中國,年滿二十歲、三十歲甚至四十歲的人還依然與父母同住一個房檐下、同在一張飯桌上吃飯,理所當然地享受着?為什麼在中國實施這樣的家庭教育方式就會被身邊的親戚、鄰居所唾罵城市沒人性、不愛自己的孩子?哦,我不禁想要問的問題有太多太多。 

哦,我知道了,知道為什麼在國外年滿十八歲還仍然居住在家裡還要加納房租,而在中國,如果哪位家長這麼做,會被周圍人議論。 

因為父母的經濟能力畢竟有限,養育了孩子這麼多年,現在是應當有權享受孩子們對自己的回報了。在中國,因為這些父母太過於溺愛自己的孩子了,以至於讓他們養成了慣性,認為父母為自己做這些是應該的,是理所當然的,所以他們就理所當然地享受父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 

國外孩子的父母之所以讓自己的孩子用自己的雙手來賺取零花錢,是為了給孩子將來的生活墊定一個良好的經濟條件,讓他們早些學會獨立生活,也是為了將來離開家人,怎樣更好的照顧自己做一個良好的鋪墊。 

我們的中國家長們是不是也應該試着讓自己的孩子也學會獨立,為孩子試着創造些能夠獨立辦理事情的空間,讓我們學會獨自生活,面對事情的是與非。 

既然年紀12歲的德國小姑娘烏塔都可以獨立的處理自己的事情,靠自己的雙手來實現自己的旅遊夢想,我想我們的中國孩子更應該早些比她學會獨立,不是嗎? 

試着讓我們學會獨立吧。給我們些鍛煉、實踐的機會。 

對我而言,我現在已經具備了一些良好的獨立自己的事情的條件,比如: 

我能夠處理好我的一些小事,向自己洗衣、做飯、疊被子,自己完成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不再讓父母操心;另外,我還向德國小姑娘烏塔學到了一個好習慣——做仍和食指錢都要先制定一個明確的計劃,按照計劃一步步完成,這樣做事不會再像原來那樣魯莽。而且還要對事情進行了解后,再決定是否進行下一步的完成。我現在已經學會在做完一件事後立即安排我下面要做的事。 

這就是我讀過《烏塔》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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