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那時去年的一天,有一天晚上放學的時候,老師讓我們每個人第二天帶五十塊錢,交那個學期的水費。但是我回到家以後,卻把這件事情忘記了,沒有找爸爸媽媽要。

  等到第二天上學老師讓交錢的時候,我傻眼了,自己一分錢都沒帶。正當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的時候,我看見同桌帶了一百塊錢,於是就找她借了五十,交了上去。

  但是我的記性很差,借了別人的錢,卻忘記還錢了。直到前幾天我才想起來。這段時間,同桌一直和我像以前那樣相處,也沒有提讓我還錢的事情,現在想起來,我覺得十分的尷尬。

  我想起來以後,趕緊找媽媽要了錢,換給了同桌,心裡才踏實下來。我想以後我再也不能像這次一樣了,如果有急事借了別人的錢,一定要在小本子上記下來,要不然忘記的話,不僅自己尷尬,也會給別人帶來不必要的苦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