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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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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當合同(一)

  典當權人(質押權人)(簡稱甲方):____典當有限責任公司

  典當人(質押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資金周轉困難,自願將其具有所有權並有權處置的財產做質押,向甲方申請辦理典當質押借款。為了維護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用作典當的質押財產為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置的股票、基金、債券、資金等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上的全部資產(詳見________號股票質押協作函)。

  第二條 借款金額:甲乙雙方對全部質押物進行評估,估現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評估價值的________%折價,乙方實際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綜合費用為月________‰;利率為月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支付乙方典當借款時預扣綜合費用,在典當期內,乙方可以提前贖當,提前贖當不返還預扣的綜合費用,

  利息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

  第五條 甲方承諾合同生效后一日內將借款給付乙方。

  第六條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必須在合同到期五日內向甲方申請辦理續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辦理續當手續。辦理續當手續時,乙方應付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否則,到期不予續當。續當費率在首次典當費率的基礎上增加________%。

  第七條 典當期滿后,乙方沒有在五日內贖當或辦理續當手續,即為絕當。絕當后甲方有權處置乙方質押的股票及股票帳戶和資金帳戶的所有資產,(包括凍結股票交易,賣出所有股票、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提取現金,收回貸款,追償欠款)。用於償還典當借款本息、各種費用及罰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償還甲方后剩餘部分資產甲方應當退還乙方。

  第八條 絕當后,乙方與甲方協商贖當或續當時,逾期費用按日________‰計算,利率按原規定執行。

  第九條 在典當期間如果乙方帳戶總市值降至(人民幣):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時,乙方必須自動地在二日內將市值補至(人民幣):________ 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如果乙方在二日內未補至上述市值以上,甲方有權隨時處置乙方質押資產(包括凍結股票交易,賣出所有股票、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提取現金,收回貸款,追償欠款)。用於償還典當借款本息、各種費用及罰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償還甲方后剩餘部分資產甲方應當退還乙方。

  第十條 當票、股票質押協作函、授權委託書等與本合同有關的材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均不得違背。甲乙任何一方認為此合同需要公證的,由公證機關公證,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雙方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典當合同(二)

  典當行(全稱):_____________公司

  當戶(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合同法 》、《擔保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關於典當

  1、典當種類:______________

  2、典當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典當金額:根據抵押(質押)物評估價值的_________%發放。

  4、典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1)典當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天。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2)本合同記載的典當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當票不一致時,以當票記載為準。當票為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綜合服務費率

  根據當戶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狀況,質量等實際情況,執行典當月綜合服務費為______‰,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第二條 關於抵押物

  1、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權屬證件號碼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

  3、訂立本合同的同時,當戶必須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費用自負。

  第三條 典當行的權利和義務

  1、典當行有權了解當戶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當戶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當戶出現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項所列的足以影響典當行權益的行為或情形,典當行有權停止發放當金或提前收回典當本金。

  3、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當戶應在5日內贖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即形成絕當;如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委託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或由典當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項用以償還拍賣費用,貸款本金,綜合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剩餘部分退還當戶,不足部分向當戶追索。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

  第四條 當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當金。

  2、按時歸還當金。如不能按時歸還當金時,須提前_________天與典當行協商續當事宜,辦理續當手續的同時交納續當期的綜合服務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當金,不得擠占,挪用當金。

  4、當戶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典當行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典當行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5、當戶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典當行,並落實典當行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當戶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典當行並徵得典當行同意。

  7、當戶必須保證當期內抵押物狀況良好,若抵押物出現損毀,破壞等減值現象時,當戶必須採取措施恢復抵押物的價值,如不能及時恢復價值,則應提供典當行認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措施。

  8、當戶如出現變更營業執照及其所載事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典當行。

  9、當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有關法律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1、當戶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典當行,協商還款方式。

  2、當戶提前還款,典當行退還剩餘天數綜合服務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典當行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視情況以適當方式補償當戶損失。

  2、當戶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金,逾期5日即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照約定處理絕當物品。

  3、當戶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典當行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採取相應資產保全措施。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注意事項

  典當行已提醒當戶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出全面、細緻、準確的了解,並應當戶的要求做出相應說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典當行即視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典當行(蓋章):______ 當戶(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典當合同(三)

  當 戶:  (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典當行: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有處分權的財產作為當物抵/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當物

