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我回家的時候,媽媽對我說:“哎呀,糟糕了,圖書館的書過期了。”
我一聽,忙打聽道:“媽媽,怎麼回事呀?爸爸不是提醒過你了嗎?怎麼還會過期呢?而且你還信誓旦旦地保證過的,不會忘記的呀!”媽媽說:“我是這麼說的,我記得我們上次借的時候,是你去看電影的時候呀,”我說:“是的呀。”媽媽又說:“我記得那天是二十八號呀!可是,事實上是二十七號,結果過期了一天了。這下子要繳納罰款了。”我說:“媽媽,你也真夠厲害的呀!這麼重要的事情也會弄錯的呀!”
媽媽只能對我相視而笑了。因為,既然過期了,也沒有辦法了呀!只能接受繳納罰款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