  甲方用作典當的當物為 (詳見《當物清單》)

  第二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範圍及處置當物后清償順序

  2.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抵/質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利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2.2 絕當處置當物后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1)乙方為實現債權代墊及發生的費用;

  (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 當金。

  第三條 當金及用途

  3.1 當金為(大寫) 元( 元)。

  3.2 甲方典當用途為 ,甲方應按典當用途使用當金,並接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條 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為 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第五條 綜合費用、當金利息

  5.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 %,月綜合費率為 %,合計為月 %。以當金為基數從乙方發放當金之日起計算。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屆滿后,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時止。

  5.2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按照第  種方式收取典當費用,甲方提前贖當或乙方按照第九條約定提前收回當金的,已交納的或預扣的綜合費用不退還。

  ①乙方一次性預扣典當期限內的綜合費用,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利息在還款時一起結算。

  ②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下個月的綜合費用,並結算上月的利息。

  5.3 雙方一致確認: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註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下的利息、綜合費和違約金,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後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續當

  6.1 典當期限屆滿前甲方若不能贖當,可向乙方申請續當,經乙方同意續當的,在甲方結清此前所有費用及利息時,按乙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

  6.2甲方申請續當后,乙方沒有同意的,則續當不成功,甲方應無條件履行贖當義務。

  6.3甲方於典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申請續當的,除承擔當金綜合費用、利息外,還應按照典當期限屆滿之日起至續當成功之日的實際天數,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逾期違約責任。

  第七條 贖當

  7.1在典當期限內申請贖當的,按第五條約定與乙方結清利息和綜合費,及償還本金后,並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相關贖當手續。

  7.2甲方於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至絕當前贖當的,除須償還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外,甲方還應當根據逾期天數,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逾期還款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絕當

  8.1甲方應當在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前贖當,逾期達5日不贖當也不能續當的即形成絕當,甲方同意按照約定的方式,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置當物,處置方式包括不限於折價變現、拍賣、轉讓等,直到變現為止。

  8.2 當物經處置變現,在扣除處置變現的費用及當金本息和相關費用后,有剩餘的部分退還甲方,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向甲方追索。

  8.3對當物處置需要變更產權手續時,甲方無條件配合,對需要提供的資料時,在乙方發出通知后一周內負責提供到位,若甲方不配合、不執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8.4 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置方式。

  第九條 提前收回當金

  甲方發生擅自改變當金用途,或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糾紛等其他喪失商業信譽,或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贖當,以乙方正式的通知時間為準,通知后5天內在甲方沒有按照贖當程序執行到位時,乙方可直接進入絕當處置程序。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當金,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當金。

  10.2按時歸還當金,支付利息、綜合費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10.3保證提供的當物產權無糾紛,確保處置變現無任何障礙。並應向乙方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與當物有關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材料,以證明當物的來源合法,且有義務按乙方的要求辦理登記、當物抵/質押登記手續和公證等相關手續,因辦理相關手續涉及第三方應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0.4若在本合同簽訂后,當物出現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性措施的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抵/質押的情形。若因此給乙方導致損失或影響的,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1.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當金使用情況。

  11.2甲方出現影響乙方權益的行為或情形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當金和提前要求甲方贖當。

  11.3有義務在本合同簽訂後向甲方發放當金,在當期內有義務保護好甲方存放的當物安全,出現乙方人為損毀、遺失按典當金額進行賠償,屬於正常損毀或不可抗力導致的損毀或遺失與乙方無關。

  11.4當物處置變現后,扣減所有費用及本金后,若有多餘的款項應當在乙方收到全部款項后七個工作日退還給甲方。

  11.5甲方按照贖當程序歸還了本金及所有相關費用、利息后,乙方應及時返還當物和當物相關證件及甲方提供的原始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甲方逾期還款、付息、付費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期還款,或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依據所欠的本金、利息和綜合費用總額,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罰息,並且每日按當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時止。

  12.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中其它任何條款的約定時,違約方將按當金的百分之二十承擔違約金給守約方。

  第十三條 通知與通訊

  1、甲方確定的聯繫方式如下:電話聯繫方式為*******,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2、甲方變更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為送達到位。

  第十四條 附 則

  14.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4.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特別聲明:甲、乙雙方已詳讀本合同各條款,乙方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對合同的每一條款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合同一經簽字或蓋章即視為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文義已充分理解。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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